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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30日
  • 来源:中共剑川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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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115日至1210日,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剑川县粮食购销领域涉粮问题进行专项巡察,并于2022114日向涉粮主管监管部门反馈巡察意见。巡察反馈意见25个,其中涉及发展改革局落实整改事项20个。针对巡察意见,剑川县发展改革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方案,积极推进整改工作落实。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涉粮工作决策部署及省州县各级党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未召开专题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学习”的问题。

结合县委宣传部《关于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的通知》和《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委涉粮问题专项整治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科学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过会前认真研读、会上交流发言、会后全面总结,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对粮食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202110月开展涉粮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我局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次,2022318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次。干部职工对粮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推进粮食领域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得到统一。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做到学用贯通、学用结合,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增强使命担当,主动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

2.针对“领导班子及粮食股成员对粮食业务知识不熟悉”的问题。

为进一步提升粮食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执行力和业务指导能力,县发展改革局以集中学习、文件传阅和个人自学等方式不断加强涉粮政策文件和监管业务知识的学习。20219月以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指引》《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粮食统计工作管理制度》《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举报处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学习,并要求具体从事粮食工作的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积累工作经验,不断推动粮食安全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关于“党组对粮食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全县粮食行业发展谋划研究不够”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深刻认识粮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以来,积极参与局党组关于涉粮专项整治工作的研究部署、粮食安全重要事项的集体决策、粮食和物资储备谋划等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粮食工作的凝聚力。结合2021年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及《大理州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任务分工方案》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拟定《剑川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待下步省州管理办法出台后再进一步修订完善。

(三)关于“贯彻上级涉粮工作部署有差距,涉粮部门配合协调形成合力不够”的整改情况。

1.针对“粮食安全管理制度和议事制度不健全,统筹涉粮部门落实工作责任有差距”问题。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剑川县粮食安全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涉粮部门职能职责,积极发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中的助推作用。2021年通过召开县级涉粮单位和8个乡镇联席会议,进一步实现了信息共享,各部门针对短板弱项调整工作方式、化解困难问题,不断提升工作成效。通过州级综合评价,2021年全县粮食安全考核排名全州第五,比2020年提前4位。

2.针对“粮食流通能力建设有差距”问题。

2021年度以来,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的共同监督指导下,粮食承储企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要求规范开展政策性粮食流通交易工作。政策性粮食公开竞价交易量大幅提升且达到州县要求。

(四)关于“粮食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1.针对“县发展改革局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并更新《剑川县粮食应急预案》”问题。

按照实用有效的原则,结合《大理州粮食供应保障应急预案(试行)》《剑川县地震应急预案》等应急响应机制拟定《剑川县粮食应急预案(试行)》,并积极开展征求意见、报审、修订等工作。

2.针对“贯彻落实粮食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不到位,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问题。

结合粮食储备安全易发、多发风险点分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202239日,紧扣消防安全风险点,在消防救援大队的指导下,协同开展了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活动以承储企业仓管员日常巡查发现储粮仓库火情为背景展开演练。县发展改革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分干部职工、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及基层粮站仓储管理人员参与演练,通过现场演练和应急响应进一步提升监管人员应对风险的处置能力。

二、对“国之大者”心中无数,粮食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安全责任弱化、监管责任缺失,落实粮食安全政策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涉粮工作人员技术能力提升重视不够,导致粮食股人员无执法证、未能正常开展行政执法”问题。

认真总结和反思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加大与行业监管部门及司法部门的协调力度,通过参加涉粮领域联合监督检查及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深入推进涉粮工作人员技术能力提升及涉粮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根据部门行政执法工作需要,目前已完成发展改革局11位同志的执法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待全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人员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于2022420日前参加年度第1期行政执法考试。

2.针对“监管责任‘空转’”问题。

进一步理清行业主管监管职能,整合人员队伍力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的思想。坚持树牢保障粮食安全重要性的思想,积极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提升行业监管质量。秋粮收购期间,在要求企业做好基层收购网点检查的同时,县发展改革局及时制定下发秋粮收购方案,由局主要领导与全体收购人员开展廉洁提醒谈话,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牵头开展收购价格公示、收购进展监督检查等工作,并结合个别收购网点收购量大幅降低的问题开展了宣传发动及社会问卷调查工作,较好的发挥了监管作用。

3.针对“‘一符四无’粮仓监管流于形式”问题。

加强粮食仓储制度建设和安全管理,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职能,积极稳妥推进仓储设施维护、粮食库存检查、药剂环流薰蒸、科学防虫灭鼠、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并按照春秋定检和出入库必检要求,及时组织开展粮食质量抽检,全面保障粮食账物相符,无虫害、无鼠雀、无霉变、无事故发生。进一步明确局办公室公章管理责任,要求按照公文办理流程和领导审批原则办理公章业务,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二)关于“对粮食领域项目重视程度不足,对粮食仓储建设项目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突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环节,在今后项目建设中进一步加大项目招投标工作研判,确保行业监督项目建设进度质量。20219月灾后恢复重建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专项(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方向)中央预算内资金下达后,我局积极参与开展项目前期协调服务等工作,1211日顺利完成招投标工作并实施建设,通过定期不定期开展项目督促,截至目前项目主体已完成封顶建设。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对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局党组引起高度重视,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强调和重申纪律要求,同时加强财务人员业务指导和审批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规范财务管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行业主管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意识淡化,落实监督监管责任有差距,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关于“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打折扣”的整改情况。

1.针对“储备粮智能化监控管理整改不到位”问题。

开展涉粮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县发展和改革局“一把手”紧盯各类监督检查反馈意见,认真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3次,专题组织研究整改工作4 次,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督导4次,不断跟进整改进度,开展问题研判,结合基层粮站未全面实现智能化管理的难题,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分别提出了储备粮逐年移库行动计划和老旧资产盘活融资计划,不断促进地方粮食安全的高质量发展。

2.针对“粮食基层站点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常态化整改不到位”问题。

县发展改革局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基层粮站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督促购销公司、基层粮站切实担负日常管理排查责任,及时消除粮食企业安全风险。2022222日会同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到各粮食储备库点开展库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设施设备日常养护指导等工作,为企业提供了规范性管理意见。202239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的同时,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县发展改革局、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参练人员进行了现场授课,并对灭火器的操作技巧、使用方法进行了讲授。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对库点消防水带进行了及时更换,并购置微型消防器配箱及干粉灭火器,不断强化消防布设管理工作。

3.针对“未持证上岗问题长期存在”问题。

督促公司配齐配强粮食质量检测人员,通过公司集体议事制度开展质量检测定岗、定员工作,积极对接全州粮食质量检测培训考试工作,力争于20224月底组织完成检测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尽快解决公司无持证检测人员的问题。

4.针对“基层粮站值班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以来,针对性开展基层粮站值班纪律督查3次。召集公司班子成员、粮站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1次,并督促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以严的纪律和实的举措加强值班人员管理。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值班管理制度,并以教育学习和绩效挂钩相结合,逐步压实基层粮站值守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24521369,传真08724521369;通讯地址:剑川县金华镇凤营小区52号(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25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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