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30日至10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委政研室开展了巡察。2022年1月1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委政研室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足方面
(一)关于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推进中央和省州县决策部署还不够迅速”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深刻认识抓好改革创新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肩负起落实改革的政治责任,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抓紧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二是建立健全改革事项督办制度。严格落实改革督察、考核、评价制度,探索建立改革事项督办制度,加强对改革事项推进情况的跟踪督办压实专项小组组长、责任部门“一把手责任,确保改革事项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2021年,围绕重大改革事项推进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和单项督察10余次,发出督察通报4期,工作提醒1件。先后配合州委改革办开展书面督察和实地督察4次,配合完成大理州“美丽县城”建设成效第三方评估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改革任务预警通报制度。加强对改革任务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改革任务推进缓慢的牵头部门和责任乡镇发出预警通报,及时提醒,确保改革任务按时完成。
2.针对“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类学习、会议的第一议题,不断强化新知识学习,坚决破除因循守旧、安于现状的观念,树立自我加压、争先创优的意识,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是健全完善改革试点台账管理制度。对年度工作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销账管理,建立改革台账、重要试点台账和反馈问题整改台账“三本账”,明确责任落实主体和任务完成时限。
三是进一步强化对重大改革事项、重要改革试点、改革方案落实成效的工作力度,研究制定重大改革事项协调督促办法、重要改革试点管理办法和改革方案落实成效检查评估办法,拟提交2022年度第一次县委深改委会议研究。
四是进一步加大总结力度,深入提炼改革试点的特色亮点、经验做法,创造更多的“剑川经验”。2022年1至2月,共向州委改革办报送改革试点经验3篇。
(二)关于履行调查研究主业有差距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县委安排的年度重点调查研究课题不重视”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剑川县2021年领导干部课题调研方案》要求,全面收集县领导、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调研报告。截至目前,除部分领导干部因工作调动、变动等原因外,已全部收集。
二是针对全县重点工作推进中关键环节,有的放矢的统筹谋划全县2022年重要调研课题,已初步形成剑川县2022年领导干部课题调研方案。
2.针对“调研成果转化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严格执行《中共剑川县委办公室、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的通知》(剑办发〔2018〕12号)文件精神”的问题。
一是及时收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调研报告,建立调研成果资料库,会商有关部门,对调研报告进行集中评比,并汇编成册报送有关领导参阅。
二是拟定《关于收集县级领导和县级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调研资料的通知》,待今年领导干部课题调研方案印发后再下发通知,及时收集收集领导干部通过现场办公、专题会、座谈会等形式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的材料。同时,收集领导干部的调研报告,并汇编成册报送有关领导。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了2次意识形态有关政策知识学习。
二是加强和改进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县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支委班子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半年组织干部职工开展1次形势政策教育,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正面舆论宣传。
三是于1月27日、3月8日分别召开了县委政研室领导班子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重要内容来剖析,接受监督和评议。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明确支部书记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增强履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明确领导班子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3月1日,县委政研室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考核,凡是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问题的,实行年度考核评优“一票否决”。
三是依托本地红色教育资源,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四·二”武装暴动纪念碑和张伯简纪念馆等开展现场教学,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在与历史最近的地方回望历史、读懂历史、思考历史。同时,组织认真学习张桂梅、李桂科、杨国旺等先进事迹,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进行自我完善。
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方面
(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定位不清、了解不细,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与自身分管领域关系不大,有麻痹思想,导致在落实责任上重视不够、办法措施不多,还停留在纪检部门提醒要完成的廉政谈话、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任务上,而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
一是领导班子始终坚持以上率下,真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为履职尽责的政治责任、分内责任,切实把全面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扛在肩上,不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
二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积极协助主要领导抓实相关工作,认真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严格落实对分管股室及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责任,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是及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主要领导带头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传导责任压力,推进工作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敢于监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班子成员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
2.针对“正风肃纪不严,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干部职工身上的一些小过小节、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提醒、批评”的问题。
