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局:
你单位《关于转报〈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2021年度下半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调整的请示〉的请示》(剑应急专〔2021〕15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将剑川县华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98家单位列为2021年度下半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将剑川县西门街古建筑群等2家列为火灾高危单位予以备案,并在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请你局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按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消防安全,杜绝火灾事故发生,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此复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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