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有关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大政办通〔2020〕15号)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梳理一批权责清单的决定》(大政发〔2020〕15号)相关要求,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一批权责清单(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同步划转和调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抓紧做好调整权责清单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本决定印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要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门户网站更新公布调整和完善后的权责清单。
附件:1.权力清单调整汇总表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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