修改完善单位内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公章管理、公务接待、保密、考勤等制度,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干部职工的考勤、工作、参加会议等的管理,每周对干部考勤、作风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对屡次违反纪律的进行严肃处理。将日常监督管理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针对“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到位,把制度建设的重心放在了建章立制上,在一些领域还或多或少存在制度执行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坚持严的主基调,保持抓铁有痕的落实韧劲,不折不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学习,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做到管理有制度、办事有规定、支付有依据。
(二)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未严格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据实列支当年费用,存在跨年度报账情况”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明确界定岗位风险点,健全完善制定切实可行、符合业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内控制度真正有效运转。
二是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增强财务人员法律意识。加强与财政、银行、纪委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对帐、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针对“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的问题。
及时咨询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对于超过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对长期挂账款项按程序予以核销。
(三)关于形式主义时有表现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工作上重安排轻落实”的问题。
一是结合“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六条措施》《剑川县大抓落实快抓落实狠抓落实六条措施》等文件精神,全体干部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埋头干事抓落实,不断提高谋划项目、推进发展、破解困局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强化跟踪落实,根据年初制定的调研任务,定期听取干部职工调研情况,督促其按时完成。截至目前,全体干部职工已全面完成2021年度调研任务。
2.针对“在开展调查研究时,虽能够深入基层,但仍存在要材料的时候多,未能做到真正俯下身子,真正深入群众,导致发现的问题不全面,提出的对策建议针对性不强,影响了服务决策质量”的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对调查研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基层调研力度,改进调研方式,引导领导干部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着力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真正沉下心来、扑下身子,多开展随机调研、蹲点调研、解剖麻雀式调研,察实情、听真话、取真经。
二是科学选定调研课题,紧盯全县重点工作、难点问题,紧紧围绕全县文旅产业、工业转型、高原特色农业、乡村振兴、全面深化改革、特色小镇、剑湖保护治理、重点项目推进等方面,科学选定重点调研课题。强化组织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县委政研室对调研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县领导、乡镇、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跟踪督促工作。
三、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织建设弱化方面
(一)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第一责任人抓党建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对党务工作重视不够,缺少研究和谋划部署”的问题。
一是强化党建主体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落实“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要求,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落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
二是支委班子定期对党建工作开展专题研究部署,今年共开展2次支委班子会议研究2022年党支部工作计划、组织生活会等相关事宜。
三是领导班子至少每半年对党建工作开展专题研究部署,2022年3月1日领导班子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
2.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不实”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支部工作手册积分制管理,按时开展党员季度自评、支部考评及年度党员积分测算、等次评定等工作。督促指导支部党员做好“云岭先锋APP”党员积分工作,每月按时完成党员积分的自评、初评、互评和终评工作。
二是修改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全面补充完善2020年度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做到民主评议工作规范、完整。
三是制定《中共剑川县委政策研究室支部委员会2021年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方案》,于2022年3月8日召开党支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前督促党员撰写对照检查提纲、填写个人自评和其他党员评价意见,会后党支部要对评议情况进行汇总,提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的评定意见,并填写好《支部工作手册》中民主评议党员表格,全面完成评议党员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支委会议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不足、随意扩大参会人员范围”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支委会会议的程序及会议内容,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同时,加强对《大理州党支部“三会一课”操作规程》的学习,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二是支委会议进一步聚焦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今年共开展2次支委班子会议研究2022年党支部工作计划、组织生活会等相关事宜。
2.针对“支部党员大会会议频次多、质量不高”的问题。
进一步规范支部党员大会的学习内容和研究重大事项。同时,严格按照《大理州党支部“三会一课”操作规程》要求,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质量得到提高。
3.针对“党员‘政治生日’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制定《中共剑川县委政策研究室支部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党支部党员“政治生日”名册。年内,计划组织召开2次“党味”浓厚、政治性强、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党员政治生日”活动。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攻坚、扎实整改,县委政研室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已经全面推进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县委政研室将牢固树立长期整改、全面整改的意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发挥标本兼治作用,确保巡察整改经得起长期检验,以巡察整改实效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传真):0872—4521259,;通讯地址:剑川县金华镇凤营小区52号(中共剑川县委政策研究室)。
中共剑川县委政策研究室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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