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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供销社联合社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30日
  • 来源:中共剑川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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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830日至1021日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11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深不透,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建立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教育制度,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学习内容,促使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计划、有内容的开展讨论、交流、学习。

二是强化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机关党建工作机制。主任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副主任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单位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经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

三是在社有资产管理方面,落实相关责任,转变管理理念,真正做到出资人到位、不越位。加强重大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管理、重要经营事项的监管和资产收益管理,坚持以“德才兼备”标准选择经营者,建立社有资本经营制度,切实管好社有产权。

四是认真按《剑川县供销社关于深化供销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烟花爆竹行业管理方面和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五是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守意识形态高地,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建设强有力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加强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通过实践来增强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的认识,在提升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的基础上,做到集思广益和优势发挥。

二、针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同供销工作联系起来,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年终考核,组织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观看廉政教育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深化治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

三是严格按照《剑川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开展专项清查,对经费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事项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面整改。

三、针对“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基础党务工作不扎实”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与县直属机关工委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支部隶属关系不再频繁变动,强化党员归属感,积极引导党员认真对照目标考核体系,加大党建工作力度,做好党建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

二是单位党员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围绕“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五个重点工作配合好科协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好党务台账。

三是加强理论学习,按照规定及时参加组织生活会,按要求做好材料准备、收集、整理和上报,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提升党性修养,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干好工作,服务群众。

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攻坚、扎实整改,县供销社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已经全面推进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县供销社领导班子将牢固树立长期坚持、全面整改的意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深化巡察成果运用,确保巡察整改经得起长期检验,为全面深化供销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2-4521260,地址:剑川县金华镇永丰北路19号(剑川县供销社)。

  

                 云南省剑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5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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