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州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有关要求,剑川县水务局依据《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及时组织技术单位对玉华水库、大干场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进行了划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公示划定成果。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剑川县玉华水库、大干场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有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发送至:jcxhzb@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反馈至:剑川县水务局,邮编:671300,并在信封上注明“玉华水库、大干场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征求意见稿)”字样。
3.通过电话反馈至剑川县水务局。
联系人:段建玲 联系电话:0872-4522072
4.公示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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