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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投资促进局机构职能

  •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1日
  • 来源:剑川县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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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投资促进局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投资促进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投资促进、开放合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省、州、县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拟订或参与起草全县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合作、改善投资环境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度、措施,开展剑川县投资促进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发布剑川县投资促进政策及重要招商引资信息。

(三)研究拟订全县投资促进发展规划,落实责任分工并组织实施。拟订年度全县投资促进指导性意见及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负责国内经济合作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投资促进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四)围绕省、州、县经济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产业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统筹指导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审核外来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并管理、监督投资企业对法律法规、章程、合同执行情况。负责招商引资对外的对接联络、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并协调处理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工作。

(五)组织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客商考察、拜访对接等活动。负责指导营造投资促进的营商环境,做好全县重大投资促进及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做好项目推进工作,为来剑川投资企业提供协调和服务。

(六)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策划、储备、推出县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县级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全县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筛选、发布和服务,推动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

(七)承担剑川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剑川县投资促进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全局党务、政务、事务的统筹协调,保障全局高效运转,承担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档案、保密安全、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报送、信访、法制建设、后勤保障、机构编制等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支部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河长制”、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的对接联系。负责全局内部会务和年度综合考评工作。负责草拟政务、事务性文稿。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商引资股。承担剑川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投资促进工作重大课题调研,拟订或参与起草全县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合作、改善投资环境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度、措施。起草全县投资促进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提出年度投资促进工作、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等。负责草拟年度总结等重要、综合性文稿。负责拟订全县年度投资促进指导性意见及招商引资目标责任,统筹指导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目标责任的分解、考核、督导,牵头办理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涉及的相关工作,负责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工作台账,掌握推进工作动态,提出推进建议和具体办法措施。负责国内经济合作统计和业务培训。负责月度经济运行分析,提出推进意见及措施。建立、完善县级招商引资项目库并实施动态管理。负责通报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一把手”外出招商情况。负责按月统计全县招商引资推出项目、在谈项目、签约项目、开工项目情况。负责中介招商奖励申报工作。负责审核外来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并管理、监督投资企业对法律法规、章程、合同执行情况。负责招商引资对外的对接联络、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建立完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全程服务和投诉受理工作机制。负责县级招商引资项目的开发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包装和编制招商引资宣传资料、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陈霞

联系电话:0872-4521891

办公地址:剑川县金华镇北营巷3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1:30,14:00-17:30

(冬季时间从当年11月1日起至次年2月28日止,8:30-11:00 14:00-17:30 ) ,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地方性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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