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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30日
  • 来源:中共剑川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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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827日至102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1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县总工会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逐项分解任务清单,在规定期限内全力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目前,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16个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成。按照巡察整改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工会工作有差距。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理论学习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对党的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的问题。加强了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州县重要会议精神等作为每周二职工集中学习、支部党员大会的学习内容,加强党的理论学习,增强政治理论武装。突出党组会议学习的牵引作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进行传达学习,突出了党的理论学习,提高了学习的深度和广度。发挥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示范作用。2月中旬制定了本单位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已完成了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活动。

2.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研究不够”的问题。利用日常职工集中学习、支部党员会、党组会等,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开展,加强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交流,开展学习交流研讨2次,形成个人交流材料12篇,做到反复学、紧跟学。加强了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对20181029日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谈话时对工会工作提出的重要讲话精神,已于2月中旬,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

3.针对“未按要求对《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进行传达学习贯彻,《剑川县总工会各项工作规章制度》(2019修订版)未制定党组会议制度”的问题。全体党员利用云岭先锋APP已于210日前完成了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线上学习。在2月底召开了党组会议上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行学习贯彻。研究制定了《剑川县总工会党组工作制度》《剑川县总工会党组会议制度》《剑川县总工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同时对《剑川县总工会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二)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服务中心工作不够”的整改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吃透上级精神,做到闻令而动,赶早不赶晚,大干快上,坚决杜绝行动不坚决、执行滞后的情况发生。二是紧跟上级决策部署,加大落实力度。围绕剑湖保护治理及水质提升攻坚战,提前谋划,主动担当作为,及时制定了《关于举办剑湖保护我先行职工摄影作品展工作方案》。

2.针对“对县委关于加强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20115日十二届县委第140次常委会议专题听取群团工作情况汇报提出要求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县委对工会相关要求的学习研究,结合实际抓工作落实。明确专人会议记录,注重会议记录的规范性。

3.针对“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有差距”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了责任要求,落细落实工作举措,增强了职工对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网格化牵头单位职责,13月已开展网格化服务12次,清河10次,延续2021年下半年不被曝光和约谈提醒的势头,力争2022年零曝光零约谈。

4.针对“团结引领工会会员和产业工人主动融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够”的问题。依托元旦春节走访慰问和“送万福、进万家”书法公益等活动,大力宣传今年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来激发职工活力、来凝聚职工力量。充分发挥工会会员在乡村振兴、创文、创卫、剑湖保护治理及水质提升攻坚工作中的作用,引导广大工会会员主动融入到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好环卫工人的送温暖活动,继续开展好“剑湖保护我先行”为主题宣传活动,积极筹划职工摄影作品展活动,力争于3月底启动实施。完成职工驿站1个并投入使用,有望3月底完成县城区2个职工驿站的建设和县级验收工作。

(三)关于“履职担当不足,工会工作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县总工会担当精神不足,监督指导不力,导致工会会费收缴滞后,基层工会组织长期不缴纳会费”的问题。继续巩固2020-2021年会费收缴成果,累计清缴人员1.46万人,清缴会费256.72万元,近期将下发2022年工会会费收缴通知,积极强化非公企业工会会费收缴,进一步提高工会会费缴纳比例。完成工会组织存续摸底调查,完成168家工会组织6840人的会员信息采集工作。2021完成工会经费收入927.61万元,开展了职工医疗互助业务培训,共为371位职工报销医药费462705元。

2.针对“工会活动开展不正常”的问题。组织开展了“国庆乐步走 当好剑湖保护运动员”活动和工会 “送万福、进万家”书法公益活动。“温暖三十年工会伴你行”新春慰问活动扎实开展,走访慰问778人次,累计发放慰问资金28万元。与县直机关党工委共同组织机关职工参加全县建党100周年歌咏比赛。开展了“工会进万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服务月主题活动,举办了“新时代 新心态”职工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认真选派35名乡村教师、护林防火、疫情防控、产业工人、基层一线职工参加了省州疗休活动。加大了基层工会组织活动资金支持力度。结合县级工会资金情况,增加了基层工会组织活动的经费预算,对工会活动开展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加大了乡镇职工之家建设力度。完成了沙溪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和象图职工之家建设,正积极谋划推进马登、甸南职工之家建设,力争年内完成3个以上职工之家建设。

