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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9日
  • 来源:剑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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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听证会的公告》(1)的要求,现将举行《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11015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在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王德昌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李鹏兴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志明剑川县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张银顺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四级调研员

(三)听证监察人

刘志平剑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长

李志强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规股股长

(四)听证记录人

杨生繁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象群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张妙文剑川县房地产管理所所长

(五)听证代表(共33人)

尹寿宝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 公租房住户

杨建候金华镇东门社区居民 廉租房住户

阿澍娥金华镇东门社区居民 廉租房住户

王晓霞金华镇北门社区居民 廉租房住户

李镇和金华镇北门社区居民 廉租房住户

陈淑华金华镇北门社区居委会文员 廉租房住户

赵仙菊金华镇北门社区技生宣传员 廉租房住户

李德安金华镇城北社区民政协理员 廉租房住户

刘文娟剑川万城旅投公司会计 公租房申请对象

张艳苹剑川县中医院检验师 公租房申请对象

杨秋菊剑川县城投公司销售员 公租房申请对象

陈海燕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四级调研员 县人大代表

苏春逵县农业局动物卫生所兽医师 县政协委员

赵茂堂县人大法制与监察司委员会主任 县人大代表

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车兴桥县信访局局长县人大代表

杨志文县司法局法治股二级主任科员 县政协委员

和敬中云南展腾(剑川)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李永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杨诚忠国家税务总局剑川县税务局四级高级主办

杨永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四级调研员

县自然资源局事业工作人员

王伟宏县市场监管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四华县民政局副局长县人大代表

伍金华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张树菲县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李菊兰大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剑川管理部副主任

罗兴仙金华镇人民政府市政专干

杨鸿钧金华镇东门社区书记主任

张文杰金华镇南门社区书记主任

姜顺菊金华镇西门社区书记主任

段玉如金华镇北门社区书记主任

杨佑龙金华镇城北社区书记主任

(二)听证旁听人(共7人)

赵美昌金华镇城北社区居监委主任

王艳芳剑川县城投公司物管经理

赵玉萍金华镇城北社区保洁员 廉租房住户

何玉珠剑川县西门社区居民 廉租房住户

姜美先县城投公司职员 公租房申请对象

李秋莉县城投公司财务人员 公租房申请对象

施生伟县住建局一级科员 公租房住户

三、其他事项

(一)《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听证稿)及其说明和相关材料将在听证会举行的3个工作日前通过政务网、电子邮件等渠道送达至听证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所在单位。

(二)请听证代表做好陈述意见准备,携带本人身份证、听证材料,按时参会(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遵守听证会的纪律。旁听人员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交意见建议。

(三)听证会除被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参与报道,请于听证会召开的3个工作前与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4521209。

(四)请参会人员佩戴口罩,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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