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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人民政府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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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8﹞3号)要求,剑川县高度重视,积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编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剑川县历来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于2008年成立了剑川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于2016年12月进行了调整充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自身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剑川县政务局),负责处理剑川县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协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和重点单位,完成上级政府安排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汇总上报全县政府信息相关统计数据及资料。

(二)认真负责,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⒈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方面:2016年8月,印发《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信息的通知》,要求修改编制《XX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和《XX单位信息公开目录》;2017年8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网站普查抽查整改工作,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面整改,不再继续使用《剑川网》,委托“安徽商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建立全新的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下设“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等栏目,由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管中心管理,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公示相关目录和指南。

⒉政府信息发布体系优化整合方面:通过优化整合,先后关停剑川县国土资源局、剑川县招商局、剑川县旅游委、剑川县农业局等网站,所有信息通过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发布。

⒊政策解读方面: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29号)要求,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及回应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重要政策解读机制,全面推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时”制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准确传达省州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二是通过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剑川时讯》、政务微博、96128专线等渠道,对《云南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上级重要政策解读信息进行发布,并邀请相关专家在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活动中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三是积极稳妥处置政策执行中的舆情反映,建立健全信息舆情收集、研判机制,对涉及本地区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和应急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照程序第一时间予以回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 加大对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社会保险信息、社会救助信息、安全生产、教育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

⒌保密审查机制方面: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力度,形成自检自查长效机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 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严防涉密信息违规泄露的情况发生。

⒍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方面:严格执行平时督促与年度检查相结合制度,每月按时发布政务信息简报,督促各部门做好涉及职能的信息发布,加大对96128政务专线、政务微博、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剑川县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8298条。其中,政府公报公开21条;政府门户网站公开310条;政务微博公开414条;政务微信公开362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7191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2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2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22次。完成重大决策听证1次,发布重要事项公示55条。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9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数41次,接受培训人员数932人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0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5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29人。

(一)加强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行,针对“云南省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使用中出现的常见问题,组织44个县级部门业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采取分批培训、逐步推进的方式,指导部门进行事项规范梳理录入及同步工作,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多数部门对事项办理承诺时限做了压缩,达到了承诺时限压缩为法定时限50%的要求。结合“放管服”改革成果及《剑川县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要求,组织34个部门对进驻事项内容要素进行梳理、规范,确保县委编办公布的审批事项目录全部进驻、管理服务事项同步进驻网上服务大厅。

(二)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公开透明运行。我县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于2016年3月24日正式开始运行。2017年,我县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共发布中介服务采购公告98条,占全州总量991项的9.89%;网上选取结束并签约81项,占全州总量940项的8.62%;履约结束78项,占全州总量790项的9.87%,中介超市各项运行指标均排名全州县市第三位。项目估算投资最大的是剑川县大干场水库扩建项目3600万元,投资最小的是马登镇中心完小浴室工程26万元。

(三)着力加快推进简政放权。一是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于2015年3月首次公布了《剑川县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目录涉及34个县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共272项(含子项共计329项),其中:行政许可181项,非行政许可91项。同时,根据国务院和省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经清理,对25个部门非行政许可事项89项进行全面取消,先后分6次(2017年内3次)共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5项。二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为有效切断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利益链条,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分两批共清理规范了13个政府部门64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并对我县2个事业单位的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入驻登记基本信息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三是推行县乡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2015年12月,编制形成了《剑川县县乡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于2016年3月首次公布了42个县乡两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6600项,对应责任事项51192项和追责情形45175项;5个垂直管理部门行政职权事项172项,对应责任事项1307项和追责情形1245项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纳入县级公布。截至目前,共完成4次目录更新公布,全县42个县乡政府部门现有行政职权事项6462项、对应责任事项50144项和追责情形44705项及5个垂直管理部门行政职权事项233项、对应责任事项1718项和追责情形1712项。四是制定公布涉企收费清单。经清理,公布我县《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清单涉及6类13项,于2017年7月3日在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五是扎实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照《大理州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选取了剑湖湿地管护局、县住建局等8个部门(4个县级部门、4个乡镇)和10个村(居)委会(2个居委会、8个村委会),扎实开展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通过清理,共收集供水、燃气供应、公共交通以及乡镇、村(居)委会涉及民生保障、社会抚养、户籍身份等各类证明和盖章事项167项,形成了基层开具证明事项底单。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在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刊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州政府文件;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专项整治等情况信息;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涉企的相关安全生产规范、规章要求信息等,同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做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公开。

