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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21126/2023-01740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95774152000
  • 发文字号: 〔2023〕 20号
  • 体裁: 通知

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寸寿山等十三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7日
  • 来源: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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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兹决定:

寸寿山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 任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刘鹏军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兼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职务;

杨兆雄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宏春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李林筱任县社会保险中心主任;

  任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段胜开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施生伟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小东任县产投集团副总经理;

王晓川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 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202309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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