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新) / 规划计划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三五”工作总结和“十四五”规划

  •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 来源:剑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为全面总结评估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工作,积极谋划“十四五”期间全县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谋划二〇三五远景目标,根据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剑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县委县政府对编制十四五”规划要求,经我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剑川县住房城乡建设“十三五”总结和“十四五”规划、二〇三五远景目标情况报告如下:

一、“十三五”工作总结

十三五”和2020年主要指标预计完成情况

1.“十三五”主要指标预计完成情况

按照《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剑政发〔2016〕23号)要求,剑川县“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有33项,其中13项为约束性指标,要求必须完成,另外20项指标为预期性指标。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的3个约束性指标项目如下:

——安居工程建设: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2015年末城镇棚户区改造为0.2万套,计划至2020年末完成0.5万套。“十三五”期间,剑川县实际投入资金12.64亿元,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6676套(户),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72户,已经超额提前完成预期目标。

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2015年末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为0.37万户,计划至2020年末完成0.71万户。“十三五”期间,剑川县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总共完成17768户,补助资金15027.4956万元,已经超额提前完成了预期目标。其中农村危房改造10769户,补助资金13010.2356万元;农房抗震项目暨住房环境提升6999户;补助资金2017.26万元。

——县城和县城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15年末为91%,计划目标至2020年末到达100%。剑川县2020年县城和县城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已经完成目标任务。

——县城和县城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2015年末为82.34%,计划目标至2020年末到达87%。剑川县2020年县城和县城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为95.42%(预计数),已经完成目标任务。

2.2020年主要指标预计完成情况

固定资产投资责任目标。年内目标为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50000万元(州住建局下达任务数为9亿元),截止9月底,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34亿元,已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

2)统计工作目标责任。

——建筑业总产值增速。年内目标为增速25%。1-3季度,实际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82亿元,同比增速29.37%,已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1-3季度全县建筑业增加值完成2.37亿元,同比增速28.1%,

——房地产业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年内目标为增速25%。截止10月底,实际销售面积148471平方米,同比增长559.61%,已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

——房地产业工资总额增速(1-4季度错季)。年内目标为增速20%。1-3季度,实际房地产业工资总额479万元,同比增速-6.45%,未完成目标任务。

3)脱贫攻坚责任。目标任务为实现“清零”基础上,实施抗震农房改造6745户,完成“建新拆旧”工作。2020年实际完成农房抗震项目暨住房环境提升6999户,其中住房环境提升6547户,拆除危旧房屋452户,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各项任务,到达“住房安全有保障”标准,确保了高质量通过贫困县退出考核。挂钩的白蜡村已脱贫出列,通过考核验收,贫困发生率0%。

4)安全生产责任目标。2020年未发生建筑施工等住建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5)消防工作目标。2020年行业系统未发生火灾事故。

6)优化营商环境责任目标。全面推进“营商环境提质年”行动,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7)老旧小区改造。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已完成竣工验收,改造完成4个小区11栋楼172户,完成投资3650万元。2020年老旧小区任务数为12个小区1596栋楼2510户,已开工8个小区1121栋楼1975户,完成投资7700万元。

8)污水管网建设。目标任务为完成建设3公里。实际建成3.4公里,完成投资900万元。

9)厕所建设。目标任务为新建3座(其中A级以上旅游公厕1座)、改建2座(其中A级以上旅游公厕1座),提升改造乡镇公厕19座。年内实际完成新建公厕3座(其中AAA级旅游公厕1座)、改建2座(其中A级以上旅游公厕1座),完成投资488万元。完成乡镇公厕提升改造26座,实际完成投资26座,下达补助资金76万元。

10)城镇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基本建成300户(套),租赁补贴800户(套)。2019年度我县棚改任务为1600户,开工1600户,基本建成1600户(2020年增977户),竣工1482户(2020年增1074户),完成投资3.86亿元。2020年棚改任务160户,已全面开工,基本建成64户,完成投资560万元。2020年租赁补贴发放944户,发放资金96.14万元,年内退出75户。截止2020年11月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际使用资金33715万元,棚改基础设施资金使用率83.25%。

11)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目标任务为完成2个历史文化街区申报,目前已公示期已结束,待省政府批准。

——目标任务为完成《剑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目前规划成果正在公示中,待公示期满后,省住建厅报由省人民政府批复。

——目标任务为完成114个历史建筑测绘30%,即35个。正在开展,实际完成66个,已完成目标任务。

12)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目标任务为完成剑川古城、沙溪镇华龙村、弥沙镇弥井村3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馆工作。实际完成3个村。

13)人民防空工作。目标任务为完成人防综合基地建设,完成防空袭方案修订、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修订、人防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实际完成情况为《剑川县城市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县级人民防空指挥部编成方案及城市防空袭方案、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正在修订。

14)城市停车场建设。目标任务为建设12个停车场,实际建成4个停车场,在建8个(计划2021年2月完成),完成投资7689万元

(二)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及成效

1.农村危房改造取得决定性胜利,农村居住环境不断提升,实现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2016-2020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总共完成17768户,补助资金15027.4956万元。其中农村危房改造10769户,补助资金13010.2356万元;农房抗震项目暨住房环境提升6999户;补助资金2017.26万元。其中:2016年省、州原下达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4800户,其中拆除重建2300户、修缮加固2500户。下达各乡镇补助资金2933.43万元,全部实施完成。2017-2019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总共完成5969户,包括2017-2018年存量危房为4604户、2019年大遍访大排查新增245户、非4类无力改造1120户。全县农村危房存量5969户,已全面竣工验收,入住率100%。累计下达至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76.8056万元,已完成资金兑付工作。2020年实施完成农房抗震项目暨住房环境提升6999户,其中住房环境提升6547户,拆除危旧房屋452户,下达补助资金2027.26万元。“十四五”期间,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任务,按照精准认定精准实施改造的要求,严格执行农村危房认定标准,全面开展危房排查、信息比对和危房认定,精准核实存量危房,加大资金筹措,认真落实因户施策“一户一方案”工作措施,精准实施改造,全面解决了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保障问题,实现了农村存量危房“清零”的目标。

