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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0日
  • 来源:剑川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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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信息

㈠负责人:杨志

㈡办公地点:剑川县山师华清民族中学北侧两百米214复线西侧,邮编:671300

㈢办公时间:夏时令: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冬时令: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㈣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872——4521240,传真:0872——4526765

二、机构职能

第一条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和《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川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大办发〔201914)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剑川县农业农村局是剑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剑川县畜牧兽医局牌子。

第三条中共剑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剑川县农业农村局,接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局党政办公室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县委农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县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办有关工作,接受县委农办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剑川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管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及时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州、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承担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交流工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和省、州、县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1.剑川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剑川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剑川县农业农村局和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三、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

内设机构:㈠党政办公室;㈡计划财务股;㈢科教法规股;㈣产业发展股;㈤农田建设股;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直属单位:㈠剑川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㈡剑川县种子管理站(剑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㈢剑川县农田建设办公室;㈣剑川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总站;㈤剑川县农业技术推广站;㈥剑川县植保植检站;㈦剑川县农业信息中心;㈧剑川县中药材工作站;㈨剑川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㈩剑川县畜牧工作站;(十一)剑川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十二)剑川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十三)剑川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十四)剑川县检验检测院。

四、领导简介、分工

党委书记、局长杨志:主持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级)赵济斌:负责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农环站、检验检测院。

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寿全:负责“三农”工作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小组办公室日常运转、乡村振兴、农业发展计划、农业产业化发展、“绿色食品牌”打造、对外交流合作、招商引资、种植业管理、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产业股、产业扶贫办公室、农技站、中药材站。

党委委员、副局长、县畜牧兽医局局长王华松:负责县委农办、局机关和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办公室日常运转、涉农资金管理、畜牧兽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渔业渔政、乡镇企业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党政办公室、财务股、乡企水产股、畜牧工作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

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桓民:负责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运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农业机械、病虫害防治、种子管理、农业信息化建设、统计、经济运行分析、河长制、工会、妇女儿童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信息中心、农机站、植保站、种子站。

党委委员、副局长赵泽明: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日常运转、政策法规、干部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农业农村改革、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农田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农村能源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科教法规股、农经站、农开办、农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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