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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预公告

  •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2日
  • 来源:剑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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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预公告

剑自然资预告字〔20231

  为全面了解需求状况,合理掌握供应规模和节奏,方便意向竞买人及时掌握土地出让有关信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剑川县自然资源局拟于近期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位于剑川古城东路东侧、剑川县明珠坊北侧,原剑川县地税局,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901平方米(2.85亩,以实际出让土地面积为准),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吗,容积率>1.0≤1.6,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风格为白族民居风格,深出檐,坡屋顶,临古城东路建筑层数不超过二层,檐口高度不超过7.5米,总高不超过9米,其余部分建筑层数控制为不超四层,檐口高度不超过13米,总高不超过15米,其余需满足《剑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求。

二、预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三、预公告时间、地点及其他

(一)预公告时间:202322日至202332

(二)预申请地点:剑川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利用股。

(三)预申请方式:有意向用地者自行踏勘土地现场,及时向剑川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预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电子邮件和邮寄等方式申请。

(四)其他事项:根据咨询及用地预申请的情况,剑川县自然资源局将适时组织该宗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该宗地地形图及规划设计条件以正式公告为准。

(五)相关要求:在剑川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该宗地的出让活动时,已提出预申请的单位、个人,应当参加该宗地的竞投或竞买。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剑川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利用股

联系电话:13987185171

联系人:王颖

附:拟出让地块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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