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剑川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剑川县“县树”为黄连木的议案》。会议同意这个议案,决定批准黄连木为剑川县“县树”。
剑川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9月28日
抄 报:县委
抄 送:县政府、政协、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县政府各工作
部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人大各工委室,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老
领导,办存。
剑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 印制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