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专题专栏 / 河长制

剑川县河长制工作简报2022年第一期

  •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7日
  • 来源:剑川县河长办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李增堂调研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对剑湖保护治理提出具体要求

1月12日,县委书记、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级总河长李增堂调研河(湖)长制工作,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赵子恒陪同。县河长办、剑湖湿地管护局、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剑湖PPP项目办等单位负责人以及金华、甸南两镇领导参加。


李增堂先后深入到格美江段以及剑湖周边开展现场调研,途中详细了解和听取了格渼江(环湖公路至抽水站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剑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征地工作、剑湖周边“三清洁”挂钩工作、剑湖PPP项目规划与实施、县河长办工作推进以及乡镇开展河长制工作等相关情况,并结合实际提出了相应的工作要求。


李增堂指出,格渼江(环湖公路至抽水站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要围绕水质提升目标优化建设内容,落实好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保护好周边树木,上段要做到以原貌恢复为主。环保局要做好虹鳟鱼场出入水口的水质监测,收集好相关的环保资料。剑湖湿地局要按照剑湖“三退三还”总体布局要求,加快剑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征地工作进度,春节前要划定2188.1法定水位线与2188.5水环境治理规划线,并推进两线范围内地类属性及面积的确认工作。金华、甸南两个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快征地工作进度,确保5月底前完成“两线”范围内的征地工作。县河长办要发挥总揽、协调和督促作用,认真梳理好剑湖周边入湖沟渠情况并建立好台账,定期对重点区域和发现的问题开展督查巡察,强化对各级河长履职情况的跟踪督查,及时交办督查发现问题,督促各清河责任单位及村组及时对剑湖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杜绝各类垃圾冲入剑湖造成污染。金华镇、甸南镇要切实履行好河长责任,开展好清河行动,做好剑湖周边的“三清洁”工作,严格落实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长制工作任务。要对海虹桥旁的空地进行认真规划,将其打造成展示剑川风貌的新亮点。


李增堂调研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对剑湖保护治理提出具体要求河(湖)长制工作简报(2022年第1期)

责任编辑:剑川县水务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