2.大规模推进棚户区改造,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建立。一是抓实城镇棚户区改造。十三五”期间,编制了《剑川县棚户区改造“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我县计划改造棚户区共6916户,计划投资196924万元。其中,2016年州下达棚改任务2116户,安排在剑川古城实施2000户、沙溪镇实施116户,至2017年末已完成居民危旧房屋及民房电路改造2116户,完成了旧寨巷、营盘巷、城西巷道路改造工程和西门片区15条巷道改造工程,改造道路长1724.49米,改造面积4530.89平方米,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2亿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5219万元,已全面支出使用。2017年州下达棚改任务2000户,其中货币化安置1000户、拆除重建1000户,其中安排在县城区实施1800户、沙溪镇规划区实施200户。县城区1800户中,安排895户由金华镇负责,以“9·20”洪灾受灾户为主,采取原址拆除重建方式实施;其余部分以县城老旧集资房货币化安置为主,我县向农发行洱源县支行申报贷款2.2亿元,贷款授信2.2亿元。货币化征收实际到账资金共18320万元(其中贷款实际到账1亿元、资本金3000万元,棚改专项债券5320万元),共涉及六个老旧集资房片区,摸底调查34个单位741户,签订意向性征收协议616户,完成征收评估663户(含公房59户),签订征收补偿协议559户,已兑付510户共计15331万元(含进修原8户奖励部分),结余2989万元。至目前,完成投资41284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7766万元,已全部支付使用。2018年州下达棚改任务800户,计划投资28500万元,其中金华镇(县城规划区)实施600户,沙溪镇(全国重点镇)实施100户,狮河片区(剑川木雕艺术小镇)实施100户,800户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完成投资2850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24624万元,已全部支付使用。2019年州下达棚改任务1600户,计划投资9.0亿元,上级补助资金27980万元。其中在剑川县城(金华镇)实施1200户,沙溪镇200户,狮河工业园区(甸南镇)200户。至2020年11月1600户改造任务全部开工,基本建成1600户,竣工1482户,完成投资38600万元。同步实施了金华镇西门、北门、东门片区老旧街巷基础设施改造,完成改造巷道3781.35米,面积9650.06平方米,完成投资750.15万元。实施了金华镇东门、南门、西门和北门片区棚户区零星巷道改造,计划改造125条,改造面积15078平方米,总长6410米,完成投资1570万元。2020年我县棚改任务为160户,计划总投资12000万元。已开工160户,基本建成64户,完成投资560万元。2016年一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共计26218万元(包含棚改专项债券5320万元),截止2020年11月己使用23687万元,财政收回结转资金1485万元,结余1046万元;2018-2020年棚户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40500万元,截止2020年11月己使用33715万元,结余6785万元,棚改资金拨付率86.04%。

二是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19个小区,计划投资77440万元,涉及3125户2142栋楼,改造面积53.58万平方米,项目分三个年度实施(2019—2021年),其中完成了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了卫生小区、农口小区、园丁小区及文卫小区共四个小区11栋楼172户,改造面积3.3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3881.08万元,对小区房屋主体、外立面、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市政设施进行了整体更新改造。已全面完成改造任务,完成投资3650万元。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12个小区1596栋2510户,改造面积38.79万平方米计划投资4.78亿元截止2020年11月15日,已开工8个小区,完成改造面积29万平方米,完成投资7700万元

三是抓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租房和公租房实行并轨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现有房源全部分配入住,至2020年末城镇住房保障对象3050户(增加83户),其中实物配租2106户(增加408户),租赁补贴944户(退出325户),发放租赁补贴684万元。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提出问题整改工作,取消44户住房保障资格,退回租赁补贴50490元。对现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信息录入全面录入全国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系统,实现上线联网。

3.县城市政基础设施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

预计2020年末,全县城镇常住人口6.9万人,城镇化率达38%,城镇建成区面积8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面积3.7平方公里。2016年以来,进一步加大对县城的改造提升建设力度,基础设施短板不断补齐,县城功能更加完善,综合承载力和人居环境明显提升。至2019年末,县城供水普及率100%,燃气普及率66.67%,人均城市道路面积26.79平方米,建成区道路面积率15.77%,建成区排水管道密度15.52%,污水处理率95.6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41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12%,建成区绿地率33.28%,生活垃圾处理率100%。

一是开展“美丽县城建设”创建,推进县城高质量发展。成立了美丽县城建设领导小组和白族原乡民族风情街区指挥部,编制了《剑川县美丽县城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干净、宜居、特色”目标要求,紧紧围绕3大板块21项重大指标59个项目开展美丽县城创建,努力打造具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特征、民族风情的独具白族文化特色的云南美丽县城。编制完成了剑川县白族原乡民族风情街区规划设计,组织召开白族原乡民族风情街区交通管制听证会,启动实施白族原乡民族风情街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实施了主题街区路段的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水系景观及绿化、临街建筑外立面风貌改造、智慧路灯、雕塑小品、路面铜板等,完成投资2400万元。2020年1月剑川县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云南省美丽县城。

二是实施市网入地项目,补齐管网短板。实施了古城市政管网入地项目,完成投资2070万元,铺设污水管网5445米,完成18条古城主要街道的污水、强电、弱电、供水、燃气等市政管网入地,切实解决“蜘蛛网”、“马路开膛”现象。完成了214线过城区段道路改造(含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二标段),改造214线2400米,人行道2.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477.48万元。

三是加快规划道路建设和路网质量提升,补齐“断头路短板。2016年以来,完成18米、298米县城石宝山大道至金龙桥连接道路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20万元;完成12米、151米中双龙巷剑阳街至鼎新路连接道路建设,完成投资90万元完成宽20米、长247米文献路至石宝山大道连接路建设完成投资375.71万元完成宽18米457米永丰南路南段道路改造项目完成投资380万元;完成14米、321米东双龙巷、西双龙巷,长101米腾龙街南段道路改造工程,完成投资372万元完成宽18米,长422米文风路永丰南路连接西环路道路建设项目,完成投资400万元完成宽22米、长982.84米盘龙路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882万元完成宽18米1134.9米剑湖路棚户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完成投资1678.14万元完成了文风路连接西环路建设项目,完成投资395万元完成了剑川县棚户区道路城南1、2号路建设,完成投资794.71万元完成了剑川县棚户区道路(棚改房源房2号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投资383.55万元。正在建设县城入城道路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景风公园至德峰新村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县棚户区道路(棚改房源房东侧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棚户区下登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启动了棚户区道路文风路连接214复线道路、腾龙街连接老君山大道道路、县医院西侧连接老君山大道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了棚户区道路(双星路北段)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四是推进城镇减排,补齐污水收集处理短板。完成了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完成了腾龙片区1120米主干道排污沟建设,完成投资130万元。采用非开挖拖管技术对214复线受损污水管网210米进行修复。实施了老城区老旧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完成了古钱巷上段、剑川一中、金华中学、中医院污水管网、400户化粪池建设,完成投资1300万元。完成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3.98公里,完成投资1200万元。启动县城东片区3号排浸沟建设,完成城区段排水箱涵800米、明渠段700米建设。

五是开展厕所革命,补齐公厕短板。建设了城北农贸市场城市公厕、盘龙公园2A级旅游公厕、墨斗山片区旅游公厕、广电局剑湖路公园城市公厕、住建局腾龙街城市公厕、文献路公租房公厕等建设,对赵蕃文化园公厕、剑川县会务中心片区公厕、县政府办公区凤营小区公厕、景风公园西侧公厕等旱厕进行了全面消除,至目前共新建、改建二类以上城市公厕30座,其中新建二类以上城市公厕17座,改建二类以上城市公厕13座;在建二类以上城市公厕10座,拆除旱厕6座。并对其中11座公厕进行了智慧化改造提升,全面接入“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完成户厕改造400座。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完成投资455万元。完成剑川县城及周边乡镇垃圾收运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

剑川县“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完成了乡镇镇区公厕改造提升任务26座。2020年乡镇镇区改造提升公厕建设省级补助资金76万元下达至各乡镇,每座4万元。

2017年-2020年,我局共支付厕所建设资金1365.73万元,其中:下达乡镇户厕无害化卫生户厕补助资金622.72万元、补助乡镇镇区公厕改造提升建设资金121万元、补助社区和相关单位公厕建设102万元、我局直接实施公厕建设资金520.01万元。

六是城市污水减排取得明显成效。2016-2019年剑川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636.248万吨,化学需氧量消减1390吨,氨氮消减184吨。2016-2019年我县污水厂生产运行共耗电180.9万Kwh,2016-2019年我县污水厂脱泥生产运行共使用絮凝剂(PAM)2吨,2016-2019年处置干污泥共661.1吨,2016-2019年我县污水厂运行费用共537.7万元。2016年以来,累计完成污水管网建设DN200-DN800截污干管17.66公里。2020年2月26日剑川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给剑川县景潓剑湖投资有限发展公司,企业主管变更为剑湖湿地管护局。

