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兹决定:
陈 晨 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段郁彬 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县滇中引水协调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望星 免去大理剑川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七级管理岗)职务;
李寿全 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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