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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剑川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4日
  • 来源: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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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330日至41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剑川县政法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61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及时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了县委主要领导、县委巡察领导小组负责人的讲话精神,对反馈的问题认真研究部署,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剑川县政法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剑政法〔20226号),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31个具体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由班子成员牵头,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整改落实。7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

截止2022914日,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31个问题,制定40条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制度3项,经过3个月的努力,现已全部完成巡察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对理论武装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结合委机关工作实际,已建立健全县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了学习方式、组织形式、学习内容和年度学习计划等,截止910日召开了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

2、针对“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有差距”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2)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警为契机,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印发关于做好配合中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专项督查迎检方案,列出重点任务清单,将责任分工明确到政法各单位和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好政治督察工作,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组建政治督察人才库,728日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全省政治督察工作指引》,对下半年政治督察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和安排。

3)根据《中共剑川县委政法委关于印发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和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督促乡镇党委和县级有关单位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将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落细。

4)加强对乡镇政法委员的管理,制定了《剑川县乡镇党委政法委员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试行)》,建立和完善《中共剑川县委政法委员会会议制度》,适时召开政法委员会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决定,对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法委员述职制度,202241日召开了县级和乡镇政法委员述职会议。

3、针对“专项学习教育活动不够扎实”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5)根据《中共剑川县委印发<关于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政法工作实际,紧扣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为主线,扎实推进年度5项重点工作,切实做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621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主持,在羊岑乡石登村华山小组颜万城户召开书记院坝协商会。在随机了解农户生产生活、家庭收入、群众诉求和未来发展计划等情况基础上,认真开展“我为群众算笔账”专项活动。学好身边人,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深入人心,真抓实干、服务剑川高质量发展的劲头更加充沛。

4、针对“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滞后”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6)一是制定出台三级综治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启动县级综治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州委政法委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县级综治服务中心建设。二是加强对乡镇综治中心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将乡镇综治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对乡镇年终综治维稳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按照州委政法委的要求,结合剑川实际,本着“实用、管用、好用”的原则,合理开展网格划分工作。

5、针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推进缓慢”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7)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以迎检考核验收为抓手,层层压实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的责任,召开剑川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结合剑川实际对迎检各项工作作了部署安排。根据《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第二版)》和州市域办的要求,坚持“一项目一档案”,按照11个板块63项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督导考核。5月初由县委政法委三位副书记带队,分组深入8个乡镇和24个县级牵头单位对市域社会治理迎检工作进行督查。坚持先试先行,以点带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沙溪镇被列为2022年全省市域社会治理试点乡镇,马登镇文屏村被列为2020年全州试点村,同时确定了第一批10个县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村,按照“五治融合”要求打造各具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样板。创建工作涌现了一批社会治理典型经验,如金华镇桑岭村成立民族议事团调解民族纠纷,甸南镇朱柳村发动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成立老干调解团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老君山镇新生村、杉树村和怒江州兰坪县通甸镇通甸村、黄木村成立了区域调解联席会议,定期通报社会治安情况,依法调解跨地州生产生活纠纷。

6、针对“统筹乡镇、部门合力抓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法治宣传上有差距”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8)一是召开2022年上半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工作动员部署会,通报了上年度工作情况,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安排部署了年度工作,将工作情况纳入对各乡镇、县级各单位年终平安建设(综治维稳)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实行政法部门挂包乡镇制度,由5个县级政法单位挂包8个乡镇,在测评期间,对工作情况进行“一天一报”。三是加大对宣传经费投入,制作了群众喜闻乐见的白语、白曲宣传片,通过手机微信、小喇叭大广播等方式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安全感满意度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四是全县政法干警和各乡镇、县级各单位干部职工,深入各村(社区)开展“敲门行动”,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密切干群警群关系,为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营造良好的氛围。

7、针对“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上有短板”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9)按照《剑川县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按照“应评尽评”的原则和《实施办法》的规定,完成好2022年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8、针对“对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深入公安网监等部门调研指导少,定期研判及通报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执行不严格,落实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管控‘三同步’工作开展不够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10)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责任制。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做到知责履责尽责,认真落实定期调研分析报告制度,将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成效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变“软指标”为“硬约束”。