七是开展PPP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剑川县城市地下管线数据普查,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专项规划和可研报告,入库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储备项目。编制城市公共停车设施项目专项规划、可研编制,已完成审批,入库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储备项目。编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方案编制。完成开展项目识别阶段的“物有所值论证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初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八是启动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解决停车难问题。

剑川县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12个,停车总泊位5100个。设有地面停车场10个,地下停车场2个,总占地面积157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停车场面积19256.84平方米。编制了《剑川县停车设施专项项规划》(2016—2030年)和《剑川县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1.2亿元的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争取。至目前项目已竣工4个,在建8个,完成投资7689万元

4.积极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开展古旧建筑修复,推进名城名城名镇名村和中国传统村落保护。

一是抓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2017年3月制定印发《剑川县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实施方案》,2017年6月,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和上海市援滇规划顾问组对剑川名城申报工作进行实地指导,召开座谈会,形成了顾问组咨询意见,顾问组认为剑川已具备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条件。2017年9月20日我县以“剑政专〔2017〕65号”请示件连同申报文本(《剑川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材料(一)申报文本、(二)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三)历史文化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及申报视频资料等报大理州人民政府,经大理州组织审查,州人民政府以“大政专〔2017〕94号”请示件转报云南省人民政府,申报文本通过了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经省人民政府审定,2018年11月2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以“云政报〔2018〕34号”上报国务院审批。2019年5月,剑川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到住建部进行专题汇报。2019年9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司名城处到剑川考察调研并听取剑川县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方面的情况汇报,剑川县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技艺传承和传统工匠保护工作得到住建部充分肯定。

抓好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报批工作完成历史街区申报。2020年4月2日委托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剑川古城历史文化街区、西门外街历史文化街区申报材料》。完成搜集基础资料及实地踏勘调研,于2020年5月上旬编制完成《剑川古城历史文化街区、西门外街历史文化街区申报材料》,2020年5月21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文物局组织历史文化保护、文物保护等相关专家召开专家审查会,对《剑川古城历史文化街区、西门外街历史文化街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原则同意剑川古城、西门外街划定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省人民政府组织现场复核并进行审批公布。2020年11月,剑川古城街区、西门外街街区被公布云南省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未正式发文)。

抓好历史建筑确认和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参照历史建筑确定标准,对剑川古城、沙溪古镇保护区内的建筑进行了仔细普查和筛选,公布了第一批历史建筑114处,其中,剑川古城内89处,沙溪古镇内25处,目前已全部完成挂牌保护工作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数字信息申报平台的信息填报。

抓好历史建筑测绘工作。2020年委托华南理工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广州方舆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剑川古城与历史建筑基础三维数据采集与建模项目,剑川历史建筑测绘目前项目进度为:现场扫描工作完成了70%,绘图完成了50%。四是剑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报批工作。对《剑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进行修改完善,重新上报至云南省人民政府审批。

二是实施古旧建筑修复项目,着力修复和打造一批重要古旧建筑。积极向省财政厅争取申报专项补助资金,省财政厅共支持剑川县古旧建筑恢复保护试点项目资金11015万元。坚持“修旧如故”的理念,以保护为本、修复为用的原则,实施剑川古城“水阁潭”历史文化街区为主的古旧建筑项目,恢复和保护原县委县政府片区的名人故居、历史建筑、古旧建筑。对剑川古旧建筑修复项目一期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完成了原县委大楼及南北两侧房屋、李瑞棻宅院修复,征收拆除了原县委办公区纪委大楼、原县人武部民兵训练基地职工房改房(7院)及围墙大门,拆除了古城内原金华一小钢筋混凝土教学大楼,实施报国寺重建、片区景观整治等二期工程,实施了周钟岳、赵式铭等名人故居片区景观整治工程。

5.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五年行动计划,村镇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印发了《剑川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以及农村污水治理及乡镇供水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公厕建设、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等3个行动方案,启动新一轮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2017-2019年完成“两违”建筑查处用地面积19.7996万平方米,治理查处建筑面积17.6306万平方米,拆除违法违章建筑17.1286万平方米,查处“两违”建筑564宗。二是加快乡镇“两污”建设。加快乡镇“两污”建设,推进乡镇镇区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全县6个乡镇已完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85.71,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率达88.94%。推进村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全县288个自然村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98.97%。推进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2020年11月底3个乡镇已完成建设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乡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42.86%。认真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录入国家信息系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完成率达到100%。三是抓好传统村落保护。编制完成了全县20个中国传统村落村保护发展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在通过各级审查后,已全面启动实施,累计获得中央财政支持资金5440万元。开展了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申报工作,全县有5个村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分别为金华镇永丰村、金和村,老君山镇新生村,羊岑乡兴文村,象图乡象图村,目前全县共有25个中国传统村落。四是抓好示范村建设。共争取并实施12个省级农村危房改造示范村,其中2015年5个示范村和2016年2个示范村、2017年5个村,省级统贷资金支持2441万元。五是抓好历史文化名村申报。弥沙乡弥井村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工作已通过省级部门及专家的联合审查。五是绿色村庄申报。3个村庄列入第一批全国绿色村庄,分别为老君山镇富民村、富乐村,羊岑乡新松村。六是抓好特色小镇创建。沙溪镇列入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沙溪古镇列入全省创建全国一流20个特色小镇之一、剑川木雕艺术小镇列入全省一流80特色小镇创建名单之一。积极争取沙溪特色小镇项目资金,到位1.5亿元。实施沙溪古镇市网入地完善提升工程。七是实施农村电网改造项目。完成了剑川县110kV中登变出线线路迁改工程项目、剑川县狮河村脱贫攻坚电网改造项目、剑川县沙溪华龙村脱贫攻坚电网改造项目。完成投资2281.35万元。

6.房地产市场基本保持平稳运行,对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认真执行房地产法律法规和房地产调控政策,坚持住房属性定位,因城施策,两房并进,执行预售许可、合同备案、预售资金监管等制度,严格监管各方行为,完成房地产交易信息平台建设,规范开发、销售、中介行为,积极化解房地产库存,稳定开发投资,促进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房地产业链条长,关联度大,带动了建筑、建材、金融、家具、电器等产业的持续发展。启动实施了腾龙民族商贸城二期西苑、景德壹号院、凤营逸苑小区、剑湖庄园、墨斗山木雕文化园、锦绣佳园、雍华府等一批房地产项目,2016年-2019年,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有9个,完成投资9.06亿元,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6个项目,批准预售建筑面积13.77万平方米。2016年以来,商品房销售面积10.67万平方米,全县商品房待售面积5.5万平方米。其中明珠商业坊、景德一号院、凤营逸苑小区已交付使用。房屋登记职能已于2016年12月划转至不动产登记中心。

