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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21126/2024-00247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1711909873000
  • 发文字号: 〔2024〕 7号
  • 体裁: 通知

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黄桂芬等十五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1日
  • 来源: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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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兹决定:

黄桂芬 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段裔华  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阮正平  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赵兴朋  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赵良葵  任县检验检测所所长(七级管理岗),免去县检验检测院院长职务;

张三寅  任县检验检测所副所长(八级管理岗),免去县检验检测院副院长职务;

王兆江  任县检验检测所副所长(八级管理岗),免去县检验检测院副院长职务;

李旭芳 任县检验检测所副所长(八级管理岗),免去县检验检测院副院长职务;

赵继荣  任县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主任(八级管理岗),免去县民族旅游扶贫技术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挂职1年);

赵银宝  兼县数据局局长;

杨育标  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谢雪琴  免去县政府金融办主任职务;

李成龙  免去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员职务;

赵泽明  免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20244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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