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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30日
  • 来源:中共剑川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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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115日至1210日,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剑川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进行了专项巡察,并于20221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公司根据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整改,按照巡察整改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涉粮工作决策部署及省州县各级党委工作要求方面有差距

1.针对“以党的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导粮食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摆在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全体员工学习的重要内容,常态化推进学习和贯彻落实。从202110月至20223月,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会议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学习,使干部职工对粮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并长期坚持下去。

2.针对“粮油仓储管理制度建设严重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制定了我公司《粮油仓储工作管理制度》,并按制度执行。

二、落实上级粮食政策有差距,存在对收购粮食质量把关不严、仓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方面。

1.针对“储备粮轮换审核上报不及时”的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已召开会议,根据粮食年限确定了下一年应轮换的品种、数量、仓号,严格执行《剑川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从2022年起在每年10-12月向储备粮管理部门上报下一年度轮换计划,并长期坚持。

2.针对“执行损耗定额标准不严格,在储备粮出清前核定损耗”的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严把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关,加强仓储管理,控制粮食损耗,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损耗标准并按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针对“轮入粮食质量把关不严,部分指标不符合等级标准”的问题整改情况。

在县级储备粮轮入过程中,严把粮食质量关,保证粮食质量达标。入库后通过降水处理,水分已达标,其他指标监测工作与州粮食质量检测中心协调,2022224日已由州级指导开展抽样送检,跟踪开展粮食质量监测工作。

4.针对“仓储管理技术不到位,仓储库鼠害和虫害不同程度发生”的问题整改情况。

已立行立改,对仓库窗户加装防虫网,加大对粮食仓库灭鼠和防虫力度,加强仓储管理。

5.针对“仓储标识牌损坏未及时更换”的问题整改情况。

及时更换相关标识牌,已完成整改

6.针对“县级储备粮食部分仓储库房老旧,无智能化设施” 的问题整改情况。

按现有储备粮年限分批次轮出县级储备粮,不再装入新粮,逐步退出老君山、甸南粮站储粮。2021年已轮出稻谷45.3万公斤,轮入新粮已不再装入甸南粮站。

7.针对“违反污染源安全距离规定”的问题整改情况。已积极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粮库外锯石场污染源问题,有效解决污染源安全距离。

8.针对“违规将仓库对外出租,违反《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相关规定” 的问题整改情况。

已和承租户签订终止租赁协议,限期于2022331日前搬离。

9.针对“对地方储备粮仓储保管审核监管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

已对未审核的仓储保管账进行了审核,并加强对各粮站储备粮仓储保管审核监管,长期坚持。

10.针对“计量器具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制定计量器具管理制度”的问题整改情况。

已及时制定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计量器具的管理,建立管理台账。

11.针对“铺面出租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按约定事项签订合同,严格审核合同内容,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长期坚持。

12.针对“存在设备闲置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要求相关人员对烘干系统操作规程进行学习,熟练掌握进行操作。收粮期间如有超水份粮时,启用烘干设备进行粮食烘干降水。

13.针对“项目资料未按规定进行归档整理”的问题整改情况。

已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资料进行了整理归档。

14.针对“粮食仓储建设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整改情况。

1万吨仓容仓库已开始建设,精米车间建设问题报主管局及上级有关部门积极争取资金进行建设。

15.针对“剑川县粮食仓储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仓库库房走道裂缝及库房平顶部分墙皮脱落的修补。

16.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到位,违规使用专项资金还贷”的问题整改情况。

已制定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严格按专项资金用途使用。

17.针对“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存在大额库存现金”的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限额。从20222月起已停止现金收付,采用银行账户转账结算,并已结清出纳员现金余额。

18.针对“将大额采购资金违规拨入个人账户,存在较大风险”的问题整改情况。

尽量杜绝现金结算,采用银行转账结算,加大对资金管理,严格现金使用范围,不违规拨付资金。

19.针对“通过签订虚假交易合同,制造交易假象,骗取银行贷款”的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根据实际业务签订粮食购销合同,长期坚持。

20.针对“执行差旅和接待费用报销规定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

已对违规报销的差旅费进行退回处理,今后严格执行差旅费和接待费报销规定并长期坚持。

三、公司“一把手”对持续推进涉粮方面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致使上级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落实方面。

1.针对“储备粮智能化监控管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因地制宜推进沙溪粮站智能化建设;老君山粮库属危旧老库,已不适应储粮,按现有储备粮年限分批次轮出县级储备粮,不再装入新粮,逐步退出老君山粮站储粮。

2.针对“粮食基层站点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常态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定期不定期开展了基层粮站消防安全检查、抽查工作,对失效消防设备进行更换,要求基层粮站切实担负日常管理排查责任,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风险,确保库区储粮安全。

3.针对“未持证上岗问题长期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岗位设置,确定人员报名参加2022年粮食质量检测资格考试,实现检测人员持证上岗。

4.针对“基层粮站值班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对值班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粮站进行了会议通报,并进行了效益考核,罚款等处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公司值班制度落实到位。

当前,我公司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还需常抓不懈。为此,我公司将继续按照中共剑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松手,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2-4521280地址:剑川县甸南镇西中村(剑川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

剑川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

202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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