7.建筑业产业规模逐年增长,建筑业在地方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作用进一步增强。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2016年至2020年,共办理报建273项,招标核准267项,核发施工许可98项,总建筑面积86.02万平方米,合同总计金额20.13亿元。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工程招标评标执行《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评标(暂行)办法》。查处3起招投标投诉件,协助纪监部门调查了1起项目举报件。共监督184个单位工程,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119项,竣工面积25.54万平方米。组织开展89次质量安全检查,查出并整改事故隐患844条,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完成了建筑工程消防监管职责承接工作,办理了消防设计审查备案5项,完成消防工程竣工验收9项,启动了剑川古城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十三”五期间,剑川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截至2020年11月,新增5家建筑企业,全县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有13家,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11家、专业承包资质2家。组织了大理剑川木雕文化艺术节大木作传统古建筑艺术成果展。全面推开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对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进行清理规范。“十三五”期间全县建筑业总产值达12.2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年增长19.1%。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机制,开展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农民工保证金制度,累计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598.74万元,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以银行代发的方式按月发放工资,协助查处7件欠薪信访件,解决欠薪130.86万元。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开展了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对丹增公司20万吨/年硫精砂制酸装置建设项目未经过图纸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问题,处以20万元的行政处罚。

8.扎实做好应急救灾和人防工作。编制完成《剑川县城抗震防灾专项规划(2016-3030)》。2016年至今,完成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项目3件,采用减震栋数3栋。高度重视建设领域应急建设,制定完善破坏性地震应急、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城镇燃气安全、城市排水排涝、人民防空等应急预案,建立地震应急房屋及市政设施灾损评估专家库、市政抢险队、施工机械救援队。积极抓好云龙“5·18”地震、金华镇“9·20”洪灾等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安排2814万元,启动剑川县9个点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成了剑阳街东段北侧、华清中学、党校片区、公检法片区4个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向上争取40万元,专项用于县委老干部局原办公楼除险加固。2016年划入县人防办职能以来,审批了城投·锦绣佳园项目防空地下室项目。验收了剑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营业用房项目防空地下室项目。共办理69件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收缴易地建设费342.98万元。精心组织每年度的“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开展防空袭紧急疏散演练与人防工作法制宣传教育。不定期对人防警报发放控制系统及防空警报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完成了剑川一中人防警报设施点迁移工作。严格人防执法。对“方达酒店防空地下室‘应建必建’问题”,责令剑川方达酒店有限公司限期修建,并处69387.02元的罚款。对雍华府项目人防工程应建未建问题进行立案处理,决定责令剑川万城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在缴纳易地建设费2025203.39元的同时,给予60756.10元的行政处罚。

9.聚焦精准扶贫,抓实挂钩帮扶,确保挂钩村脱贫摘帽。一是挂钩村部门帮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中,我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钩的白蜡村、发达村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活动,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我局挂钩的白蜡村贫困发生率为0%,于2018年12月31日通过州级测评验收,顺利通过考评验收和复核检查,实现精准脱贫。挂钩村入村道路硬化拓宽已完成,危险路段已作安全防护;已通动力电,电压稳定,能够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需求;广播电视覆盖率100%;网络宽带已覆盖到村委会、学校和卫生室,部分农户已使用;已建成一个标准化卫生室,配有两名持证上岗的乡村医生;建成了3个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村内水源稳定,无污染,生产生活取水方便,水质水量满足需求;村内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村容村貌得到改造提升。二是干部结对帮扶工作。住建局有15名干部职工(包括已调出的二同志)挂钩帮扶白蜡村3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另有13人干部职工挂钩帮扶发达村3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白蜡村建档立卡50户214人,发达村挂钩帮扶35户至2020年底已全部脱贫。

10.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一是党建工作。切实履行党组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党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自觉接受党员监督。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学习传达党的最新理论政策,讨论决定支部重要问题。组织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依托“法宣在线”、“干部学院在线学习”、“学习强国APP”、“云岭先锋APP”等平台,发放脱贫攻坚政策简读、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等,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将主题党日活动与脱贫攻坚、双拥等工作有机结合,开展“四·二武装纪念活动”,组织党员到挂钩村开展了“三清洁活动”、“六·一关爱留守儿童爱心慰问活动“、“开展建党98周年庆祝活动”等系列主题党日活动。五是支部按时足额收缴党费。二是成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党组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局领导班子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总体方案,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认真开展主题学习教育。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强化责任意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党规党纪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要求,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服从党的决定。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组织全局人员到大理监狱参与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全员观看廉政电影等活动。四是选好用好管好干部。按照好干部标准,切实把干部使用好、管理好。抓好作风建设。以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相关要求为准则,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在农村危房改造、商品房交易、物业管理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工作中,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五是深入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发展环境得到明显净化。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工作,巩固平公安机关创建成果。住建局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六是完成了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县规划局牌子)已将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划入剑川县自然资源局,不再保留县规划局牌子,相关人员及机构、职责已于2019年4月划转移交。2019年4月已将原公安消防部门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能划转住建部门。七是坚决全面完成县委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强大动力。

11.全面抗击新冠疫情,全力抓好复工复产,深入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我局提高站位,迅速行动,及时安排部署,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做好部门行业系统内的疫情防控、信息排查、日报告等工作。从我县划入低风险区以来,及时将防控精力调整到外防输入上来。从2020年2月7日起,我局下发了《剑川县住建领域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和建设项目复工工作指南》、《剑川县住建行业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扎实推进全县住建行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卫生消毒,采取分区作业施工,强化责任落实,积极组织捐款捐物,督促企业抓好项目复工复产。聚焦疫情常态化防控,抓好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成立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裸露垃圾全清除行动工作组、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工作组、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工作组3个专项工作组。制定了裸露垃圾全清除行动、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的方案。编制了《剑川县公共洗手设施建设指南》,并附了4套洗手设施建设方案。牵头负责开展裸露垃圾全清除、公共厕所全达标、洗手设施全配套三个专项行动。

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主要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有:一是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难度大。棚户区改造工作未充分发挥居民所在地村、社的主观能动性,工作推进难度大。住房保障制度需要完善。二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需要加强。贫困群众认识不足,建新拆危不及时,有些农危改实施户改造不到位,危险点没有彻底改造完成,存在隐患。档案规范整理需要加强。三农村居住质量提升推进难度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未开展。四是建筑业发展方式比较粗放,建筑市场监管有待加强,行业指导、行政监管、服务意识有待加强,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落实还有差距。建筑文明安全施工有待提升,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依然存在。五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项目协调难度大,重复建设开挖比较多,征地拆迁工作对项目进度影响比较大。六是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七是污水管网没有形成系统,排污接入许可制度尚未形成,终端排水口接入面不够,污水浓度低,减排任务还重。八是房地产及物业纠纷等“城市病”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矛盾纠纷的重点,要引起重视。九是人防、名城工作缺编少人,单位人员单位不足,抽调借调情况影响工作开展,部门业务比较弱化现象。十是作风建设需要加强。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主动谋事、敢于担当还不够,仍存在畏难情绪、作风不实、推诿扯皮的情况,会议及材料过多,工作实效和执行力有待提高,党风廉政建设需常抓不懈,一些工作与上级党委政府要求以及人民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

“十四五”工作谋划

十四五”期间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机遇和挑战相互依存,但发展的环境不断变化,必须增强紧迫感危机感使命感,坚定信心与决心,保持定力一是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二是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深入推进,任务仍然艰巨。三是“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西部大开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国家重大政策与项目的实施,中央对云南的“三大”定位,省委省政府对美丽县城建设、特色小镇、爱国卫生运动等决策部署,大理市将上升至云南“双核”驱动城市之一,剑川与周边城市、县份的高速公路、城际铁路、高铁建设重大项目实施前景良好,这些为给今后剑川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但仍然有诸多不确定因素,城市竞争力、文化影响力、城市特色还不强,城乡人居环境、城市安全等仍有待提升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差距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三是“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面临着更大的挑战,改革发展的任务艰巨繁重。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的协同持续推进,国家战略和各级政策举措的深入实施,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作为我县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足剑川,深刻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县情,保持战略定力,要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高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改革创新贯穿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全过程,深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办好自己的事,扎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认识和把握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趋利避害,奋勇前进,助力经济增长,增进人民福祉,为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十四五”总体发展目标和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

