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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

  •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8日
  • 来源:剑川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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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及政策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工作规范性文件,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创新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定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工作的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信息化以及科技工作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提出县级财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工作各项扶持资金安排意见。

(三)负责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工业应急管理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信息化、科技企业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拟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五)承担先进装备制造、矿业、建材、食品和消费品、生物制药等产业的推进发展职能,加快推进信息产业、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发展。

(六)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开展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盐业生产的行业管理。负责民爆物品生产、销售(烟花爆竹除外)的行业管理。

(七)组织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信息化项目向园区集中布局发展,指导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工业园区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工业园区企业排忧解难。

(八)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研究工业园区内产业发展导向、重点行业、重点产业调整方向,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县内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

(九)参与拟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推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节能降耗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节能降耗工作。对工业、信息化领域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审查。

(十)拟订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监测分析运行发展态势,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一)推进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指导和推进软件、系统集成及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十二)宣传贯彻国家、省、州无线电管理政策法规,依法监督和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与周边地区和辖区内设台单位之间无线电频率使用的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及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电波秩序。

(十三)负责企业的治乱减负和清欠工作。指导并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理顺人才工作职能,加强行业领导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工程技术系列和特殊人才职称评定工作。

(十四)承担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制定引进智力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规范引进国外智力中介组织,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与港澳台专家交流事宜。负责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管理。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县有关科学技术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牵头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方针、建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制定全县各类年度科技计划,提出各类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建议,并组织实施和管理。研究全县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软科学研究工作。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科技攻关计划、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等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全县民营科技工作。负责科技咨询评估等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全县科技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科技行政执法检查。参与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各行业和各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搞好科技培训和科技宣传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杨志  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局党组和全局全面工作。挂钩联系工业投资公司、电力公司、烟草公司、丹增公司、滇本草药业、华新水泥(剑川)有限公司、臻福公司。

杨利梅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无线电管理股。负责乡村振兴、数字经济、创文创卫、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三清洁工作。挂钩联系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铁塔公司。

杨茂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中小企业股。负责木雕艺术小镇建设、信息平台、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扫黑除恶、综治维稳、应急管理、河长制工作。挂钩联系万城公司、双河煤矿、有色金属公司、活发石厂、恒安石厂、新生石厂、益云公司、弘毅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汇鑫公司、明聪加砌砖公司等企业。

施丛星  副局长  分管局办公室、科技管理股。负责保密、财务、科技成果促进转化、党建(含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政务服务、妇儿工委、老龄老干、工会、疫情防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挂钩联系木雕石刻、土陶黑陶、布扎刺绣及科技型公司等企业。

杨宏文  副局长  分管经济运行股、工业股、节能监督股。负责经济运行、产业政策、生态、环保、项目管理、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工业投资、新能源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等工作。挂钩联系龙源风电公司、阿宝生态食品厂、邦农绿色科技有限公司、金牛牧业有限公司、剑原野生菌公司。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工业股、经济运行股、节能监督股、无线电管理股、科技管理股、中小企业股。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金华镇北营巷3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1300

工作日及节假日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452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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