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索引号: 152521126/2021-00639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26828480000
  • 发文字号: 〔2021〕 28
  • 体裁: 批复

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2021年度下半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调整的批复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2日
  • 来源: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县应急局

单位《关于转报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2021年度下半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调整的请示的请示(剑应急专〔202115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将剑川县华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98家单位列为2021年度下半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将剑川县西门街古建筑群等2家列为火灾高危单位予以备案,并在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请你局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按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消防安全,杜绝火灾事故发生,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此复

附件1:剑川县2021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附件2:剑川县2021年火灾高危单位名单

20217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