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3日,剑川县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中,根据县外协查通报,发现3名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剑川县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各项疫情处置工作正稳妥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轨迹情况
(一)初筛阳性人员1
11月21日
自驾车(蒙A8R790)从河北省邯郸市前往云南省剑川县沙溪镇务工。
11月22日
23:37到达大理州洱源县牛街高速路口。
23:39在牛街高速路口进行核酸检测。
11月23日
01:13到达沙溪镇沙坪村南浩宇加油站加油。
01:21在加油站便利店购物。
01:40到达沙溪镇华龙村东田山庄入住,之后一直未外出。
12:55接县外协查通报,剑川县立即启动人员排查程序。
13:30找到通报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和人员管控措施。
18:40启动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程序。
(二)初筛阳性人员2、3(系初筛阳性人员1同车人员,轨迹与初筛阳性人员1相同)
18:40启动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程序。
二、健康提示
(一)请与该3名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在同一场所、同一时段有交集或接触的,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委会(社区)、单位等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剑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咨询电话:0872-4525006
剑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电话:0872-4522915
剑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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