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一)羊岑乡党委是党的基层委员会,统一领导本乡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羊岑乡人民政府是基层人民政府,依据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等,在辖区内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二)羊岑乡党委、政府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定和工作部署,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促进羊岑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领导分工
李继成:党委书记。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分管武装工作。联系乡人大主席团。
溪澄宇: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乡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联系乡信用社。
董建伟:党委专职副书记、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分 管:党建、人事、政法、民宗(统战)、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发展改革、信访、综治维稳、政协、科协、关工委、工商联工作。完成乡党委交办工作。
杨国松:党委委员、副书记(挂职)。
分 管:全面深化改革(放管服)、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化旅游、统计工作。
尹 剑:党委副书记(挂职)、乡驻村工作队队长。
分 管:乡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工作。
李利康: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工会主席、红十字会会长。主持乡人大和工会工作。
分 管:武装、退役军人事务、重点项目协调(桃源水库前期协调、羊岑河治理协调工作、老君山片区开发),完成乡党委交办工作。
何 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负责乡纪检监察工作。完成乡党委交办工作。
张 沛:党委委员、副乡长。
分 管:农业农村工作(乡村振兴、易地搬迁、烤烟生产、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民政、财务(含审计)、政府采购。完成乡党委交办工作。
杨元峰:党委宣传委员。
分 管:宣传、意识形态、创文创卫、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残联、环保、人居环境、市政管理。完成乡党委交办工作。
杨 萍:党委组织委员、妇联主席。
分 管:组织、妇联、老龄老干、共青团、教育体育、商务、招商引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保、医保)、延安精神研究工作,协助宣传、意识形态工作。完成乡党委交办工作。
杜兴宝: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分 管:住房和城乡建设、林草、消防、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完成乡党委交办工作。
杨骏康:副乡长
分 管:党政办(保密)、自然资源、水务(河长制)、工业信息科技、道路交通、农村公路管理。负责重点项目协调(鹤剑兰高速建设协调工作)。完成乡党委交办工作。
杨桂林:派出所所长、副乡长(兼职)。负责派出所工作。完成乡党委交办工作。
杨佳瑜:司法所长。负责司法所工作,协助抓好重点项目协调工作,主抓信访和人民调解工作。完成乡党委交办工作。
张晓婷: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完成乡党委交办工作。
三、内设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羊岑乡兴文村赵家社259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1月1日—下一年2月29日8:30—12:00,14:00—17:30,其他季节3月1日—10月31日8:0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1305
工作日及节假日联系电话:0872-4771000,传真:0872-47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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