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兹决定:
车兴桥 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信访局局长职务;
杨育标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县信访局局长;
刘江华 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县能源局局长职务;
阮正平 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赵银宝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县能源局局长;
王剑华 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兼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杨宏文 任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副局长,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李金燕 任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志飞 任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李双梅 任县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张林松 任县司法局马登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凤娟 任县司法局老君山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 伟 任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兼);
杨炜红 任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兼);
赵良葵 任县检验检测院院长(七级管理岗);
王开华 任大理剑川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七级管理岗),免去大理剑川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科普宣教与社会管理科科长(八级管理岗)职务;
杨继佳 任大理剑川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计划财务科科长(八级管理岗),免去大理剑川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办公室主任(八级管理岗)职务;
杨旭辉 任大理剑川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办公室主任(八级管理岗,试用期一年);
李 华 任县方志馆馆长(八级管理岗),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八级管理岗)职务;
张望星 任县产投集团董事长;
普 明 任县国投集团董事长;
方凯华 任县国投集团副总经理;
苏生林 免去县行政学校校长职务;
施学良 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应雄 免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德芳 免去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王建磊 免去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姜雪萍 免去县司法局马登司法所所长职务;
赵 斌 免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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