3.针对“职工技能培训力度不够”的问题。加大了引导性培训的数量。结合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以及我县的乳业、蚕业、果树业的推进,增加了引导性培训的数量。进一步加强了需求调研,开展了针对性取证培训。组织开展了黑陶制作+实训、黑陶制作+竞赛、黑陶制作+体验活动,对71名进行黑陶制作培训,60名青少年开展了黑陶艺术品参观及实际操作体验,完成80名的产业工人厨艺取证、100名的木雕技能提升培训。积极引导云岭工匠依托互联网开拓市场,成功推荐3家木雕、黑陶企业参加全省职工创新成果展,进一步打响剑川传统工艺知名度。

4.针对“工会法人登记工作滞后”的问题。加强了工会法人登记管理。明确了专人负责,做好日常工会法人登记管理服务工作。完成了全县工会组织的存续调查,存续正常的168家工会组织法人登记工作已全面完成。

5.针对“对全县基层工会组织经费管理使用监督管理不到位,年度互审流于形式”的问题。加强了《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云工发〔201844号)文件学习传达。对2021年工会经费审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完成8个乡镇、30个机关、3个企业工会的整改抽查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工会审计条例》,规范审计程序,精心准备2022年下半年互审互查工作,同时对2021年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为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各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将意识形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把工会领域意识形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加强分析研判,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及处置预案。

2.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和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带头抓,党组成员分头抓,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3.针对“存在应付检查考核的情况”的问题。重视各项检查考核,认真准备材料,加强了材料审核把关,积极克服应付检查考核的思想,以检查考核促进工作提升。

4.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微信公众号“剑川工会”信息发布审核程序,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加强了信息稿件质量,不断提升宣传报道水平,13月共审核发布信息7条。

5.针对“宗教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为了加强单位党员干部不信教的教育。加强了单位党员干部不信教的教育宣传,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宗教工作1次,制作内民族宗教宣传牌2个,并利用服务大厅显示屏积极宣传民族宗教政策。

(五)关于“县总工会机关工会‘灯下黑’”的整改情况。

1.针对“县总工会机关工会未单独设立账户”的问题。县总工会机关工会已独立账户、独立核算。

2.针对“未按要求缴纳会费”的问题。已按要求对2018年到2020年进行了补缴,2021年已严格按要求交纳会费。

3.针对“工会经费慰问非本单位工会会员”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县总工会机关工会经费使用已严格按照《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执行,规范机关工会经费管理,坚决杜了此类情况发生。

4.针对“超标准慰问”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已严格对照《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

(一)关于“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不到位,存在应付检查考核的现象”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材料有应付现象”的问题。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材料的审核把关,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端正态度,克服应付检查考核的思想。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不到位”的问题。2020年以后已严格按岗位职责进行了风险等级排查,坚持每年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

3.针对“各级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明确了专人会议记录,提高了会议记录的规范性。严格落实了主要领导未位表态制度。加大了各级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跟踪检查力度。

(二)关于“接受监督意识不强、学习教育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涉及“三重一大”主动邀请纪检监察组列席,让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成为常态,增强了接受监督的意识。

2.针对“警示教育流于形式”的问题。开展了“古滇名城”长腰山片区及滇池南湾未来城五渔邨项目违规违建问题追责问责情况通报的学习,组织职工进行了交流发言,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次,严格要求撰写材料,加强了个人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

3.针对“党史学习教育有差距”的问题。加强了党史学习教育个人材料的把关,杜绝了个人材料网络下载。其次就个人材料网络下载的问题已与本人进行了面谈,严肃批评,杜绝再次发生。

(三)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不严格” 的整改情况。

 1.针对“财务基础管理薄弱,财务审批审核不严格”的问题。落实了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审核、领导审批职责,杜绝了会议确定与审批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发生。注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督促财务人员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2.针对“未经会议研究将总工会经费集中户资金转到过渡性账户”的问题。严格执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加强了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严格执行了大额支出须经集体研究决定的规定,未经会议研究不得将总工会经费集中户资金转到过渡性账户。

3.针对“慰问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已严格执行上级慰问标准和相关文件要求。

4.针对“报销单据附件不全”的问题。制定了财务管理规定,严格财务报销事先申请、事后审批程序。所有费用报销必须附会议通知、培训及出差通知等各类文件,证明真实有效性。

(四)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存在巧立名目慰问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差旅费报销未执行一事一派遣、一事一审批要求”的问题。已严格按照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要求,认真执行一事一派遣、一事一审批要求,坚决杜绝了下乡出差一并报销的情形发生,实行差旅费报销在公务之家审核审批。

