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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30日
  • 来源:中共剑川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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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2021831日至102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水务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202211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站位不高,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的重要讲话精神到位问题。

一是及时修订完善了《中共剑川县水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明确的学习计划,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大理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水利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六字”治水方针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每周例会学习的必学内容,不断做到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结合国家和省厅水利“四大工程”的最新政策投资导向,紧紧围绕“扩(水库扩建工程)、连(水库连通、河库连通工程)、调(引调水工程)、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要求开展项目规划工作,现已通过省级审核的项目有23件,规划总投资12.35亿元,下一步将力争94件项目全部纳入“十四五”省政府批复水利投资项目库内。

2.针对“党组抓大事议大事作用发挥不足问题。

全面梳理和补充制定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及时修订和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水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剑川县水务局局务会议制度》,不断提高议事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时效化水平。

3.针对“个别会议研究事项议而不决”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和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别会议确定”的原则,强化督查和跟踪问效党组确定的事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在局水政股、县河长办牵头下,对永丰河河道违建行为进行摸排,并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8份,《责令改正通知书书》29份。三是对剑湖入湖河道非法采沙行为开展专项行动,对螳螂河长期违法采砂行为进行打击,彻底杜绝了剑湖入湖河流河道私挖乱采现象。四是在县城河道涉及违建钢桥问题的整治方面,已与中国电建昆明院共同规划生态廊道建设方案,待方案实施后予以拆除。五是对金华沙溪中型灌区第四标段中标人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的投诉事项,安排由局规建股进行调查核实,按程序向宣威市大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取消宣威市大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剑川县金华沙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施工及服务标)第四标段的中标资格,并在调查处罚结案后发布中标结果变更公告。与此同时,我局还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改委第16号令)进行招标投标工作,对规模以下的项目招标,严格按《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规定予以执行。对涉及《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按照招标金额相应进入县级及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化交易,确保招投标的公平性和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

4.针对“管党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按照年内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1次、每季度至少分析研判1次的相关工作要求,局党组认真对待意识形态整改工作,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剑川县水务局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查组反馈意识形态工作意见的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强化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认真分析研判水务系统内舆情和苗套性、倾向性问题清单,及时同下属各股室、站所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细压实。

(二)关于“履行部门职能职责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存在重建轻管”问题。

针对全县中小型水库目前无正式在编人员,无运行经费,安全隐患突出,水库管理举步维艰的具体问题,组织工作人员于2022129日深入全县中小型水库进行运行管理调研,积极探索建设、运行与有效管理的新模式,研究工作方法,提出工作措施,逐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购买社会服务,解决水库管理人员不足问题,202110月聘请6名临时人员负责水库、渠道日常运行管护工作;202237日积极向县人社局协调,申报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水库运行管护人员,待批准同意后充实到老君山水库、大干场水库、双河水库、永丰水库开展运行管理工作。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开展水库除险加固和维修养护工作,2022年争取资金,计划对苏家大塘、高坪坝2座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工作,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2.针对“水行政执法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对接协调县司法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持证上岗。202214日已有9人合格通过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另对符合条件的19人,待考试平台开放后继续组织参加考试。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涉水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应知应会。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在2021年至2022年间,共受理水土保持行政许可申请20件,批复18件,退件两件,做到严格按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办结,无一件超时。对审批项目所涉及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做到了应收尽收。四是复核部省级图斑64块,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各11份,到目前完成水土保持手续审批6家,其余单位按要求正在进行整改,我局将继续跟进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整改到位。

3.针对“统筹谋划推进重点水利项目上做得不够”问题。

一是加强项目谋划。根据国家和省最新政策及投资导向,按照成熟一件开展一件的要求,并针对前期经费严重制约项目推进的实际,在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已于202239日与大理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现已从省政府获批剑川“十四五”建项目库中,优选出马登老君山中型灌区及节水改造配套工程、弥沙河(老君山马登段)治理工程、剑川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长乐水库扩建工程、玉龙水库扩容工程、双河水库清淤等七件工程,并组织开展了前期推进工作。二是加快在建项目推进。积极向县政府汇报江长箐水库在建过程中所涉及的林地、土地相关手续办理问题,并主动与林草、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办理补办和报批手续。目前,水库工程建设顺利推进,预计6月底可按要求完成大坝填筑完工,年内全面完工。三是按珠江委稽查要求,大干场水库已完成整改,现已完善了水土保持档案资料,工程已全面完工,2021518日顺利通过了大理州水务局组织的下闸蓄水阶段验收,水库进入蓄水试运行,投入运行使用后,工程已发挥了很好的效益,目前正有序开展移民、水保、环境专项验收工作,争取年内完成验收。

