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专题专栏 / 剑湖治理保护

剑湖湿地管护局两大举措有力推进封湖禁渔工作

  •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8日
  • 来源:剑湖湿地管护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根据《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剑湖水域实行封湖禁渔相关事项的通告》相关规定,从2020年4月15日起至7月15日对剑湖湿地实行封湖禁渔保护管理(计91天)。为进一步加强剑湖湿地保护管理,维护湿地生态功能,有效保护剑湖水域内的动植物及鱼类资源,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剑湖湿地管护局多措并举抓好封湖禁渔保护管理工作。

多方式并举,开展封湖禁渔宣传工作。一是利用剑川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了“2020年封湖禁渔通告”,并与网管中心对接,置顶封湖禁渔通告到首页,确保消息的广泛传播;二是通过剑川县广播电视台,向广大收视群众宣传封湖禁渔通告,于4月30日前每日循环播放;三是到湖面向渔民发放通告70余份,告知渔民进入封湖禁渔期后的注意事项,并互相转告;四是到剑湖流域周边各村社发放、张贴封湖禁渔通告120余份,沿途中宣传车循环播放封湖禁渔通告内容,提醒群众发现违反通告内容的行为及生产作业活动,应及时向剑湖湿地管护局、县森林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反映。

多部门参与,开展封湖禁渔联合执法。剑湖湿地管护局联合、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森林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到剑湖内开展封湖禁渔综合执法专项行动,从4月15日起,分班次,每日从上午8:30到晚上21:30进行不间断巡查巡护,不定期开展夜间突击执法,对剑湖流域内的违法违规生产作业活动予以坚决打击,封湖禁渔以来,共发现违法违规生产作业活动3起,收缴渔网5套,地笼1个,并进行及时销毁。



















作者:剑湖湿地管护局 段海成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