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县委、县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在抓项目稳投资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县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级各部门充分发动、征求意见及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李志军等19人为剑川县抓项目稳投资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等10个集体为剑川县抓项目稳投资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网上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至3月27日。公示期间,对剑川县抓项目稳投资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向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传真):0872—4521369。
来信投递: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凤营小区52号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来电来访时间:公示期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22日
李志军 剑湖湿地管护局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华 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张华春 县水务局副局长
董孟勋 县民族博物馆副馆长
段泽宣 县政协人口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
赵 政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股股长
邓永萍(女,傈僳族)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经济运行股股长
杨源秋 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规划股股长
张 萍(女) 县发展改革局综合股股长
赵宏伟 县统计局投资统计专业人员
董福泉 县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金星 县林草局项目工作人员
杨 明 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办主任
时 俐(女,汉族) 金华镇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专干
杨亚楼(汉族) 甸南镇人民政府项目办主任
杨树林 沙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杰雄 羊岑乡人民政府项目办主任
李钇澜(女) 马登镇人民政府项目办专干
陈垠晖 象图乡人民政府项目办主任
(县级部门)
大理剑川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剑川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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