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4年12月28日,剑川县人民政府以(剑政发[2004]36号)文件公布了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项。
二、截至2004年12月31日,县内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个,州级文物保护单位1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5个,一共61个文物保护单位。
特此通告
附:剑川县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剑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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