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9月20日,大理州人民政府以(大政发[2016]54号)文件公布了第六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剑川县“四·二”纪念碑、长乐村魁阁、朝天笏申报为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四·二”纪念碑、长乐村魁阁升级为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将其从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删除。
二、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内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个,州级文物保护单位10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9个,一共60个文物保护单位。
特此通告
剑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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