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部门通告

剑川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或实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6日
  • 来源: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按照《大理州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做好全州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或实作)及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研究拟定于202286日在剑川县开展剑川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资格复审、面试(或实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2282(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2283(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复审对象

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按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具体人员名单详见《剑川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请将相关材料复印一份交资格复审人员)。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报考岗位“生源或户籍要求”栏要求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限”的,须携带户口簿;外地人员报考此类岗位的,需提交于2022419日前公安部门办结户口迁移手续的有效证明。

4.原属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需要提交于2022419日前办结辞职手续或解除聘用的有效证明。

5.以“三个项目”人员(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身份报考的,需提交服务证及服务期间历年考核合格相关材料;以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需提交《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其中之一(提交的复印件需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6.招聘岗位要求须具备等级资格证书的,需提交相应等级资格证书。

7.属加分人员的请携带革命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等加分相关证明材料。

8.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剑川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或实作)工作疫情防控告知书暨承诺书》(见附件2)。

(四)资格复审部门、地点及联系电话

剑川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资格复审由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剑川县教育体育局、剑川县卫生健康局共同负责,资格复审地点: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剑川县金华镇凤营小区52号),联系电话:0872-4521879,传真:0872-4525933

(五)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过程中因个人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导致出现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2时,由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次。递补人员以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为准,不再另行公告。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286日上午8:30、下午14:00准时开始,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务必按照《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地点:剑川县金华一中。

(二)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

(三)面试方式

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面试方式,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均为20分钟。

(四)面试最低分数线及加分

面试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和《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职业素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实作)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实作)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根据《大理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规定,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面试成绩加1分。

三、相关要求

(一)为不浪费考试资源,进入资格复审名单人员请慎重做出选择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如决定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前联系资格复审部门,并提交本人亲笔签名书面的《放弃资格复审承诺书》(附件3)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材料不允许委托亲友代为提交,请进入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考生,按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处理。

(三)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资格复审时提交的证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须严格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未按时间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结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各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的考生严格按照《剑川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或实作)工作疫情防控告知书暨承诺书》(附件2)执行,切实做好自我防护,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四、特别提醒

(一)请考生务必保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方式畅通,如因考生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出现报名时预留通讯方式变动情况的,请及时联系资格复审部门进行联系方式变更。

(二)剑川县事业单位岗位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工作以本公告为准。

附件:附件1:剑川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剑川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疫情防控告知书暨承诺书

      附件3:放弃资格复审承诺书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725日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