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大理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照我局实际情况进行工作总结。现将我局开展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政务事项实施清单。根据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按照“五级十二同”标准,规范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目前已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推动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二是大幅压减工程建设等领域企业资质资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部署,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的要求。
三是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按照省级制定出台的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指导意见,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
四是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评估。定期对现有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已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放得开、管得住”。
五是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深入推进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改革任务落实,实现省、州市、县三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办。
六是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条例。
七是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积极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综检、安检相关标准整合前,执行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合并货车综检和安检中涉及安全的检验检测项目。要求综检机构依据《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对货车其他检测项目(见附件)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对所检测项目进行技术等级评定并出具评定结论,不再重复检测货车相同的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在检验检测机构中继续实施“交钥匙”工程,优化检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减少车主的检测等待时间,做到车主到检测机构后由检测机构工作人员一次性办结相关检验检测业务,对同一检测项目不得重复收费。
八是严肃治理政务失信行为。依托省级信用中心,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按照国家关于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去乐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时接收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的大理失信政府机构名单信息,依法推送到州直有关部门或县市,波治理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
九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进一步融合。2020年底前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十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抓好国家违法严惩制度、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等制度的落实,提高重点监管效能。
十一是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配合省级完善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配合开展全省公共信用信息集约化共享平台建设。
十二是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督查”。全面整合市场监管、政府督查等数据资源和系统平台,推动监管与督查互为支撑、相互融合,推进智慧监管、智慧督查。
十三是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重点打击围标串标、买标卖标、应招未招等违法行为,全面清理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赋予社会投资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
十四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实体大厅服务水平。完善州、(市)、乡(镇)、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集中服务模式,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提升政务服务大厅式“一站式”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持续改进窗口服务,普遍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办结等制度。目前基本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一窗”分类受理政务服务事项达70%以上,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纸质材料减少60%以上。认真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好评率”达90%以上。
十五是积极推进“一事一次办”改革。以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为导向,推行“一表申请”,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
十六是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推进“智慧政务”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积极配合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强数据归集、共享复用,不断拓展网上办理深度,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按照“高效办好常规事、完整办成一件事、可以办理更多事”的目标,全面加强“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应用。
二、2021年工作要点
一是找准找实问题,以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的态度和标准进行自查,同时广泛征求全社会各方面对我局营商环境的工作意见和建议,找出找准我局营商环境工作的关键问题、关键环节。
二是坚持边查边改、边找边治,对征集到清单上的问题,逐一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采取领导分包、限时办结等方式千方百计加以解决,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做好各项相关工作,确保“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到实处。
剑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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