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兹决定:
寸寿山 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 萍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 斌 任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刘鹏军 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兼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职务;
杨兆雄 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宏春 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李林筱 任县社会保险中心主任;
马 羽 任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段胜开 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施生伟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小东 任县产投集团副总经理;
王晓川 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 伟 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2023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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