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对《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批示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职能职责,认真抓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现将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界定
我局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非涉密公文,办文在拟稿(含信息公开拟稿)、核稿、签发、用印、核发、传阅等环节,原则上通过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进行流转。公文公开属性界定过程中,熟练使用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和移动办公系统“信息公开”模块,界定公文(信息)属于“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4种属性中的1种。系统梳理政府和部门制发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发布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更新。
二、全面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全面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认真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领域标准引领,编制了《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住房城乡建设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于2020年9月30日上报县人民政府。
三、加强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
(一)主动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信息
一是2019年深化党政机构改革中,我局结合原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划转自然资源局、消防部门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入我局等职能调整。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梳理了《剑川县住建局权责清单》,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形成工作手册,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并上报县政务局审核。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进行公示,建立健全本单位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同时,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二是剑川县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报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质量安全报监备案及施工许可等均已实现在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线上申报,到目前,完成线上申报项目155件,其中:报建项目36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0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8件,乡村规划许可证11件,质量安全报监备案18件,竣工验收备案15件,施工许可证发放28件(施工许可附带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图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5件),合同登记备案3件。
三是对承担的行政职责认真进行梳理,编制了《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主体职权职责清理清单》、《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在剑川网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推进我局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转变行政审批方式,着力打造依法行政“阳光政务”,全局13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窗口受理范围,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住建窗口统一受理。对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州住建局推送给我局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完善,截至目前,我局的政务服务事项共有58项,全部进驻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二)主动公开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
2020年2月24日,在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报告联系渠道。
(三)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一是2020年5月9日,在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剑川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展情况。
二是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报建和招标备案后,将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建设项目开工后,根据云南省治欠保支相关政策要求,施工现场按治欠保支“五项制度”要求落实,维权公示牌上进行用工人员考勤及工资发放情况公示。
(四)主动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2020年6月11日,在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2020年度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
四、加强公开平台管理
(一)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
由于我局政务微博利用以及关注度低,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2020年6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我局将政务微博注销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二)加强主动公开信息报送
在办理公文时公开属性标识为“主动公开”和“删减后公开”的公文,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积极抄行送给政府公报(县政府研究室)、县档案馆、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还未认识到位,日常工作中为民服务的重心依旧放在完善本职工作上,专职工作机构有待健全。
2.公开内容比较简单,公开面还不够广,有时公开连续性不强,不忙,部门公开栏目更新较为迟缓。
3.政务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全面,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公共信息平台,加大网上公开的力度,增加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的公开面,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快捷、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
2.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业务公开能力和水平,自上而下压实传导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推进政府信息规范标准公开,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3.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不断强化政府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认真查找和分析不足,及时发现解决,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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