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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08日
  • 来源:剑川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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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剑川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开展情况。统计数据时间段: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报告公布和获取方式: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查阅及下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2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

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60

2146.8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数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限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信息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需要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需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下步工作中,一是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运行。二是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工作,在制作和发布政府信息时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严格按照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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