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督察剑川县河(湖)长制工作
4月20号,在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云宁带领下,由州人大法制委及监察与司法委、州河长办、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的督察组到剑川县开展剑湖河(湖)长制工作督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树华,剑湖保护治理及水质提升攻坚指挥部、县河长办、剑湖湿地管护局、县水务局等部门领导陪同督察。
督察组一行实地查看了甸南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格渼江河道治理和剑湖保护治理及水质提升情况,观摩了剑湖湿地科普宣教中心、查阅了河(湖)长制工作资料,接着在剑湖湿地管护局召开了座谈会。
会上,督察组围绕持续推进剑湖保护治理工作、完善县城截污治污体系、县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等工作与剑川县参会成员进行了深入交流,了解下一步工作打算,询问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征求和交换了意见建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梧兴就剑湖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作了汇报。
彭云宁指出,剑川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和高位推动剑湖的保护治理,工作上群策群力,主动积极作为,紧紧围绕剑湖水质提升和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不断掀起工程建设高潮,并取得了相应的治理成效。
彭云宁要求,一是要切实扛起管水治水的重任,科学合理制定阶段性目标并逐一推进落实。二是在项目建设方面,要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抓住黄金施工时间,倒排时间和工期,做到早建成早见效。要及时清理河道垃圾和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不断减少面源污染。三是要统筹施策和发力,落实好闭环管理措施,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动员各方力量构建共享共用共治格局,积极营造关爱、珍惜、保护剑湖的良好氛围。四是要完善河湖水质监测体系建设,抓好保护治理剑湖的依法行政工作。五是要抓住有利时机,扎实抓好桃源水库的各项前期工作,解决好相关河道改造的资金缺口问题。
州人大常委会督察剑川县河(湖)长制工作河(湖)长制工作简报(2022年第12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