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索引号: 152521126/2021-00074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06671417000
  • 发文字号: 〔2020〕 38号
  • 体裁: 决定

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梳理的权责清单的决定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1日
  • 来源: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县级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编办省政务局关于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的通知》(云编办〔201987号)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网上政务服务工作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相关要求,县级各部门对照《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对权责清单进行了梳理完善。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新梳理的权责清单。

县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抓紧做好新梳理的权责清单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本决定印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要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门户网站更新公布经审定后的权责清单。

附件:1.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

      2.行政权力事项统计表       

        20201130日        


附:关于公布新梳理的权责清单的决定(剑政发〔2020〕38 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