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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地震局

  •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30日
  • 来源:剑川县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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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职责,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

(二)拟订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三)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全县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和震情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地震趋势预测意见,负责震情跟踪工作。统一规划管理全县地震监测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四)负责震害防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展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服务。参与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

(五)承担地震预警和地震震情速报工作。负责全县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协助开展全县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分析,配合国家和省州地震局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参与地震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六)组织、指导和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宣传与防震减灾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和能力。

(七)负责地震基础研究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与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开展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和防震减灾政策研究。承担地震科技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

(八)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班子成员

局党支部书记、局长陈富华:主持全局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创文创卫、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方面工作。

副局长杨四显:兼局办公室主任,协助局长开展工作。负责局办公室工作,分管监测预报预警、震害防御、地震灾害管理、财务、工会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剑川县地震局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股。

四、办公地点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金华镇金狮路2号。

五、办公室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11日—下一年2298:3012:0014:0018:00,其他季节31日—10318:0012:0014:00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1300

联系电话(应急值班电话):0872-452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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