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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司法局工作职责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5日
  • 来源:剑川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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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司法局工作职责

一、职能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法治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工作。

(五)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管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乡镇法律服务所。负责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和指导工作。

(六)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社区矫正人员。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全县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及管理。

(八)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48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九)负责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基本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规划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上报和实施工作。

(十)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装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剑川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李晋瑛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局全面工作。联系金华所、沙溪所。

陈洁梅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信访工作,牵头负责部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治宣传教育股。联系甸南所、羊岑所。

赵振苏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综治维稳、平安创建及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分管政工科、基层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财务室。联系马登所、老君山所。

赵立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日常事务、政府法治建设、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分管政府法治建设股、司法鉴定管理股。联系弥沙所、象图所。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府法治建设股、基层管理股、法治宣传教育股、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司法鉴定管理股、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文献街东段。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冬季111日—下一年2298:30-11:30,14:00-17:30,其他季节31-1031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1300;

工作日及节假日联系电话:0872-4521294,传真:0872-4521960。


责任编辑:剑川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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