1.“十四五”总体发展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咬定“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时间部署,紧紧围绕国家战略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以人为本、公平共享,绿色低碳、智能高效,科学发展、提质增效,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大力塑造城乡风貌特色,推进县城建设优化升级,推动城镇治理,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环境质量和安全运行水平,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转变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方式,强化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建设和打造宜居宜业、山水田城的现代县城,充满活力、特色彰显的特色城镇,和谐幸福、环境优美的美丽乡村,为剑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

按照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安排展望二〇三五年,我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远景目标是,人均城镇住房面积达到或超过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农村住房安全等级满足地区抗震设防要求,农村住房功能完善,城镇住房保障能力显著提高,住宅建设模式与住宅产业化体系基本形成,住房供应结构合理、住房供需保持平衡。城乡建设与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机制无缝对接,城镇市政基础设施与城镇发展水平相匹配,城乡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显著缩小,城市设计水平与城市特色明显,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与传统村落得到全面保护,生态空间格局持续优化,城乡居住品质与人居环境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节能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广泛推广,建筑业发展方式科学和产业结构合理,建筑市场秩序规范,行业实力不断增强,建筑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保持稳定。建筑抗灾能力明显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城市人防系统满足安全发展要求住房城乡建设方面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

(三)“十四五”和2021年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预测

1.“十四五”主要指标预测

为贯彻落实到十四五的奋斗目标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党委政府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今后五年的主要发展目标是:

──城镇市政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建设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态空间格局持续优化。加大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节能改造力度,着力弥补薄弱环节。符合实际开展并建成运营具有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进一步提高,县城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以上,道路面积率达到15%,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70%。城市人居环境逐步改善,生态空间保护力度加大,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0%。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到达38%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8%以内,县城污水集中收集及处理率均达到100%,污泥处理达到无害化要求,新建乡镇镇区5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5000t/d,配套污水管网长度34公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新建县城及周边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6座,转运总规模为310t/d,垃圾经中转后送至县城水泥窑协同处置,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100%。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小城镇建设加快发展。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完成现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住房安全问题,完成扶贫目标“两不愁、三保障”中安全住房保障任务。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提出农村住房抗震性能。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本实现全面治理的目标,继续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重要区域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探索建立农村污水治理的体制机制并在全县梯次推进。组织推动绿色村庄建设工作,建成一批绿色村庄。加大全县25个中国传统村落及其传统民居保护力度,完善支持政策和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将天然气管网延伸到乡村。完善村内道路建设,因地制宜实施村内道路硬化。实施村庄亮化工程,提高农村公共照明比例。加快培育全国重点镇和特色小镇,进一步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持续实施,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城镇住房建设稳步推进。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重点围绕难啃的“硬骨头”集中攻坚。开工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全国重点镇在内的各类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力争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实物与租赁补贴并举,逐步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住房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房地产市场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住房供需基本平衡,供应结构更加合理,空间布局更加优化,居住品质明显提升,住宅建设模式转型升级。新建开发一批城镇住房,解决县城中低收入居民和新市民住房问题,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正常合理使用水平。

──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行业实力不断增强。深入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建筑产业现代化全面推进,行业人才队伍素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培育以开发建设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为业务主体的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以技术、工艺、工种为基础的专业分包企业。建筑市场准入制度更加科学完善,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规则和格局基本形成。“互联网+”在新型建筑承包服务、建设招投标领域应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建筑抗灾能力稳步提高。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基本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大力绿色建筑推广和绿色建材应用,逐步推广装配式建筑。提高城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重,稳步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

2.2021年主要指标预测

2021年,剑川住建领域的主要经济运行指标预计与2020年持平,其中建筑业增加值增幅预计为18%,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为30%,房地产从业人员增速为15%、房地产从业人员工资劳动报酬率增速为18%,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9亿元

十四五”重点工作措施

1.加强城市设计和风貌管理

——加强城市设计工作。开展城市设计,加大城市设计实施力度,在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各环节体现城市设计要求。推动开展城市修补行动,推进城市中心、景观视廊、天际线、重要街墙、主要门户空间的更新整治。建立县城重点风貌区清单,将具有突出特色,代表地域特点、民族特色的城市风貌区列为重点风貌区,并作为城市规划监督检查的重点,彰显地域形象和民族文化。

——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坚决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更好地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扭转“贪大、媚洋、求怪”的建筑乱象,在建设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审查审批中落实相关要求。推进精细化设计与施工,提高设计完美度和建筑品质。大力普及建筑文化,提升全社会的建筑审美水平。

——推进新型社区规划建设。改进城市规划理念,将城市社区作为城市基本生活功能单元,在新建城市社区中,根据社区管理、街区建设、人口布局、空间环境、发展潜力等要求,统一布局社区用地,明确商业网点、基本医疗、社区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健身和防灾避难场所等配套内容,确定公共空间、道路交通(包括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等建设要求。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编制整治规划,加快功能修补和环境治理,统筹公园绿地、停车设施等公共设施建设,推动街区制建设,推进生态社区和智慧社区建设,避免大拆大建。充分利用社区平台,加大居民参与规划的力度和深度,推动共建共治的城市治理方式转型。

2.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抓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保护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城市规划和建设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等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提高对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提高保护站位,增强文化自信,争取更多关注和更大的支持,将保护工作推向更高层次。

——恢复建设重要建筑。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推进历史文化博物馆、景风阁古建筑群保护利用及消防改造、赵藩文化传承中心项目、周钟岳故居和昭忠祠布展项目、剑川民族博物馆和张伯简陈列室布展项目。实施古城重要历史建筑恢复建设。

——提升古城承载能力。树立“既要面子,也要里子”的理念,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古城传统消防改造和智慧消防建设、古城消防水系项目、居民污水入户管网改造、古城环城路强电入地改造等项目,切实发挥项目作用,提高古城承载力。

——理顺管理体制机制。以问题为导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要求,进一步明确“由谁承担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相关法律法规监督管理主体”的问题,按照“因事定岗定机构、人员编制随事走”原则,进一步理顺剑川县旅游委内设的剑川古城镇村保护办公室与金华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的权责、编制、人员划转等关系,进一步明确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对违法建设行为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职责,理顺金华镇人民政府(地方政府)与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绿化、市政设施维护部门)、自然资源局(土地、规划管理部门)之间关系,明确一家责任主体,压实管理责任,夯实基础工作,做到权责人统一。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古城保护建设监管。进一步理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管理体制。

——挂牌保护历史建筑。按照《历史建筑确定标准(参考)》,继续对古城历史建筑进行普查、鉴定和挂牌保护。

——加大古城风貌整治。对剑川古城西粮库片区整治项目。加大古城区现代建筑立面整治,保护好古城的肌理格局。持续开展“拆违拆临拆高”整治,以古城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县城主要街道和主干道为重点,集中力量分类、分期对违法违规建筑、临时构筑物、超高建筑进行清理整治。

