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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5日
  •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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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七、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二十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二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第一部分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的统筹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和监督管理制度。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承担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政策,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10.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工作。

11.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机关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就业促进与能力建设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社会保险管理和基金监督股、劳动保障监察与仲裁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0个。

2.事业单位2个,具体为:剑川县就业局、剑川县社会保险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剑川县就业局

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城乡就业工作。

2.加快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3.强化人事管理工作,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4.切实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5.切实抓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712.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12.4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了51.84万元,下降0.77%,主要原因一是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2年1月至11月期间全县退休人员、特殊人员等人员的职业年金虚帐部分利息支出)比上年减少;二是我县“三支一扶”人员已期满转入到服务单位,所以相应的相关支出也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712.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712.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12.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了51.84万元,下降0.77%,主要原因一是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2年1月至11月期间全县退休人员、特殊人员等人员的职业年金虚帐部分利息支出)比上年减少;二是我县“三支一扶”人员已期满转入到服务单位,所以相应的相关支出也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712.4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71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8.0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基本支出减少506.31万元,下降7.48%,主要原因分析是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2年1月至11月期间全县退休人员、特殊人员等人员的职业年金虚帐部分利息支出)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454.4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454.4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一是社保局2023年有养老保险工作经费6万元;二是2023年预算中,就业局增加了大理州失业保险基金借出创业担保贷款资金分5年整改部分剑川县2022至2023年归还经费和剑川县2006年至2011年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单位部分欠费保障经费2个项目资金,共计448.47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712.49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具体为:

2080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18.01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机关在职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支出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801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就业管理事务548.79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下属经办机构就业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支出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801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91.8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53.9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20801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10.17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剑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839.97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项目工资发放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0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1月至11月期间全县退休人员、特殊人员等人员的职业年金虚帐部分利息支出。

2080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30.65万元,主要用于企业离休人员工资发放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4.9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20826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11.2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和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县级承担部分。

2100799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8.06万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7.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的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8.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71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8.02万元,项目支出454.47万元。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具体为:

1.301工资福利支出83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2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1基本工资支出19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1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支出20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3奖金支出10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7绩效工资支出6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9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6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9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5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8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2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

30201办公费支出29.09元(其中:基本支出23.09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

30207邮电费支出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支出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29福利费支出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9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3.95万元,项目支出448.47万元)。

30302退休费支出483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9.0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304抚恤金支出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305生活补助支出2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0万元,项目支出205.6万元)。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96万元,项目支出242.87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政府性基金事项

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部门编制了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门编制了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涉及购买项目0个,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预算0万元、社会管理性服务预算0万元、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预算0万元、技术性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预算0万元、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预算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批复我部门基本支出6258.02万元,较上年减少506.31万元,下降7.48%。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1)截至2023年预算取数时点,全部门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晋档晋级,造成增量。(2)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统一压缩部门公用经费用于基本民生支出,故一般公用经费较2022年调减。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批复我部门项目支出454.47万元,较上年增加454.4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一是社保局2023年有养老保险工作经费6万元;二是2023年预算中,就业局增加了大理州失业保险基金借出创业担保贷款资金分5年整改部分剑川县2022至2023年归还经费和剑川县2006年至2011年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单位部分欠费保障经费2个项目资金,共计448.47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44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2.6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44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4.1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4次,共计接待286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我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三公”经费变化原因是提高养老保险覆盖人数、基金征缴、和确保养老金足额发放。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我局2023年编制部门预算主要是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支出等,没有项目预算。在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年初计划实施。坚持原则,严格审核,廉洁自律,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充分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根据绩效目标设定和实现情况,以绩效目标为标尺,确保全面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工作。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根据大政办通〔2022〕53号文件精神,大理州失业保险基金借出创业担保贷款资金分5年整改部分,剑川县总任务量514万元,要求从2022年-2026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年度归还资金比例不低于总任务量的20%。按照上级要求,将2022-2023年归还资金205.60万元作为新增项目做入2023年部门预算,并得到批复,在2023年完成相应资金整改。

2、根据大政办通〔2022〕53号文件要求,我县开展了2022年清缴2006-2011年的事业单位失业保险欠费工作,通过清理我县实际欠费数为564.23万元(单位部分378.82万元,个人部分289.41万元),欠费清缴方案已通过上级部门与县级政府认可。2022年已完成部分欠费的清缴工作,清理欠费1993.34万元,剩余373.89万元。在2023年经费预算中,向县财政申报失业保险欠费单位部分242.87万元,并得到批复,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清缴工作,确保完成整改。

3、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提高我县养老保险参保率,增加扩面覆盖率,改善经办服务环境,提高经办服务水平,保障经办工作顺利开展。项目支出养老保险工作经费6.00万元,主要用于参保扩面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提高养老保险覆盖人数、基金征缴、和确保养老金足额发放。

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我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5.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5.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的支出。

与上年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29.98万元,下降25.8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相应的相关经费也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669.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0万元,固定资产665.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级部门预算公开样表(汇总)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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