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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7日
  • 来源:剑川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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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界定。对年内出台的“剑教发”“剑教体发”文件公开属性全部予以界定。

(二)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和群众关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批评意见建议和提案6件,办复满意率达100%。及时处理群众来电、来访、来信,主动理顺群众情绪。对人民群众关切的就学、教育改革等问题及时予以回应,主动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做好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政策解读。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因伤残不能到校学习或因患传染性疾病等不宜到校学习,提供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查同意,报教育局批准后,准予休学、延缓入学。写出休学申请书,家长和班主任在休学申请书上签署同意休学意见,由学校教务处将休学申请书、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医疗单据和检查单等原始材料(复印件无效)收齐后交学校教务处,由教务人员陪同到指定医院复诊(复诊费用由家长承担)核实后方可休学手续。符合休学条件者,分管校长和教务主任签署休学意见后,由教务处到县教育局教育教学管理所办理休学审批手续。休学期限为一年,休学时间从请假之日起计算。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按上述要求续办休学手续。学生休学期满需要复学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医疗单据、检查单等原始材料(复印件无效)交教务处,由学校教务人员陪同去指定医院复查核准,经学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复学。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由教务处到学籍主管部门办理学籍变动手续。杜绝非正常休学,防止变相留级和学生辍学流失。班主任对未履行休学手续擅自休学、擅自退学、无故不到校等现象,应及时调查了解具体原因,做好学生的返校工作。三日之内学生未返校的,班主任必须向教务处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具体情况。班主任要利用班会、家长会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和休学手续,杜绝假休学现象。对假休学者一经查实,立即注销学籍,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推进教育惠民实事执行公开。及时公开《县政府工作报告》中安排的教育惠民实事落实完成情况,8个行政村一村一幼项目、教育重点项目建设、建档立卡户子女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每个季度向县政府书面报告1次,两会期间向代表、委员公开。

(四)主动公开教育信息。主动公开信息182条。

(五)积极推进政务、校务公开。教育项目建设公开情况。规范项目申报审批、实地勘探、规划设计、专家评审、招投标等各个环节。依托住建局、发改、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实施项目。“一村一幼”项目、教师周转宿舍、老君山镇官宅完小运动场、象图乡初级中学运动场二期、金华山健身步道及全民健身中心维修改造严格执行《招投标实施条例》。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严格监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公开情况。2021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17885人,使用资金1684.568万元。牛奶由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鸡蛋、饵丝、米线、面包、馒头等食品由乡镇中心学校招标采购。学校对资金使用情况一月一次公示,乡镇中心学校一学期一次公示,县教育局一年一次公示。在学校醒目处悬挂监督牌,公示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解读与公开情况。秋季招收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按户籍就近就便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七年级入学实行“六年级整班移交”制度,小学阶段入学率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15%,残疾儿童入学率100%,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率100%。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模和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等情况,合理确定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和人数并适时调整,同时向社会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高考的报考条件的公布情况。根据云招考院和大招考院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随迁子女在剑川参加普通高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及录取的规定,并发布公告。学校财务公开情况。全县中小学校都建立了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校务公开制度,设立公示栏,乡镇中心学校、中学和幼儿园对本校(园)的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公示一次,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在公开栏中、教职工大会上、校代会上对财务信息进行定期公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高中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资助专项公示公开。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名单在在公示栏内公示5日以上,无异议后确定并上报;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全县一年一公示,乡镇中心学校一学期一公示,学校一月一公示的公示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建立了民生资金监管平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所有民生资金(中小学公用经费、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普通高中助学金、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中职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拨付和发放情况均上在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全县完小以上中小学均建立了收费公示制度,同级同类中小学制作统一收费公示牌,在学校醒目处长期悬挂收费公示牌,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监督举报电话。学生资助公开情况。普高助学金和免学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建档立卡子女在校学生资助整村落实、“爱心圆梦”奖学金、优秀学子奖学金等36个资助项目资助贫困学生7912人次、资助金额855万元,全部向社会公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应贷尽贷,签订贷款合同2652份,贷款金额2058.66万元,办理结果在办理点公示。行政审批公开情况。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认定教师资格证111人,采取网上报名,民办教育机构和教师资格证审批时间、申报形式、办理程序及相关政策在政府网站公开,组织专家组评估合格后在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审批或认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教育体育系统771.12万元(其中教体局76.4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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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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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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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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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宣传力度需要加大,认识水平有待提高。政务公开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行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目前各级各部门领导和业务人员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水平有待提高。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认识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实施主要依靠部门的行政办公室,办公室人员少、事务多,人员业务水平和政策水平有待提高。随着国家行政管理机制体制改革和“阳光政府”建设的不断推进,健全机构、建设一支专业化队伍势在必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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