2.针对“超标准报销车船费”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审核,已严格执行《剑川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按规定进行报销。对违规乘坐动车一等座多报车船费86元,已于1月底由本人完成清退。

3.针对“超范围发放综治维稳奖金”的问题。对该问题已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政策要求执行,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4.针对“巧立名目慰问单位职工和发放物品”的问题。加强了慰问对象的审核,严格按要求开展慰问。规范了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坚决杜绝了乱发放物品的情况发生。

(五)关于“会议支出不严格,公务接待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针对“会议经费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了各类会议的会前准备,做到组织会议有会议方案及预算。

2.针对“违规报销住宿费”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了各类费用支出用途的备注与说明,注意关联附件收集和完整,加强了经费使用的审核审批。

3.针对“存在多餐接待及陪同人员超标”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剑川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厉行勤俭节约,坚决杜绝多餐接待、陪同人员超标等情况的发生。

(六)关于“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针对“在集体研究前签订合同”的问题。对县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档案资料进行了整理归档,在工作中,已加强项目决策事项管理,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才履行后续事宜,坚决杜绝了先决后议情况的发生。

2.针对“未按要求公开招标,而是由施工方编制预算后优惠3%来确定工程建设”的问题。工作中,严格执行项目工程招标相关要求,规范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坚决杜绝了此类情况的发生。

3.针对“项目预算控制不严格”的问题。在工作中,加强了项目预算管理,强化了项目支出增减管控,坚决杜绝了此类情况的发生。

4.针对“项目实施单位与会议确定施工单位不一致”的问题。

在项目实施中,加强了会议决策的严肃性,完善了会议记录的准确性、严谨性,坚决杜绝了此类情况的发生。

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议事程序不规范,党建基础不扎实

(一)关于“会议制度执行不严格、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1.针对“会议制度执行不严格、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地方总工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委会,由常务委员会召集,计划于3月底召开同时按要求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落实好会议制度,规范会议记录。

2.针对“将党组会议、主席办公会议、干部职工会议三个会议合并召开,以职工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了会议制度,党组会议、主席办公会议和干部职工会议分层级分别召开。

3.针对“分管领导未在会议上提交议题”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已严格执行党组会议提交事项由党组成员及分管领导提交。

4.针对“个人代替党组决策”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已严格执行集体讨论、组织决策的要求,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杜绝了个人代替党组决策的情况发生。

(二)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决策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针对“决策未体现过程”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已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规范决策程序,重视会议记录的完整性。

2.针对“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书记未作末位表态”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规范了会议记录,已执行党组会上研究讨论决定时,由党组书记末位表态。

3.针对“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书记提交”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三重一大”事项不得由党组书记提交,已实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

4.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只在会议上通报未作研究”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

1.针对“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合并召开”的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坚决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提高了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2.针对“谈心谈话不认真”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已坚持“四必谈”要求,在开展谈心谈话时,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把改进方向谈明白,切实提高了谈心谈话的质量。

3.针对“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已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刀刃向内、揭短亮丑,互相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增强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辣味,不允许工作建议来代替批评意见。

4.针对“未按要求撰写发言提纲”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已严格要求班子成员按要求撰写发言提纲,班子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认真审阅把关。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严格按照要求撰写,从严审核把关。

(四)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学习效果不明显”的整改情况。

1.针对“未制定学习计划”的问题。已于2月底前完成2022年的学习计划制定。

2.针对“未按要求开展学习活动”的问题。严格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活动。

3.针对“学习重点不突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上级学习安排意见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在开展学习活动中注重学习研讨,增强了学习效果,提升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关于“机关党建不规范、执行规定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支部书记选举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问题。严格按照党支部书记选举相关规定执行,加强相关材料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针对“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加强了党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发展党员工作操作手册》,严格遵守发展党员5阶段25步骤要求,严格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流程,抓好党员发展程序,抓实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以对党忠诚、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针对““主题党日”活动管理混乱”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 “主题党日”活动要求,精心谋划,按月组织,加强了活动管理,丰富了活动载体,增强了活动效果。

通过近两个月的集中攻坚、全力整改,县总工会党组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已经全面推进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树立长期整改、全面整改的意识,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强化巡查成果运用,以更加激昂的干劲、更加有力的举措,全力推动工会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4521334

剑川县总工会党组      

20225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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