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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剑川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3日
  • 来源:剑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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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大政办发〔201943号)等文件要求,剑川县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增强公开质量和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我县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自身建设。现将我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界定

严格要求政府系统各部门在公文办理过程中,明确公文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标识,按公文功能属性和保密要求严格界定“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 4种属性,作为发文审核的必要条件。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

(一)制定出台《剑川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多个部门共同起草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解读工作。

(二)积极稳妥处置政策执行中的舆情反映。建立健全信息舆情收集、研判机制,对涉及本地区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和应急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照程序第一时间予以回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截至10月底,共接听电话248次,转接成功213次,转接失败35次,其中示忙13次、用户挂机17次、无应答5次。承办省平台转交办工单7件。“云南省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运行管理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督查涉及民政、卫健、自然资源、发改、文旅、教育、公安、人社、旅管委、市管、住建、交通、扶贫办、交警、消防等15家单位,对系统内尚未回复的36条群众咨询进行回复。对首批开通22家单位,重新确定系统管理员,负责日常登录“在线解答系统”,查看并回复群众咨询件,建立常见问题自动查寻数据库。

(三)积极受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面商面复工作,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有关复文。

三、加强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对出台涉及民生关切的文件规定按听证、征求意见、法制审查等规范程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对应主动公开的事项和文件、政策作了明确要求。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及时将接受省、州审计部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开。

(三)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利用统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

四、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客观发布经济社会运行真实情况,引导全社会认清和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加强国内外舆情的收集研判,全年共召开十余次全县性经济运行分析会,针对涉及我县经济发展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进行客观分析,解疑释惑,澄清事实。

2.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全县月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并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正确引导对经济形势的认识判断。

3.围绕新出台的“营改增”等税制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在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减税降费信息公开专栏,利用电视新闻、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具体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或在考试报名缴费网站相应位置,全面公示收费文件依据(原文件)、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实时更新、全面公布全县地方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

5.对纳入年度重点工程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定期发布项目审批、进展、建设信息。重点工程的审批信息由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审批后及时公开;施工项目由建设单位按月公开实施信息,并适时公开重要节点进度信息;有关部门做好招投标、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竣工备案、协调成果等事项信息的公开工作。

6.及时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截至1125日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累计完成交易项目175个,交易金额达94364.82万元,节约资金3510.89万元,净增资金526.5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类进场交易83个,成交额82167.72万元,节约资金3160.52万元;政府采购进场交易53个,成交额4866.25万元,节约资金350.37万元;国有资产转让进场交易25个,成交额1630.57万元,净增资金526.50万元;土地(矿产)出让进场交易14个(宗),成交额5700.28万元。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有关决定,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剑川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剑川县县乡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剑川县县级部门保留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

2.及时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分类公开发布。

3.公布《剑川县政府部门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年内共抽查市场主体350户,其中抽查企业8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2户,个体工商户243户,已将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

(三)推进财税改革信息公开

1.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并实时更新完善,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2.发布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

(四)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1.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公开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

2.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乡镇政府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3.加大社会扶贫信息公开力度,增强社会扶贫公信力和影响力,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受理情况及拟审批均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环境保护”栏目进行公示公开,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中“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汇总情况按程序审批后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开。

2.公开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境内河流保护情况,剑湖治理保护项目及工作开展情况等。

(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

根据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由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环保、住建、交通运输、审计、旅游、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集中公开牵头的重点领域信息。

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监管

(一)加强网站建设。在州政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采用了全州集约化方式建设,于今年9月完成了新网站的建设工作,并进行了老网站信息、网址、域名等的迁移工作,新版政府门户网站于920日正式开通上线。按照国务院《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省、州关于政府网站建设的指导和规范来设置网站域名、地址、功能和栏目等。网站共设置了政务动态、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和走进剑川5大版块共61个二级子栏目。包含了政府门户网站所必需的栏目和设置,还加入了特色的部分。既做好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等工作,又起到了宣传、展示剑川的窗口作用。截至目前,共发布了368条各类信息。网站共为22个单位开设了后台的账号和密码,每个账号又分别绑定了唯一的手机号,登录后台发布信息时需进行短信安全验证,使得网站的信息安全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网站的管理和日常维护,由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积极组织有关单位登录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矩阵大厅/政务新媒体备案系统,对已开办的政务新媒体办理备案手续。目前全县县级部门共设有微博公众号13个、微信公众号9个、今日头条账号1个;乡镇级共设有微博公众号8个、微信公众号7个。对已备案的政务新媒体,县政府办联合县委宣传部进一步加强管理,对功能作用发挥不足的限期整改,对无法整改设置条件不具备的予以关停。

(三)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由发布单位按规定程序做好保密审查,在公开工作中征求县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制定审查制度杜绝出现严重错误。

                             剑川县人民政府

201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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