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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30日
  • 来源:剑川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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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剑川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开展情况。统计数据时间段: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报告公布和获取方式: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查阅及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剑川县公安局认真按照《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大政办发〔202037号)及县级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统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年来,全县公安机关公开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购买许可办理的相关信息,出入境、交通、户籍业务事项办理等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系统公开信息情况

(一)严格执行公文公开规范。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试行)》和《剑川县公安局公文处理规定》,明确公文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标识,严格审查公文公开属性标识和信息保密公开属性,对印发公文均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等字样的公开属性标识,并严格按照公文办理程序规范印制、发文。

(二)抓好公安宣传工作。积极适应传统媒体、新媒体和自媒体传播规律,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多侧面、多角度、全方位展现大理公安工作,为公安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87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72条,通过今日头条公开政府信息数86条。

(三)做好政务热线在线解答。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认真开展“12345”专线和政务信息在线解答工作,以政务热线拓展公开渠道、深化政务服务。一年来,共接听答复“12345”专线电话20余个,来电接听率为100%

(四)深入推进执法公开工作。按照《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规定》,依托云南公安执法公开管理平台将所办理的符合公开条件的刑事案件环节信息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向特定对象或全社会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一年来,依法网上公开31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许可10605件次(其中交通管理车管审验、落户、换证等许可10215人次,出入境及往来港澳台地区许可267人次,发放旅店业公安机关许可证23家);行政检查409次(其中治安安全检查400人次,网络安全检查9家)。

(五)扎实推动互联网服务改革。一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治安管理”服务。共建成金华、沙溪两个“公安户政自助便民服务超市”,自助受理居民身份证3000余证,自助领取居民身份证3000余证。二是强化交管服务互联网办理。依托“互联网平台”“交管12123APP,做大做强“网办中心”,全面落实车、驾管业务线上运行,业务比例占窗口比例的60%以上。

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2011日至1231日期间,剑川县公安局未收到个人、单位申请信息公开的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熟练程度不高,导致一些公开内容不规范,工作成效不明显,亮点不突出。

(二)学习不够广泛。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传达学习不够,对政府新公开信息内容界定不清楚。

(三)培训力度不够。加强信息公开业务指导和培训交流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信息公开体系。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通〔201885号)工作开展情况,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公开情况。列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法定时限内(20个工作日)公开执行情况。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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