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索引号: 152521126/2021-00586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17747983000
  • 发文字号: 〔2021〕 7号
  • 体裁: 通知

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赵永茂等十二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7日
  • 来源: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兹决定:

赵永茂  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文龙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泽明  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金吉钢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任县供销合作联社副主任;

唐鹏飞  免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树林  免去县沙溪古镇旅游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兼县沙溪镇旅游综合联动行政执法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

李丽娟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李成松  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杨福堂  免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德荣  免去县司法局金华司法所所长职务;

赵江丽  免去县司法局甸南司法所所长职务。

                           20214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