——强化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保护。充分挖掘南丝绸之路茶马古道、盐马古道文化,积极组织弥井村等剑川县中国传统村落中具有申报价值的村落申报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大力改善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工作,继续推动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参与的保护资金筹集模式。做好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加强保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3.加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改造城市地下管网。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建设,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结合老城区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综合管廊比例。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建立项目储备,制定五年项目滚动建设计划。加强管线入廊管理,明确入廊要求,建立良性的建设运营机制,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开展对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燃气、供热等各类地下管网的建设和改造,优先改造材质落后、漏损严重、影响安全的老旧管网,确保管网漏损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加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道路网密度,将城市道路面积率、道路网密度标准作为城市规划强制性指标严格实施。加快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打通各类“断头路”,形成完整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加快编制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规划,推进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快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优化停车施布局。完善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推动路内停车泊位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实行特许经营。

——强化城镇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促进燃气高效安全利用,拓展应用领域,提高利用效率。发展和改造城镇燃气设施,加强燃气运营安全监管。加强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和节能管理,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照明新技术、新产品。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创新建设和管理体制机制。

——多渠道筹集城市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省、州财政资金支持,发挥撬动功能,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建设和运营市政基础设施。通过特许经营、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有合理回报或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可经营性项目。积极与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加大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理顺与落实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完善特许经营制度。

——持续推进“厕所革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解决城乡公厕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设施不齐全、管理水平低和农村达标卫生厕所覆盖率低等问题,加快推进剑川县乡村振兴、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的实施。按照国家、省州深化机构改革和全省“厕所革命”现场推进会精神,结合《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川县“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剑政发〔2018〕32号)等文件精神,完成2020年“厕所革命”目标任务。

——继续实施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认真落实剑川县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剑川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全力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依托县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积极开展乡镇垃圾中转站和收运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完成乡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供水设施及卫生公厕任务,真正实现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目标。

4.努力营造城市宜居环境

——建设云南省美丽县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决策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城市建设提升,在积极开展在建项目施工推进的同时,抓好项目申报工作和储备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确保建设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进一步突出对县城发展有基础性、长远性、战略性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城道路交通系统、“两污”排涝系统、绿地生态系统,进一步增强公共设施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功能,进一步保护历史文化及古城古旧建筑,提升城市承载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

——建设低碳生态城市。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机制,确保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落实低碳生态发展要求,促进城市绿色发展和宜居城市建设。创新城市规划编制模式,控制城市开发强度,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适度增加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和生态用地规模,限制城市建设挖山、填河,确保“望得见山、看得见水”。全力推进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市政发展和低影响开发模式,加强可再生能源资源利用,开展建设生态住区、生态园区、生态新区。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通过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优化生态空间管控格局,划定汇水分区,明确雨水径流控制目标和建设任务。城市新区建设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推进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绿色蓄排与净化利用设施等建设。老城区结合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更新、排水系统改造建设等,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涝点,推进排水防涝设施达标建设,科学布局雨水调蓄设施,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4]1770号)相关要求,以5G、在线支付、区块链技术等科技创新为支撑,运用物联网技术、云计算、大数据、流运算、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智慧消防、智慧防灾、智慧停车、智慧路灯、智慧公厕、智慧医院、智慧城市管理等项目及产业创新融合,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现实问题,加快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融合,提升城市发展能力,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继续加强县城路网建设。修复县城街区的破损、坑洼路面,全面消除县城内“断头路”,解决好城区过境交通问题。优先发展县城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提高县城路网密度和道路管网建设质量,逐步杜绝重复开挖建设情形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科学提前实施城市规划道路建设,推进甸南金华一体化城市交通路网。

——加强城市生态修复和园林绿化建设。编制城市生态空间规划,制定并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作方案,增加绿地等生态空间,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加快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施,强化城市绿地与区域范围内山水林田湖等生态要素的联系,构建城市生态空间网络。优化城市绿地布局,按照城市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加强城市中心区、老城区的园林绿化建设,增加社区公园、街头游园等小型绿地。开展立体绿化、集雨型绿地建设,设立城市湿地公园。结合公园绿地、广场因地制宜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城市道路绿化隔离带、道路分车带和行道树的绿化建设,提高道路成荫率。推行节约型、生态型园林绿化,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积极推广应用乡土植物,让乔灌草合理搭配,促进自然群落营建。

——加强城市垃圾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全面开展垃圾分类,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有效衔接,提高回收利用率。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优先推广焚烧处理技术。加快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以融资租赁等方式提高乡镇及农村环卫保洁机械化作业水平。加快公共厕所规划建设和老旧公厕提标改造,增加公厕数量和面积,合理调整男女厕位比例。

——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污水治理。因地制宜、一河一策,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系统整治城市黑臭水体。优先实施入河排水口和沿河截污系统整治,分步实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逐步消除河水倒灌、地下水渗入等问题。以全面提高管网质量和推进污泥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为重点,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改造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推进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在城市道路清扫、车辆冲洗、绿化浇灌等方面优先使用再生水,积极推进中水洁厕。

——改造提标城市污水处理厂。将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列入剑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作为下一步城市污水厂的重点项目,要把城市污水厂处理规模提升到1万吨/日,处理工艺改进为A2O工艺,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污泥采用机械脱水、除臭采用生物除臭工艺。

——完善污水厂配套管网。结合省、州住建部门下达的污水厂配套管网建设任务,与污水处理厂减排目标挂钩,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建设主次分明,细化责任任务,加大领导和督查,多渠道争取资金,确保污水有效收集,力争全面完成污水配套管网建设任务,并尽早投入使用,发挥效益。

5.继续加大农村住房抗震安居改造力度

紧扣乡村振兴”目标,围绕住房安全有保障做好全县农村住房抗震安居工程规划,计划实施完成6745户改造工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在“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基础上,提升房屋抗震性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完善档案资料,做到资料完备、真实、准确加快补助资金兑付进度,全面完成资金兑付。压实责任,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对各种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对存在短板弱项认真梳理加大排查力度,以点带面,全面排查梳理整改。进一步开展住房环境提升解决农村住房功能不完善问题

6.加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全力保障基本生活条件。推进村内道路建设,加快实施20户以上自然村组道路硬化,推广本土化、绿色低碳方式的路面铺装。组织推动村庄公共照明工程,在村内主要道路及公共活动空间设置路灯,提高有公共照明的行政村比例。

——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按照“五有”(有设施设备、有治理技术、有保洁队伍、有监管制度、有资金保障)标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完善村庄保洁制度,稳定村庄保洁队伍,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逐步放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环节的经营性项目,推行企业化运行机制。积极稳妥推动农村污水治理试点建设,因地制宜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村组集中处理、分户处理等污水处理方式。推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农村生活污水城乡统筹治理模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行。探索农村污水治理适宜技术,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机制。开展农村环境专项治理,解决乱堆乱放和违法建设等问题。

——稳步推进宜居村庄建设。创新乡村规划理念和方法,以农房建设管控和村庄整治为重点,推行简便易行的乡村规划,加强乡村建设规划管理。推广优秀农房设计图集,培训工匠,开发和推广现代乡土建材和现代农房技术,大幅提升农房建筑风貌。组织推动绿色村庄建设,以提升村庄绿量为主要任务,重点做好村周边绿化以及村内道路、河道沟渠、居民房前屋后、公共空间绿化。加强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进一步扩大保护村落的数量,建立较为完善的保护管理制度设立传统村落保护奖励补助机制,加强传统建筑风貌保护与优秀传统建筑文化传承,真正确保“记得住乡愁”

