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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自然资源局领导分工及内设机构设置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0日
  • 来源:剑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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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能职责

剑川县自然资源局是剑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董晓斌直管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领导并主持县自然资源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俊林:负责拟定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规划技术标准、制度规范及监督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交易平台管护;局机关相关财务等工作。分管规划股、利用股、财务室,联系剑川县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剑良: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出让、审批、管理信访、政策法规等工作。分管矿产资源管理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综合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赵银宝:负责自然资源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分管地质勘查股,联系剑川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红霞负责耕地保护,机关制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县城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剑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和志红:负责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确权、变更、登记、调查土地征转报批等工作。分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剑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

剑川县自然资源局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规划股、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管理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四、办公地址

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剑阳大街中双龙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六、联系方式

工作日及节假日联系电话(传真):08724521261。邮政编码:6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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