4.针对“河(湖)长办工作推进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把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两山”理论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周一例会的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树牢干部职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二是加快工作落实。县河长办认真按照总河长有关工作安排,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职责,目前规模以上“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修编已完成,已完成玉华水库、象图河、双河水库、弥沙河、金龙河、黑潓江沙溪镇段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县级“一河(库)一策”方案修编及大干场水库申报省级美丽河湖有关工作已按照年度计划按部就班开展。三是加强责任落实。切实建立和开展河长办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常态化开展剑湖流域入湖河流沟渠摸排,明确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管理责任,落实剑湖流域县、镇、村三级河长和工作责任。督促各级河长和流域挂包单位深入开展每周五“清河行动”和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目前河源河栏污删建设、“12”号排浸沟清淤已全面完成。  

(三)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部分重大水利项目推进滞后,在积极向上汇报争取上级支持上做得不够”问题。

一是为加快推进重大水利项目,我局健全了项目工作“五个一”的工作机制,羊岑河治理工程、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项目、沙溪黑江生态廊道治理项目已开工建设。象图河治理工程已于去年12月底取得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总投资2593.65万元,批复治理河长10.98公里,治理河堤8.92公里,现正在进行招标,计划于321日开标。二是我局年内4次到省厅汇报对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按照114日水利厅项目规划编制要求,围绕“水库库建、水库连通、河库调水、城乡供水一体化”“四大工程”上报要求,及时委托大理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三是积极配合州水务局推进桃源水库重点工程,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目标。针对桃源水库前期引调水必要性的问题,多次开展论证、坝址反复比较、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的论证和研究,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报件工作,用地预审已报至自然资源部报件窗口;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省发改委委托中国国际咨询公司开展初评估工作,目前,州桃源水库工程工作专班和县水务局正在配合设计单位按咨询评估意见完善相关报告。

2.针对“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我局已进一步将文明城市创建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县创建工作部署。为做好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局多次在周一例会上安排部署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召开专题调度会研究有关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网格责任区认真开展卫生清洁,同时积极参加“我为城市洗脸”、环境保护暨净湖护湖志愿服务等活动,努力实施永丰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目前已召开永丰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方案审查会和项目协调推进会,下一步工作中,将积极配合中国电建昆明院对永丰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涉及区域进行现场踏勘,核实现状,进一步细化永丰河生态廊道方案,争取早日开工建设。二是在县河长办、局水政股牵头下,成立工作专班,对永丰河私搭便桥钢架桥进行认真排查,针对确定拆除的违建房、桥,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杨四海户侵占河道房屋进行拆除,对金水古桥客栈在永丰河上私搭乱建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全面整治沿河违建问题。

3.针对“推进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不力问题。

一是在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上,我局已多次深入调研我县水利现状及灌区现状,安排人员认真测算农业用水价格,与省水科所签订水价测算报告合同,并拟定《剑川县农村供水工程水价补贴办法》报请县人民政府审定,现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至各乡镇和县级有关单位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剑川县农村供水工程水价补贴办法》等水费政策宣传,督促供水单位收取水利工程水费,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优势,指导乡镇、村组做好水费收取和规范使用。