1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政治引领,坚持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学习”“大练兵”,着力提升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练好“看家本领”,完成好新时期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任务。

12)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政法工作中做好依法办案、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的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工作机制,把“三同步”贯穿执法司法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确保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政法各单位在执法司法案件中没有发生网上舆论炒作事件。

13)加强政法网络舆论阵地管理,建立涉政法重大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督促县级政法单位建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加强对剑川长安网、剑川政法微信公众号、剑川政法微博号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和发布。健全政法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审批制度。

9、针对“制定计划方案同部门实际结合不紧密”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14)结合全县政法工作实际,统筹谋划,科学制定计划、方案,严禁照搬照抄。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文件、会议等材料的草拟、较对、审核、报批。

10、针对“利用新媒体能力不足,部门公众号更新慢”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15)注重政法信息宣传。20226月成立了剑川县政法融媒体中心,加强和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的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法工作宣传。截止2022830日,县委政法委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宣传信息220条,平均月发布信息27条,提升了用“网言网语”讲好剑川政法故事的能力。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11、针对“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不够具体明确,在督促指导政法部门党委(党组)从严管党治警上有差距”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16)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部署、深度融合。622日,召开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暨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与县级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政法委班子成员、乡镇政法委员开展了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并签订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7)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管党治警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岗位廉政风险等级评定,按时上报县纪委监委。

12、针对“政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政法干警担当精神不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依然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18)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以及省委政法委《关于切实抓好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通知》要求,切实担负起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具体抓。

19)紧扣忠诚纯洁可靠这一根本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着力解决政法队伍中存在的政治不忠诚、执法不公正、司法不廉洁、遇事不担当、作风不过硬等问题,使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精气神进一步提振,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

13、针对“对乡镇政法委员指导管理力度不足,乡镇政法委员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20)建立和完善《剑川县乡镇党委政法委员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试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政法委员述职制度。41日召开了县级和乡镇政法委员述职会议,69-10日组织政法委员参加全省乡镇政法副书记、政法委员业务培训,提高了政法委员履职能力。

14、针对“对廉政文化进机关创建活动重视不够”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21)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从学习教育、自身建设、廉洁意识养成等方面入手,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体学习等活动,认真学习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设清廉机关的文件精神,传达学习省州县纪委监委发布的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法定节假日和剑川白族传统节日前,向干部职工编发以廉洁过节、安全出行为主要内容的短信提醒,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坚持以文化人,投入经费建成了党员活动室、职工阅览室、法治文化长廊等硬件设施,在委机关大厅、走廊等公共区域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政警句等内容,在各办公室悬挂简洁、醒目的廉政书画,营造了良好的机关廉政文化氛围。

2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深入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一是结合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总体部署,认真开展排查政法干警及配偶、子女及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等顽瘴痼疾情况并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剖析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使党员干部知规矩、守纪律、明底线。三是建立健全廉政提醒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使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监督和纪律的约束。

15、针对“专项经费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23)强化专项资金管理。2022年,县委政法委专项资金分配坚持“钱随事走、钱随项目走”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重点向基层倾斜。加强对下拨专项资金的管理,县委政法委对每一笔下拨的资金都建立了项目绩效目标实施方案,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和时限,确保做到专款专用、节约开支、高效规范。

24)强化督促检查。根据项目绩效管理要求,1115日前,县委政法委将下发工作提醒函,要求涉及资金安排的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加快预算执行,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对既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的,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1215日前,县委政法委财务室将会同涉及资金的相关科室办,对有关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和跟踪问效,对未完成的情况进行汇总,报请书记办公会议研究。

16、针对“存在结账不及时、附件不全的情况”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25)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规定。一是积极组织财务人员脱产参加了剑川县财政局组织的“剑川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暨财会干部素质培训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会计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了日常管理,对支出情况务必做到日结月清,避免出现跨年度挂账问题。三是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对报账人员提供的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核,对应附明细单和支出依据的经济业务做到应附尽附。

