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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21126/2023-00646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剑川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1686076783000
  • 发文字号: 〔2023〕 13号
  • 体裁: 意见

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烟叶生产工作的意见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7日
  • 来源: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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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县两会及县2023年烟叶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县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烟叶生产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以满足卷烟工业对烟叶原料需求为导向,围绕“烟区稳、烟田优、烟叶强、烟农富”的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抓住县委、县政府深化烟草产业改革发展的有利时机,着力在稳烟区、稳烟田、稳烟农上下功夫,夯实烟叶发展基础,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增加烟农收益,将剑川打造成全国卷烟工业需求最旺盛的特色优质烟叶产区之一,实现全县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种植计划。2023年,全县烤烟指导性种植面积3.6645万亩,收购计划9.84万担,其中:国内计划9.1697万担,出口备货计划0.6703万担,上等烟比例70%以上。

(二)质量标准。烟叶等级综合合格率80%以上、上等烟叶合格率78%以上、综合等级纯度90%以上。

三、主要政策

(一)价格政策。执行国家规定的烤烟二价区收购价格。2023年烟叶收购价格总水平上调6%左右。

(二)扶持政策。

1.烟叶税计提返回及激励政策。县收取的烟叶税计提10%,专项用于全县烟叶生产水利设施、永久性基本烟田保护、烤房设施维护和修复、烟农合作社建设扶持以及抗旱、防雹工作等。严格按照《剑川县2023年烟叶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考核,对圆满完成年度目标的村组干部进行考核奖励,上中等烟叶兑现3/担。

2.产前投入政策。按照《大理州2023年烟叶产前投入预算实施意见》,烤烟生产常规投入150/担。商品有机肥施用每亩不超过60元、废旧残膜回收不超过40/亩、专业化分级不超过50/担、土地流转贷款利息补贴不超过20/亩、“以补代建”电能烤房商品化烘烤服务投入干烟叶不超过3.30/公斤。

3.风险防范补贴。种植保险保费70/亩,其中:烟草补贴49/亩、省财政7/亩、烟农自筹14/亩,脱贫和监测户自筹部分由承保保险企业负责解决。

4.土地流转组织补贴。每亩补贴10元。

四、重点工作

(一)抓计划稳规模。按照《剑川县2023年烟叶工作目标责任状》,实行烟叶生产计划差异化分配,严禁搞平均分配;全面推广“一站式烟农服务平台”和“烟叶生产动态管理系统”,100%实行合同可视化网签,规范合同签订,对公职人员及烟草员工家属烟叶生产计划分配、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多签少种、少签多种或签订空合同,严禁层层扩大种植规模,实现控制总量、稳定烟叶生产规模和圆满完成收购计划目标的协调统一。

(二)强规划稳烟区。严格按照《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保护的意见》,进一步细化完善基本烟田永久保护措施,确保全县规划的10.19万亩基本烟田、7.7万亩核心烟区得到有效落实,严禁在规划区外种植烟叶。守住基本烟田红线,对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扣减下一年烟叶生产计划。

(三)抓创新稳队伍。突出烟叶生产全程专业化服务,减少劳动用工,减轻烟农劳动强度,提高种烟综合效益。由村委会(或合作社)集中收储、流转土地,收取一定的设施管护费的方式推动烟区土地流转,给予组织山地连片面积100亩以上、坝区连片面积300亩以上的连片种植组织主体10/亩扶持,全县土地流转不少于1.2万亩。开展烟农等级评定,全县5020亩“156”核心示范区100%实施差异化服务。给予烟叶计划指标倾斜,着力培养809000后烟农,809000后烟农占比力争达到20%以上。

(四)抓项目提质量。集聚现代生产组织管理要素,推动全县烟叶生产向“区域化、专业化、机械化、数字化、绿色化、多元化”方向发展,在金华镇、甸南镇建设“156”示范工程0.5020万亩。建设红大特色品种品牌,持续巩固剑川烟叶质量和市场信誉。

(五)树理念保安全。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抓实“减肥”、“减药”、“降氯”措施,实现剑川烟叶绿色生产、“两型”发展。推广土壤改良技术,加大烟区有机肥及生物菌剂推广施用力度,全县推广商品有机肥0.8万亩,增施农家肥,减少化肥施用量,减少土壤氯离子、重金属残留。推广“烤烟+水稻(小麦、油菜)”等轮作方式,严禁在前作为大蒜、制种包谷、洋葱等田地上种植烤烟。全面实施绿色防控,落实推广“四虫一剂”生防技术。全县继续100%推广实施“STP”工作,100%推广废旧地膜回收,集中清理田间农药包装及废弃物,降低面源污染。

(六)抓融合促增收。巩固提升“烤烟+西蓝花、金丝豆”等烟后产业发展模式,至少建设1个粮烟协同项目。引导烟农专业合作社发展非烟产品,充分利用闲置的育苗工厂、烤房设施开展菌类、蔬菜、花卉、水果等产业试点,发展非烟产业。积极与冷链物流公司对接,实现烟叶稳收、辅业增收。

(七)建平台促转型。全面推广“香叶智农”平台,实现100%合同网签、100%地块绑定、100%实现规划区内种植。提升烟用农资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水平,打造烟农爱用、管用、实用的“新农具”。全面推广“烟叶生产动态管理”平台,实现全过程数字化管理,管好生产过程、管好技术标准落实。

(八)强互动促协同。提升已建基地单元建设水平,以订单生产为抓手,积极探索工业驻点烟叶质检,提高烟叶基地调拨比例和烟叶等级适配率,推进与全国重点工业企业深度融合。强化质检队伍建设,100%推行“集中分级、统一运输、代表交售”收购模式,继续开展烟叶质量管控前移,持续巩固、提升剑川烟叶质量信誉,提高卷烟工业满意度。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烟叶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烟草产业的统筹谋划,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做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落实主体责任,盯紧重点环节、抓好重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协同发展。统筹谋划烟草产业发展,构建大农业、大产业发展格局,县委、县政府将烟叶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从县委政策研究室划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对烟草产业的领导,确保烟叶生产各项工作稳健推进,构建产业融合发展、协同发展、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三)强化措施落实。要聚焦基本烟田永久保护、“156”示范工程建设、劣杂品种专项整治、烟叶氯离子及农残管控、烟叶流通秩序管控等重点工作,修订完善对村组干部考核激励办法,考核后实施差异化兑现奖励,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在落实烟叶生产高质量发展十项重点工作和十项重点技术推广中的重要作用,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四)加大督促检查。重点对基本烟田保护、面积落实、计划分配、合同签订、规范移栽、品种纯度、涉农资金运行等重点环节、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督导,加大对烟叶生产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烟叶收购结束后,对照《剑川县2023年烟叶生产目标责任状》开展绩效考评,完成县对乡镇及村、组干部考评及兑现工作。

20236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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