4.针对“指导督促各乡镇保证农村安全稳定供水上有短板”问题。

一是我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在县政府网站更新《剑川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督促各乡镇落实农村饮水工程的“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加强节约用水宣传,健全水费收取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良性运行机制。同时,我局将于年内组织对乡镇、村委会、农村供水管理员进行《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培训,并将办法印制成册分发到乡、镇、村,提升农村供水管理水平。二是我局持续采取“领导包乡、股室包村”的农村饮水动态监测机制,完善剑川且水务局干部职工农村饮水动态监测和返贫致贫监测工作方案,建立饮水保障日报告制度,按照股室包乡镇和职工包村的工作要求,定期对全县的农村饮水和返贫致贫监测工作进行排查和督促指导。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对2022年遇到的在水利部12314平台、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和各级水利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信件等群众反映的3个饮水安全问题,及时进行了核实处理,并做好跟踪落实和回访工作。三是制定农村饮水安全3年专项行动项目,目前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的审查和批复,已于20222月开工建设,同时还将争取到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经费用于项目建设。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方面

(一)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抓班子、带队伍作用发挥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持续加强理论学习,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及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切实履行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将党性贯穿到水务工作具体行动中,体现在破解难题的实际行动上。二是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树立正确价值导向。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职工管理,采购并设置“钉钉”打卡机,实行上下班刷脸打卡制,请假、出差、外出实行“钉钉”线上审批,同时研究制定《剑川县水务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剑川县水务局事业单位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强化制度管理和刚性约束,增强干事创业的时间保障和氛围。三是班子成员切实做到洁身自好,率先垂范,带好队伍,在队伍建设管理上杜绝做“老好人”,对损害党和人民利益行为,违纪违法现象和干部职工的不良作风,做到教育在先、事前提醒,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病”演变成“大过”。对近三年发生两起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我局已积极协同纪检监察、交警等部门对接,邀请人员到我局开展面对面案例警示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严守纪律拒绝酒驾”承诺书。

2.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规范党组会议制度,会前,做到提前一星期将征集到的拟研究议题分发给党组成员研究准备,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后才召开党组会议,会中充分讨论,集中党组成员意见,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二是为强化办公室公文写作,局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机关公文办理工作规范选编》等规范条例进行学习。同时我局积极与县政府办联系,目前已安排办公室人员到县政府办秘书股顶岗学习,进一步提高办公室写作能力。

3.针对“部分项目在招投标、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和资金拨付等监管上还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我局高度重视针对部分项目在招投标、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和资金拨付等监管上还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问题,及时召集相关股室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提醒,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法规意识。为切实提高会计业务能力水平,规范会计核算,确保资金安全管理,在下步工作中,我局还将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加强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黑江剑川沙溪坝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中,工程结算价多付,我局已进行资金追回并整改。3月底前完成2018年度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结算审计和县级验收工作。金龙河甸心村至奶粉厂段治理工程已完成了县级验收。在今后的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对参建各方人员管理,严格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完善项目资料,努力做到完工一件,验收交付使用一件。

(二)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存在重形式、轻实效,应付检查考核”的问题。

坚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当前的中心工作相结合,班子成员真抓实干,努力消减各类形式性事务,增强工作实效。认真修订完善《中共剑川水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贯彻宣传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大理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水利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六字”治水方针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切实做到真学善学实学理论,抓好学用结合,力戒形式主义和浮飘之风,注重学习与工作实效,踏踏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2.针对“存在文风会风不实”的问题。

一是为切实加强思想政治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研究制定了《中共剑川县水务局党组关于开展“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了集中学习、交流和讨论活动,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并结合分管领域和工作重点,制定我局“四清单一方案一突破”,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水利建设行动提供思路举措。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将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线上学习有机结合,组织开展党史知识竞答、党史学习教育体验式实践、支部联建等活动,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学习教育氛围,积极倡导“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的新风气,改进会风、文风,集中全局精力用在抓好项目建设和工作落实上。二是局办公室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写作培训,提升写作水平,提高文稿质量,规范公文格式,杜绝下载抄袭、照搬照抄,应付检查等不良风气,并要求局办公室严格审核把关公文质量,同时局主要领导与党史学习教育中网上下载抄袭心得体会的职工进行了谈心谈话,提出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3.针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未全部整改清零”的问题。

我局已认真对照往年县委第三轮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问题清单,认真做好了整改工作。同时制定了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及责任时限,抓好整改落实。