(五)深化政府财政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县、乡两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二是大力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三是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重点围绕高速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剑湖保护治理、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的公开,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开。按照要求对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审计结果公告。对公开的重大政策、重要文件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并集中发布。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对审计主要的知识、政策法规集中梳理进行公开,公开中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一同报批,解读材料已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

(七)公共资源交易公正透明高效运转。2017年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在省、州公共资源信息交易平台、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以及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共发布招标、中标公告380项,完成交易项目180项,交易金额达54819万元,节约资金98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类进场交易100项,成交额26875万元,节约资金584万元;政府采购进场交易56项,成交额3499万元,节约资金396万元;国有土地项目24宗,成交额24443万元。

(八)环境保护工作公开力度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公开从一般环保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转变,从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转变,从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关注内容公开转变,对全县新建项目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受理情况、拟审批意见进行全文公示;对行政处罚案件决定书进行全文公示;对华新水泥(剑川)有限公司达标排放情况进行公示。截至目前,共公示环境保护信息44条。

(九)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推进。一是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改善的公开情况,2017年“全面改薄”项目我县启动16个单体,新建校舍8083平方米建设,总投资1904.63万元。二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公开情况,2016—2017学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19373人,使用资金1528.64万元。2017—2018学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18843人。三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公开情况,2016年12月,我县通过国务院教育督导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被认定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在国家督导检查中,国务院教育督导委提出7条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我县形成专项督查报告,上报州政府教育督导室,并向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州级复核和省级检查反馈意见向县人民政府、教育系统、部分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群众公开,剑川县整改方案上报州政府,州级复核结论在县内媒体公告;国家督导检查认定结果通过国家和省级媒体向全社会公开。四是教育财务信息工作的公开情况,全县中小学校都建立了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校务公开制度,设立了公示栏,乡镇中心学校、中学和幼儿园对本校(园)的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公示一次,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在公开栏中、教职工大会上、校代会上对财务信息进行定期公示。

(十)农业政务公开途径不断拓宽。农业政务公开主要涵盖了农业科技推广、科技教育、落实农村政策、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业务范畴。通过《剑川时讯》《大理日报》、大理州农业信息网、云南省农业信息网、“三农通”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公开。上传《大理州农业信息网》122条,采用115条,其中《云南省农业信息网》采用112条,《剑川时讯》采用26条,《剑川手机报》采用20条,《大理日报》采用4条;采集发送“三农通”手机短信354条,供求信息上报5条。

(十一)及时公开土地征收、供应和矿业权出让转让信息。今年征收土地2宗,分别是狮河项目区用地和新松换流站工程建设用地,出让宗地10宗,面积38.67公顷,网上招拍挂出让13宗建设项目用地20.72公顷;采矿权出让、转让公示2起,一是剑川县新民村青岩山石场转让公示,二是云南国资水泥剑川有限公司甸心矿山转让公示。

三、回应解读情况

全年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2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2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22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执行行政复议的案件。

六、行政诉讼情况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0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0件;

(三)其他情形数0件。

七、举报投诉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收到举报投诉27件,已按时答复。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执行全免费政策,全年无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的情况。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0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5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29人(无专职人员,全为兼职人员);

(四)2017年财政预算中剑川县没有安排经费,但是因工作需要,于2017年11月分别安排了30万元的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资金和15万元的剑川县政务局运转工作经费。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9次;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41次;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932人次。

十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个别部门在平时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痕迹资料管理不规范,对数据报送情况落实不够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县将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的监督指导,一是加强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和有效性;二是按照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分解细化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动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开展督促检查。

剑川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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