——加快培育发展小城镇。积极开展沙溪镇全国特色小镇培育活动,推动金华镇、沙溪镇全国重点镇建设,指导完善一般镇道路、供水、教育、医疗、商业等基本功能。加强小城镇规划建设指导,推进镇规划全覆盖,实现依规划管理。积极在小城镇推广污水垃圾处理、节能、交通、绿色建筑等适用技术。

7.健全符合实际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将棚户区改造与城市更新、产业转型升级更好结合起来,加快推进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在县城及全国重点镇落实棚户区改造政策。科学合理地确定各地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尽力而为、逐步推进。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把一些库存商品住房转为棚改安置房。对选择货币补偿、有购买商品房意愿的居民,采取政府搭台、政策支持等方式,做好服务工作,确保搬迁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创新融资体制机制,利用好财政补助资金棚改实施主体支持发行企业债券落实棚改安置住房税收优惠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支持作用

——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住房保障采取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相结合。支持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赁补贴。结合市场租金水平和保障对象实际情况,定期动态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

——加强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后续管理。加快公租房及配套设施建设,组织排查已开工公租房项目的配套设施情况,列出不完备项目清单,纳入配套设施建设计划。积极探索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公租房及配套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强化公租房分配管理,完善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制度。建立公租房小区可持续运营机制,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构建法制化、科学化、人性化的后期管理机制。健全公租房退出机制,合理引导不符合条件的承租家庭退出住房保障制度。

——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及我县项目开展实际情况,棚户区改造至2020年底基本结束。“十四五”期间,在完成好““十三五”期间我县棚户区改造指标任务的同时,将主要以老旧小区改造为主,根据我县老旧小区改造规划,2021年将实施2019年摸排“三年计划”中2021年度计划的3个小区,涉及面积12.96万平方米,499户,535栋,计划投资19800万元。同时正积极申报我县“十四五”期间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已完成排查11个小区,涉及6.78万平方米,共872户63栋。下步我局将严格各级指示要求积极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对我县辖区内2000年前建成的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坏严重,无障碍建设缺失,管理机制不健全的住宅小区、住宅楼等老旧小区。主要实施老旧小区内主体及道路、供(排)水电、供气、绿化、照明、围墙、配套养老扶幼设施、无障碍、便民等服务设施,同步对小区内公共区域房屋、建筑节能、与小区直接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停车库(场)、污水垃圾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8.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编制实施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科学编制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明确新形势下城镇住房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提出主要任务、重大工程以及土地、金融、财税、技术等政策措施,指导城镇住房建设和发展,引导舆论和社会预期。完善住房发展规划制度,建立健全住房发展规划体系。强化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衔接协调。

——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根据房地产市场分化的实际,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明确房地产业的功能定位,处理好经济属性与民生属性的关系,坚持加强政府调控和发挥市场作用相促进,使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居住需求相适应。建立房地产库存和交易监测平台,形成常态化房地产市场监测机制,及时、准确掌握房地产市场动态。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在国家政策框架内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出台和实施地方房地产调控措施,落实地方政府调控主体责任

——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发展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保障承租人依法享受公共服务。支持租赁住房建设,鼓励新建租赁住房,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加大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政策支持鼓励采用多种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

——促进物业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健全物业服务市场机制,完善价格机制,优化物业服务标准,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物业服务保障机制,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建立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构建居住小区综合治理体系。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简化使用流程,提高使用效率,提升增值收益。转变物业服务发展方式,创新商业模式,提升物业服务智能化、网络化水平,构建兼具生活性与生产性双重特征的现代物业服务体系。

——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需要,推进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通过金融、税收等政策调整,引导房地产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创新商业模式,转变发展方式。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企业做优做强;大力发展跨界地产,倡导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将存量房转变为旅游、文化、体育、养老、健康等五大幸福产业和“双创”用房。加快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鼓励企业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建设省地节能环保住房。重点培育住宅产业集群,形成规模效应。鼓励采用环保型材料进行绿色装修,推行住宅全装修,实现住宅主体结构与室内装修一体化,住宅部品部件标准化、集成化,逐步建立住宅全装修质量保险保证机制。

——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动态管理与信用管理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模式。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建设房地产信用管理平台,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强化中介服务明码标价,规范中介行为。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积极推行从业人员实名服务。推行国家工商总局和住建部推荐新版合同文本,完善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加强房地产交易监管。

9.大力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

——稳步提高建筑节能水平。率先保障性住房、政府办公建筑及公益性建筑执行更高水平节能标准。进一步完善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管机制。完善新建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的节能审查、调适及评估制度。在城市老旧住宅小区开展以节能改造试点为重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造模式和组织机制。

——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强化绿色建筑质量管理,逐步将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施工图审查、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管理程序。推进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绿色建筑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新技术、新产品。在建造环节,加大绿色施工技术和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力度,在建筑运行环节推广绿色运营模式。

——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大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推广力度。加大太阳能光热系统在中低层住宅及酒店、学校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中的推广力度。建立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协调互补、梯级利用的综合能源供应体系在城市燃气未覆盖地区,推广采用污水厂污泥制备沼气技术。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建筑业生产方式变革,推广绿色低碳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推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建筑发展。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人才培育机制,大力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和产业工人队伍,提高技术技能水平。创新建设管理模式,积极探索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管理制度。

——推广应用绿色建材。以建筑垃圾处理和再利用为重点,加强再生建材生产技术和工艺研发以及推广应用工作,提高固体废弃物消纳量和建材产品质量。

10.积极推进建筑业转型发展

——全面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研究建立工程质量保险等市场保障机制,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五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充分发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作用,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能。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缓解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完善随机抽查、差别化监管以及质量安全事故查处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的查处力度。夯实城乡抗震防灾基础,强化实施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查和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论证制度,积极推动减隔震等先进适用抗震技术的应用,建立健全城乡建设抗震防灾技术标准体系,不断完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急预案体系。结合旧城改造、老旧小区整治,推动开展全国城镇既有房屋抗震能力调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做到文明施工。

——优化建筑业组织结构。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促进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和水平。深化建筑业改革,培育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建筑业企业,打造“专、精、特、新”的专业企业,大力发展中小微专业作业企业。充分挖掘剑川木雕石雕民间蕴藏力量,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培养,发挥古建筑专业优势,带动更多农民工就业创业,让更多“小企业”干出“大事业”。深化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重点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管。

——提升工程咨询服务业发展质量。强化工程监理制度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在保障工程质量中的作用,大力提高监理单位现场服务的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扎实做好施工阶段监理。

——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消除市场壁垒,营造权力公开、机会均等、规则透明的建筑市场环境。构建以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信用与工程担保相结合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方式,大力推行工程担保、保险等,有效化解工程风险。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进监管信息化,加大对项目建设五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积极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工作。建立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建立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设置工作。

——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以工程量清单为核心,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准确反映工程造价构成要素的市场变化。构建多元化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明确政府提供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清单,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开展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建立工程造价与招投标、合同管理相协调的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转变结算方式,推行过程结算,简化竣工结算。推行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更加注重工程项目前期和设计阶段的造价确定。

——全面巩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不断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11.加快建立人民防空管理体系

——提高站位,加强党对人防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人民防空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推动人防工作规范高效廉洁开展。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大人防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人防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加强人防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全面规范人防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履行好人防职能职责,推进我县人防工作法制化进程,保障全县人防建设事业平稳发展。

