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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河长制工作简报2022年第三十八期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3日
  • 来源:剑川县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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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绩到甸南镇开展巡河工作

为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总体部署要求,落实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压实剑湖流域保护治理工作。12月21日,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绩到剑川县甸南镇海尾河、永村南入湖沟等区域开展巡河工作,县级河长联系部门县人社局相关领导参加。


陈绩沿着甸南镇永和村南入湖沟、剑湖出湖口至合江电站取水坝上游等处,详细巡查了河流水质及环境卫生状况、了解了“清四乱”、岸堤植被、清洁卫生及工程建设等相关情况,逐一指出河湖保护治理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陈绩同志强调,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目前全县的河湖保护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所期所盼还有很大的差距,河湖保护治理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仍需各级各部门要树牢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的思想,从严从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抓实河湖长制各项措施,统筹好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治理,让河湖生态优势逐步转化为乡村振兴的发展优势。


陈绩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职尽责。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站在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好剑湖流域保护治理重点工作,以“河湖长+河湖警长”制为抓手,强化日常监管,着力在保护水资源、水域岸线管理、治理水污染、修复水生态、改善水环境和执法监管上下功夫,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履职行为,全面提升履职效能。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治水更要治岸。要结合上级环保部门督察反馈意见和当前工作实际,全面摸清当前存在的问题短板,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剑湖保护,切实提高巡河质量,在巡河、清河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协调推动问题解决,强化对水源周边养殖放牧、侵占河道、污水排放、垃圾倾倒、毁坏植被等行为的整治工作,切实将问题清零统筹推进河湖保护和人居环境整治,努力打造整洁、干净、优美的生态环境。三是充分发动群众,推动河湖治理。要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生态文明宣传,积极向群众宣传普及推行“河湖长+警长”制工作的意义和相关要求,引导群众参与爱河、管河、护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河湖保护治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保护水环境、人人有责的氛围,打通河湖治理最后一公里,全力开创河湖保护治理工作新局面四是加大查处力度,严打违法犯罪。要进一步加大涉河湖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筑牢河湖生态安全屏障。各级河湖长、河湖警长和各级责任部门进一步落实部门联动及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底线思维,以“零容忍”的态度,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污染水体、非法捕捞等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严守生态安全底线


责任编辑:剑川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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