17、针对“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接待存在一函多餐的情况”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26)强化思想认识,班子成员带头严守财经纪律,严格实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程序和执行公函制度,不搞超标准接待、超次数接待和同城接待。

18、针对“工会经费列支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27)一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项目、开支标准和开支方式使用工会经费,坚决杜绝超标准使用工会经费的情况。二是严格区分行政经费和工会经费使用方向,对于使用方向界限不明的资金,及时向县总工会、县财政局或县审计局咨询,确保不出现违规使用工会经费或由行政经费中列支工会项目的情况。

19、针对“车辆维修管理不严格,未严格执行事前填写维修保养单审批制度”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28)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和《中共剑川县委政法委员会工作制度》执行。车辆维修保养,均由驾驶员填写维修保养审批单报办公室,经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和驾驶员共同办理,超过5000元以上的重大维修事项,经报请书记办公会议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三)关于“重业务,轻党建,新时代党的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20、针对“对如何指导好政法部门党的建设思考谋划不够,对加强政法委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缺少研究”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29)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求,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年初已经派员列席了县级政法各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今年书记办公会已经听取部门党建工作1次,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于622日与县级政法部门主要领导、乡镇政法委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次并签订了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计划在11月下旬集中听取县级政法各部门党建工作1次。

21、针对“对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原始记录重视不够”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30)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态制度,在书记办公会议上讨论决定事项时,充分发扬民主,由分管领导提交议题,广泛听取班子成员意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坚持每月召开1次书记办公会议,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监组全程列席会议,认真执行“第一议题”。二是截止830日共召开书记办公会议9次,均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会议记录做到认真、规范、准确,会后及时制发会议纪要,充分提升了机关工作效能。

22、针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有差距”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31)按照党支部“五个基本规范”的建设要求,认真对照梳理,查缺补漏,规范各类材料,巩固好2018年达标创建的成果。截至目前,已完成党员活动室建设,并做好制度上墙工作。

23、针对“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32)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批评意见清单、谈心谈话记录和征求意见表等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好人主义思想和过关应付心理,做实做细每一个工作环节。

24、针对“支部换届选举不严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33)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于428日完成了新一届支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

25、针对“党员日常教育监管薄弱,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的职能发挥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34)拓宽党员教育管理的方式,在抓好“三会一课”的基础上,采取看电影、实地观摩学习、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鲜明的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做好支部党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71日,组织全体党员到挂钩村(石登村)进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宣传暨主题党日活动。

26、针对“《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认真”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35)按照县直机关党工委的要求,认真填写记录好《党支部工作手册》。

27、针对“智慧党建工作落实有差距”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36)按照县直机关党工委要求,扎实做好智慧党建工作,发挥好云岭先锋APP的作用。截至目前,已完成双报到双服务4次,全体党员均完成了18月份的党员积分自评互评工作。

28、针对“支部大会和支委会职责不清,部分支委会记录为全体党员参会”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37)严格按照“三会一课”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云岭先锋APP记录和党支部工作手册书面记录工作。截止910日,已召开支委会9次,党员大会4次,讲授党课4次,主题党日活动9次。

29、针对“党费日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38)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确保每一名党员自觉、主动于每月1日按时足额交纳党费,19月共交纳党费3370元。

(四)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的问题。

30、针对“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作为党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督促不力,重业务、轻党建,机关党建弱化、虚化,基础党务不实不细”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39) 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主动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支部书记,积极参与到支部的每一项工作的研究谋划上。

31、针对“抓班子、带队伍上做得不够”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40)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与干部职工深入的交心谈心,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统筹做好政法各项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和持续推进整改情况

县委政法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持续推进整改融入日常工作,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不断把党管政法工作引向深入,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24525776,邮政信箱:金华镇双星路14号中共剑川县委政法委员会;电子邮箱:dljczfw@163.com

                     中共剑川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210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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