(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执行公务接待不严格”的问题。

对执行公务接待不严格的问题,由局财务分管领导组织财务人员对《剑川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有关精神进行学习,同时局主要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谈心谈话,要求财务人员今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函和审批制度。无公函和未填写公务接待清单汇审表等问题,财务人员及经办人已按有关规定进行核实整改;对贵子箐水库可研评审代结住宿费问题进行认真核实,2020919日州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召开《剑川县贵子箐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根据会议主办方要求,因评审专家利用周末休息时间来为我县提供服务,专家以不能回单位报销住宿等费用为由,要求由县水务局来承担此项费用。

2.针对“差旅费、办公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对差旅费、办公费报销审核把关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行立改,一是财务人员已按照有关财务规定补齐相关手续;二是局主要领导对涉及财务人员进行严肃批评和谈心谈话,要求今后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务分级审核、审批原则。同时今后工作中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坚守制度,处理好每一笔财务账目,理好财、管好钱、做好帐,当好领导参谋,今后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针对“出现出差暂借款的情况”的问题。

对已出现的借款情况,局财务人员已督促借款人将借款及时归还。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加强财务人员对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的学习培训,严格往来款项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4.针对“支出单据及票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对支出单据及票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局主要领导对涉及财务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分管领导对涉及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财务中要加强财务单据及票据管理,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杜绝使用非财政往来款项票据。

5.针对“工会经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工会主席组织工会成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会计制度》、《云南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大理州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进行学习,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健全完善财务报销、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安排工会财务人员,实行集中核算,分户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实行重大收支集体研究决定。

6.针对“账务处理不严谨”的问题。

对财务处理不严谨的问题,局主要领导对具体经办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同时我局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不断提高职业操守和基本素养。

三、重业务、轻党建,新时代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一)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从严把党建工作放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年度计划,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充分运用“云岭先锋”APP、微党课提升党员素质,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工作,切实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我局已安排人员加强对供排水公司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并要求供排水公司对党员严格管理,按月交纳党费,目前供排水公司党员已按月交纳党费。

2.针对“在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及落实上有差距”的问题。

局党组制定并完善《水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县水务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和局领导班子的职责权限、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表决形式和列席对象。同时还对局领导工作分工进行研究,明确局领导的职责。目前因领导班子人员调整暂按原领导分工实行,待人员配齐后,我局将适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根据工作需要对局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

3.针对“工会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对工会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我局已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并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工作,局机关、水管站、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设立统一工会组织,现已选举产生了我局工会主席及支委成员,县总工会已审定同意我局选举结果。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组织生活会辣味不的问题。

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党的生活制度,坚决杜绝好人主义思想和过关应付敷衍事心理,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撰写发言提纲和批评意见清单。如刚刚召开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查摆自身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剖析思想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直面问题,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2.针对“支部换届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局党组把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党支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支部工作。同时局党组书记就支部换届不严谨的问题对支部班子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局党支部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严格支部换届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好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3.针对“‘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局党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有关要求,研究并制定“三会一课”清单及主题党日方案,紧紧围绕“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培训”这一主题,把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务公开、党员积分与运用“云岭先锋”APP 融合起来,从而实现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目前我局党支部已严格按照清单开展相关工作,对该问题进行认真反思,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工作进行再部署和再要求,切实使党内组织生活严起来。

(三)关于“基础党务工作薄弱”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支部资料归档不规范”的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我局请云南煜天档案管理有限公司归档人员对党支部资料进行整理,按规定建立归档资料目录,对归档资料进行标识,严格按照“五个基本”规范归档。

2.针对“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局党支部从理论上、业务上加大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规范党员行为。

二是局领导班子顶在前面,干在难处,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为广大党员树立“我是党员我先上”的表率作用,广大党员积极响应,在当前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面前埋头苦干,为推动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作出有力贡献。

3.针对“党员疏于监督管理”的问题。

局党支部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要求党员将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党员通过组织生活会、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等方式积极开展自学,撰写心得体会和读书笔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水务局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2-4521283地址: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3号(剑川县水务局)。             

剑川县水务局党组      

20225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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