——提高认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要搞好社会宣传。以人防政策、法律法规、国防形势和人防知识为重点内容,不断创新形式,把人防宣传开展到机关、企业和学校(党校),扩展到街头、广场和社区,为人防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要加强对有关部门和管理对象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履行人防义务的自觉性。三是人防教育要从长远考虑,从学校抓起,通过在各个层面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公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为人防工作的开展扫清思想障碍,使人防意识深入人心。

——主动作为,全面推进人防工作。完成剑川县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及县级人民防空指挥部编成方案。强化防空地下室在建或在审批人防工程的指导和监管。加强人防警报发放控制系统及中心城区4个防空警报设备的日常维护,使警报器时时处于良好的应急和战备状态。加强警报建设,做好通信、警报设备维护管理。对城区在建人防工程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

——积极争取,落实人员经费保障。人防队伍薄弱及经费不足已成为现阶段制约人防发展的主要瓶颈和障碍。下一步,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积极争取相关的经费,并加强队伍建设,改变目前经费不足、人员不足的局面。

12.加强制度保障与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实现“两不误、两促进”。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始终保持和发扬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路作用,深入开展比学赶超活动,着力营造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浓厚氛围。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持续抓好“两个责任”落实,不断强化监督执纪,努力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加强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推动重点领域管理创新。围绕加强城市建设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建筑、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重点工作部署,在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工程建设、建筑市场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农村规划建设管理等行业和领域,认真系统到位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根据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创造性推进工作创新。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推动住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加强对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等合法性审查机制。抓好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普法,坚决依法履职,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中加强普法。结合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和行业实际,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创新普法形式和方法,强化监督指导。

——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执法监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加大住房城乡建设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专项执法检查,推广随机抽查,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以配合支持执纪为重点,强化问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与人才保障以城市管理、住房保障、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建设、建筑节能、市场监管等为重点,加强住房城乡建设干部培训,加快培养一批专家型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干部。进一步优化行业人才发展环境,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引导企业加强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继续教育等人才评价、激励制度,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职业标准体系,大力实施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及相关领域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加强农村建筑工匠、技能人才培训和技能鉴定,加快构建适应行业要求的产业工人培养培训体系,稳定骨干工人队伍,提升工人素质和技能水平,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引导行业企业参与校合作,支持行业后备人才培养。逐步健全规划、工程招投标、初步设计等专家队伍,发挥相关专家机构的智库作用。

——强化政策配套和组织协调。切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市场监管,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对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改革发展全局的政策研究和储备,相机施策、精准发力。建立完善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及时沟通信息,加强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推动各方面的政策措施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落到实处。

——加强监测评估和督办落实。进一步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强化对住房城乡建设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跟踪监测和分析评估,推进行业统计工作与业务管理的深度融合。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工作责任制,将本规划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加强工作督办,每年对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开展评估,在规划实施中期阶段,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全面评估,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省、州、县“两会”部署安排,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抗震质量提升加快美丽县城建设,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厕所革命实施城市更新改造,推进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确保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巩固拓展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及脱贫攻坚后续帮扶措施精准落实,扎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依托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优势,通过空心村整治、美丽宜居乡村等项目实施,补齐农村住房安全与居住质量方面的短板,加快融入全域旅游发展步伐,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全县决决胜脱贫攻坚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作出应有的贡献。计划实施农房抗震及农村住房基本功能不完善提升工程项目。二是进一步协调处理农户间的矛盾纠纷,要对个别建新拆旧”未解决的要做到应拆尽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机制,各级各部门之间形成信息资源共享,及时高效解决农村群众住房突发的安全隐患问题。

2.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合理确定改造内容,科学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有序组织实施。一是实施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3个小区499户。二是全面完成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完成改造12个小区2510户。三是继续完成2020年棚户区改造160户以及棚户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四是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一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打通剑川县城“七横七纵布局”新建城市道路文献路连接老君山大道、文风路连接214复线道路、腾龙路连接老君山大道道路,抓紧实施棚改房源房东侧道路项目、棚户区城西片区道路、景风公园至德峰新村零星巷道项目、古城环城路强电入地棚户区基础设施改造对县城老化破损道路、水泥路面道路基础设施进行系统改造提升,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居住社区建设,推进城中村城中登村、下登村融入县城发展,实施城郊结合部文华村、向前村、板洞河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3.按照“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的要求,抓好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十四五”期间建设城镇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计划申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制,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发放管理,支持城镇低收入群体、新就业群体、外来务工群体解决阶段性、梯度住房消费问题,完善长租房政策。

4.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聚焦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房地产投资拉动,新建开发一批房地产项目,解决县城各收入群体和新市民住房问题,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力争年内完成房地产投资5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25%、房地产业工资总额增速20%。继续推进现有在建的剑湖庄园项目二期三期工程、墨斗山木雕文化园、锦绣佳园、文献小院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加快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房建设项目,统筹谋划货币化安置腾退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积极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开展提升住房品质行动,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高住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建设功能完善、绿色宜居、健康安全的高品质住房,不断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市场监管和舆论引导,积极化解房地产领域不稳定因素,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5.全力推进美丽县城建设,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依托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加快建设独具特色的云南最美县城。大力推动县城提质增效,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高县城承载能力,更好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实施剑川县城市品质提升和风貌整治项目,加快重要节点改造,塑造城市风貌。加快完成白族原乡民族风情街区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完善提升城市路网。实施中心城区、墨斗山片区、中登、下登等城中村排水防涝工程,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各类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公共活动空间,推动发展城市新业态,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加快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推进智慧城市、“智慧古城”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和运行效率。推进以县城为重点,以保护剑湖为核心,统筹金华—甸南一体化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谋划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的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基础设施短板差距。

6.坚定文化自信,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加快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强化历史文化保护。修复山水城传统格局,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区、建筑及其影响地段的传统格局和风貌,推进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加强建筑设计管理,优化城市空间和建筑布局,塑造城市风貌。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中,保护好剑川25个中国传统村落和白族地区乡村风貌,提高文化软实力。

7、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补齐乡镇“两污”设施短板。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深入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实施“垃圾分类”,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剑川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实施剑川县城及周边垃圾收运设施建设项目、剑川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完善城镇生态系统,保护城镇村庄山体自然风貌,修复河湖水系和湿地等水体,加强绿色生态网络建设。

8、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加强人防方面的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完成人防综合基地建设,完成防空袭方案修订、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修订、人防工程专项规划编制。

9.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建筑业发展各项改革措施,缩短施工许可等前期审批时间,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质量强”战略,抓好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落实终身负责制,压实五方主体责任打造质量精品工程力争2020年建筑业总产值增速保持25%

10.全面从严治党,不折不扣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和改善党对住建局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党组责任主体落实,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担当,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及纪检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三是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抓好各级巡视巡察和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对反馈问题一个都不放过。举一反三,健全各项制度,加强风险防控,完善长效机制。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深化源头治理,用制度管人、管事。五是加强党建工作。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开展,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开展文明单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各项创建工作。

10.全面依法行政加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步伐深入开展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依法行政制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治理能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办复工作,巩固行业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深入开展平安机关创建工作,维护行业市场公平竞争和社会和谐稳定注重解决人居环境、排水涝、物业管理等突出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诉求,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附:剑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计划表

2020年1120



责任编辑:剑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