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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

  •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2日
  • 来源:剑川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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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三年行动(2021-2023年),进一步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巩固治超成果,加大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公路设施完好,提高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的安排部署和《大理州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大治超办【2021】3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决定就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的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2021-2023年)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以人为本理念,从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坚持源头治理和路面治理相结合,严厉打击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强行冲卡等突出问题,实现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常态化、制度化,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管理体制。压实治超的主体责任,强化治超的属地管理责任以及交通运输、公路管理、路政、运政、公安交警、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治超的行业监管职责

2.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派驻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辖区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督导各职能部门按要求向治超站点派驻执法人员,强化部门协调合作,完善治超工作各个环节的闭环管理

3.坚持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路面执法协作和联合治超、源头治超工作机制,推进交通运输、公路管理、路政、运政、公安交警、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治超协调机制制度化,确保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和持续稳定开展。

4.坚持严格治超、文明执法的工作理念。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处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以罚代卸、以罚代管、乱罚款、乱收费以及粗暴执法等行为。

(三)工作目标

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全面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规范货车装载和运输行为。力争通过三年全面深入持续的综合治理,全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货运车辆非法改装现象得到纠正,路网整体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派驻、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区域联动的长效治理机制。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治超主体责任各行业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治超主体责任意识,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辖区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治超办要不定期组织召开治超联席会议,认真分析研究治超工作形势,科学研判,认真安排部署辖区治超工作,确保辖区治超工作扎实、稳步、有序推进,有效防止公路设施损坏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加强货运源头监管。建立车辆超限超载货运源头治理工作机制,督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安装使用称重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货物配载、装载的监督管理,采取执法人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对货运站场、物流园区、矿山、砂石料场、水泥厂、建筑工地等货物集散地,特别是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货源企业依法配载、货运企业依法装载,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对于货运车辆超载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源头装载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倒逼源头装载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三)实施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管理。在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加强高速公路入口管控,严格实行客货车分道行驶,一车一杆,由收费人员引导货车进行称重检测,对经检测认定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并由交警、路政按固定联合执法模式进行处理。

(四)完善路面联合执法。在专项治理行动期间,由县治超办牵头组织公路分局、路政、运政、公安交警等治超成员单位执法人员组成治超联合执法工作小组,在玉华超限检测站采取定点联合执法模式,按照“四班三运转”模式24小时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每个班次要配足相应的执法人员,确保工作正常开展。执法过程中,实行“货车必检、凡超必卸”和“一超四罚”,对经检测确认超限超载的车辆,由公路分局依法责令卸载,公安交警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对违法车辆驾驶员实施处罚、记分,由运政管理所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对运输企业、承运人,货运场所经营者,对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违法行为人依法实施处罚。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周边路段,要建立完善流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利用流动称重仪,定期、不定期开展治超联合执法,加大流动执法工作力度和执法频次,严厉打击故意绕行逃避执法检查和短途运输违法超限超载车辆。

(五)落实货运源头企业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货源企业、货运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配载或装载货物,不得为未取得合法有效证照的车辆配载或装载,严禁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配载或装载证明、不得让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场)。货运源头单位要建立依法配载或装载的制度,有关工作人员要按规定配载、装载、计重、开票,阻止超限超载车辆上路,阻止不了的,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违反规定让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实,主管部门督促停业整顿,相关部门从严从重处罚,停业整顿情况和处罚情况公开曝光。

(六)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在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公安交警运政管理等部门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源头监管,严厉打击货车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整顿汽车维修市场,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拼装改装和承修报废车等违法行为。公安交警要加强对货运车辆的检查,涉及非法改装的要责令恢复原状并从严处罚,及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在办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时予以重点审核。对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货运车辆上路行驶的,由公安交警依法收缴,强制报废。

(七)加大对超限检测站货车拒检冲卡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玉华超限检测站要认真履职尽责,充分运用好科技管控设施,加大科技治超治理力度,对违反交通标志,逃避进站检测的货运车辆,公安交警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聚众拒检、遮挡号牌冲卡等货车严重违法行为的,县治超办要适时召集交通运输、公安交警、运政、公路分局等部门,制定切实可行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依靠科技手段,多方联动,联合执法,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彻底解决治超检测站货运车辆遮挡号牌冲卡、聚众拒检冲卡的问题。对暴力抗法、聚众滋事阻碍交通,危及公共财产安全及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等行为,要及时果断处理,依法打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对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等行为实施处罚后,处罚情况要及时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规定,对违法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进行“一超四罚”。同时,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主体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三年行动2021-2023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部署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王  远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寸鹏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鲁才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李玉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福堂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子恒   县财政局局长

杨剑华   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局长

 伟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忠山   县水务局局长

和寿福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立堂   县商务局局长

王德昌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志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伟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晋   县司法局局长

何剑铭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海东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杨文龙   县政府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刘红云   县运政管理所所长

何锡盛   剑川公路分局局长

段郁秋   剑川路政大队大队长

杨冬霞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李玉新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专项治理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三年行动(2021-2023年)领导小组是全县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部署、督促等工作。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牵头召集成员单位开展各项专项行动,与公安交警协同配合开展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同时,负责公路施工项目的源头治超工作,督促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管理工作的实施。公路分局要按照公路管理职能职责,贯彻落实省州垂管部门决策部署,全力服从县治超办工作调度,扎实抓好玉华固定治超站和国省干道路面治超各项工作。公安交交警负责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对违法车辆实施处罚、记分,对遮挡号牌车辆依法作出处罚,配合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等部门做好路面联合治超工作,查处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在车辆注册登记、年度检验等工作中严格审核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情况。自然资源局负责沙石料、非河道采砂、金属矿等矿山开采企业货物装载的源头治超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出场称重、开单及视频监控等工作机制,落实治超主体责任,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住建和水务等部门负责在建项目的源头治超工作,督促施工企业落实治超主体责任,开展渣土专项清理整顿加强施工企业运输车辆监管,坚决杜绝建筑工地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水泥厂等工业企业的源头治超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出场称重、开单及视频监控等工作机制,落实治超主体责任;同时,负责货运车辆生产一致性管理,治理汽车生产企业非法改装问题。剑川县运政管理所负责车辆源头管理,建立货运车辆营运单位和货运车辆驾驶员的信用评价机制,对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运输质量信誉档案,加强对政府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相关部门抄送的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驾驶人和道路运输企业予以处理;同时负责汽车修理厂(店)货车非法改装的源头治理,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及时查处货车非法改装行为,取缔因非法改装导致事故的修理厂(店)的备案。市场监管局负责无证经营货车非法改装业务的源头治理,对擅自改装车辆和从事车辆改装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取缔,对治超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进行计量检定。县级其它相关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指导督促检查本系统本行业履行治超各项具体工作。

(三)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加强工作检查和考核。发现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的车辆,或者因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要认真排查车辆生产、改装、注册登记、市场准入、检验检测、货物装载、联合执法等全链条中各个环节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其中,在路面治超过程中查获的超载50%以上的车辆,查获部门要查清货物装载源头,在依法处罚的同时,抄告同级治超办,大力营造确保安全是光荣、发生事故是失职的工作氛围。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及微博、微信等媒体和形式,重点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增强每一名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详细解读超限超载认定和处罚标准,公开卸载场地具体位置;开展警示教育,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要深入货运企业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自觉做到依法装载、安全运输。县治超办向社会公开通举报电话(0872-4520445),受理群众对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行为的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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