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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发现1名外地入州人员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的情况通告(第6号)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3日
  • 来源:剑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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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日,剑川县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中,根据县外协查通报,发现1名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剑川县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各项疫情处置工作正稳妥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轨迹情况

12月1日

18:02 自驾车(云A8719T)到达大丽高速洱源县牛街服务区加油站加油、上厕所、购物。

18:16 到达大丽高速牛街出口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后沿沙牛公路前往沙溪镇。

18:46 沿沙牛公路进入剑川县境内。

19:25 到达沙溪镇寺登村北龙路111号出岫云芯民宿办理入住。

19:45 离开民宿步行沿北龙路往西30米左转至北古宗巷步行游览。

19:52 沿唐口青年旅舍往西到老电管站路口前往辣印坊饭店。

19:57-20:39 在辣印坊饭店就餐,其间20:08曾到沙溪玉明便利店购物(未入店内)。

20:45 步行至寺登街十字路口后往东,进入木头和石头自助商店。

21:05-21:37 进入合木漆器店参观。

21:38-21:39 在东寨门附近游玩。

21:40 进入溪语咖啡店喝咖啡。

22:12 离开溪语咖啡店,沿北古宗巷往北,途中与入住溪山居客栈的游客相遇交谈,返回出岫云芯民宿后不再外出。

12月2日                  

在出岫云芯民宿未外出。

12:50 接县外协查通报,剑川县立即启动人员排查程序。

13:30 找到通报人员,进行人员管控和采样复核,复核阳性后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二、健康提示

(一)请与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在同一场所、同一时段有交集或接触的,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委会(社区)、单位等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剑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咨询电话:0872-4525006

剑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电话:0872-4522915


       剑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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