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新) / 重大决策预公开

云南省剑川县烟草专卖局关于举行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3日
  • 来源: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云南省剑川县烟草专卖局拟对剑川县烟草制品零售点进行重新布局,为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公开透明地做好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工作,剑川县烟草专卖局决定召开《云南省剑川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听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云南省剑川县烟草专卖局起草的《云南省剑川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听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于2020124日(星期)下午1400在剑川县烟草专卖局(鼎新街6号)四楼会议室举行,具体听证时间、地点将在本听证会的2号公告上发布。

三、听证代表(听证陈述人)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 15 人以内,其中:

1.剑川县现从事卷烟零售业务的代表2人;现申请从事卷烟零售业务的代表2人;消费者代表2人。

2.法律工作者 1 人。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各 1 人。

4.社会公众代表 2 人。

5.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代表 3

6.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云南省剑川县烟草专卖局邀请产生。

()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 3 人以内,一是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二是由云南省剑川县烟草专卖行政机关派员参加。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云南省剑川县烟草专卖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话方式报名。报名信函、传真、电话均可致云南省剑川县烟草专卖局,信函报名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信函、传真、电话报名详细信息详见下表:

报名单位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剑川县烟草专卖局

剑川县金华镇鼎新街6

671300

0872-4524751

0872-4521440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11917:3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剑川县烟草专卖局将于202011121700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在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点上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并将《云南省剑川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听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张灵联系电话:0872-4524751

      附件:《剑川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剑川县烟草专卖局

                                            2020113

     剑川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