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举行剑川—洱源(炼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按照《关于举行剑川—洱源(炼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和《剑川县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关于举行剑川—洱源(炼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剑川—洱源(炼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举行时间
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下午3点。
三、举行地点
剑川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一)听证主持人
杨福堂 剑川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张剑良 剑川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
刘志平 剑川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杨志文 剑川县司法局
(四)听证记录人
张国彬 王艳春 李禄泉 陈淮润
(五)听证代表
李继承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 伟 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玉新 剑川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 志 剑川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段钰泉 剑川县林草局局长
李寿海 大理州生态环境保护局剑川分局局长
陈俊林 剑川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杨建明 沙溪镇人大主席
孔 烜 沙溪镇组织委员
高绍灯 沙溪镇自然资源所
赵景秀 沙溪镇卫生院、县政协委员
崔四九 沙溪镇东南村民委员会书记
何顺全 沙溪镇华龙村民委员会书记
杨蔚昆 沙溪镇沙坪村民委员会书记
张四春 沙溪镇石龙村民委员会书记
张石龙 沙溪镇灯塔村民委员会书记
喻永昌 沙溪镇红星村民委员会书记
段俊繁 沙溪镇联合村民委员会书记
段吉堂 沙溪镇溪南村民委员会书记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经确定的听证会参加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特此公告
剑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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