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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9日
  • 来源: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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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剑川县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开展情况;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统计数据时间段:201911日至20191231日。本报告公布的方式:剑川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获取本报告联系方式:0872—4521202

一、总体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客观发布经济社会运行真实情况,引导全社会认清和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加强国内外舆情的收集研判,全年共召开五次全县性经济运行分析会,针对涉及我县经济发展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进行客观分析,解疑释惑,澄清事实。

2.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全县月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并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正确引导对经济形势的认识判断。

3.围绕新出台的“营改增”等税制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减税降费信息公开专栏,利用电视新闻、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具体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或在考试报名缴费网站相应位置,全面公示收费文件依据(原文件)、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实时更新、全面公布全县地方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

5.对纳入年度重点工程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定期发布项目审批、进展、建设信息。重点工程的审批信息由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审批后及时公开;施工项目由建设单位按月公开实施信息,并适时公开重要节点进度信息;有关部门做好招投标、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竣工备案、协调成果等事项信息的公开工作。

6.及时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1-12月份,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累计完成交易项目194个,交易金额达107712.22万元,节约资金4653.75万元,净增资金526.5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类进场交易90个,成交额94657.39万元,节约资金4246.76万元;政府采购进场交易65个,成交额5723.98万元,节约资金406.99万元;国有资产转让进场交易25个,成交额1630.57万元,净增资金526.50万元;土地(矿产)出让进场交易14个(宗),成交额5700.28万元。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有关决定,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剑川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剑川县县乡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剑川县县级部门保留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

2.及时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分类公开发布。

3.公布《剑川县政府部门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年内共抽查市场主体350户,其中抽查企业8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2户,个体工商户243户,已将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

(三)推进财税改革信息公开

1.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并实时更新完善,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2.发布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

(四)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1.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公开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

2.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乡镇政府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3.加大社会扶贫信息公开力度,增强社会扶贫公信力和影响力,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受理情况及拟审批均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环境保护”栏目进行公示公开,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中“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汇总情况按程序审批后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开。

2.公开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境内河流保护情况,剑湖治理保护项目及工作开展情况等。

(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

根据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由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环保、住建、交通运输、审计、旅游、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集中公开牵头的重点领域信息。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管

(一)加强网站建设。在州政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采用了全州集约化方式建设,于今年9月完成了新网站的建设工作,并进行了老网站信息、网址、域名等的迁移工作,新版政府门户网站于920日正式开通上线。按照国务院《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省、州关于政府网站建设的指导和规范来设置网站域名、地址、功能和栏目等。网站共设置了政务动态、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和走进剑川5大版块共61个二级子栏目。包含了政府门户网站所必需的栏目和设置,还加入了特色的部分。既做好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等工作,又起到了宣传、展示剑川的窗口作用。截至目前,共发布了368条各类信息。网站共为22个单位开设了后台的账号和密码,每个账号又分别绑定了唯一的手机号,登陆后台发布信息时需进行短信安全验证,使得网站的信息安全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网站的管理和日常维护,由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积极组织有关单位登录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矩阵大厅/政务新媒体备案系统,对已开办的政务新媒体办理备案手续。目前全县县级部门共设有微博公众号13个、微信公众号9个、今日头条账号1个;乡镇级共设有微博公众号8个、微信公众号7个。对已备案的政务新媒体,县政府办联合县委宣传部进一步加强管理,对功能作用发挥不足的限期整改,对无法整改设置条件不具备的予以关停。

(三)积极稳妥处置政策执行中的舆情反映。建立健全信息舆情收集、研判机制,对涉及本地区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和应急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照程序第一时间予以回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截止10月底,共接听电话248次,转接成功213次,转接失败35次,其中示忙13次、用户挂机17次、无应答5次。承办省平台转交办工单7件。“云南省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运行管理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督查涉及民政、卫健、自然资源、发改、文旅、教育、公安、人社、旅管委、市管、住建、交通、扶贫办、交警、消防等15家单位,对系统内尚未回复的36条群众咨询进行回复。对首批开通22家单位,重新确定系统管理员,负责日常登录“在线解答系统”,查看并回复群众咨询件,建立常见问题自动查寻数据库。

三、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件)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件)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6

15

187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56

36

18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件)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31

30

414

行政强制

257

12

4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件)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件)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326

1901.7848

四、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19年全县政府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县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诉讼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省州各级主管部门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较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和落实;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有待继续加强,有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应公开的信息有时不愿公开或不及时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需要进一步强化等。

2019年,我县将按照各级要求,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机构队伍。加强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制度建设,进一步督促各级各部门明确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二是加大公开力度。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信息分类体系,加大公开力度,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大力推进行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三是抓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和办理答复程序,明确答复责任,保证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和办理时限,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四是强化培训学习。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各级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办理水平。五是加强督促指导。不定期地对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两个栏目,发布各乡镇及县级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统计信息。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定期按月公开国民经济指标,公开发布《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等。

(三)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有关复文。在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设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两个栏目,按时发布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回复。例如:《剑川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办情况统计表》、《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001号建议的答复》、《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协剑川县第九届委员会第93096号提案的答复》等。

(四)公开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债务限额、余额以及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信息,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按时公布部分重点项目财政项目文本情况,定期公开剑川县县级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存续期管理等信息,按时发布公开县级政府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等,各乡镇和县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决算等。

(五)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7号)规定要求,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并报送公告情况。严格按规定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公告公开,在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六)按照《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936号)要求,利用政府网站和统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利用政务新媒体“剑川警方”等媒介宣传发布一些执法活动、执法结果等信息。

(七)按照《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通〔201885号)要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目录清单更新,公开有关信息。制定剑川县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按时报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半年报告和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及时在云南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发布有关征地信息公开情况,公开征地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和批后“两公告一登记”信息。举例:2019111日在该系统发布了《剑川县2019年度第二批城镇建设用地》的征地公告、征地调查信息确认表、听证告知书。

(八)严格按照《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99号)要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目录清单更新。将公开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纳入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发布有关信息。

(九)严格按照《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100号)要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目录清单更新。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下开设:扶贫工作、医疗卫生、就业创业、民政工作、食品药品等栏目,并发布扶贫政策的宣传、县内实施的扶贫项目,公布全县城乡低保享受人民名单,城市出厂水和水龙头水监测点设置及季度水质监测结果,公益性岗位开发公告、公益性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等。

(十)完成《2019年度全州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大政办通〔201946号)情况。因目前州政府办公室还未通报2019年全年政务信息采用情况,截至201910月份剑川县已完成2019年全年的考核任务。

    八、附件

附件:剑川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剑川县人民政府        

20202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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